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李占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任命李占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任命高超先生、徐顺先生、刘恒先生、蒋元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命韩晓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命徐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李占江董事
长召集。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审议并
通过:
任命于光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贾红刚监事
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董事长李占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77.52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37.93% ;副总经理高超持有公司股份 109.18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39% ;副总经理徐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7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2% ;副总经理刘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
副总经理蒋元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财务总
监韩晓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监事会主席
于光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关
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不存在其他《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具备任职资格。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任免不会导致董事、监事成员变化。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