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李占江 | 是 | 76万股 | 3.41% | 0.97% | 2019年3月12日 | 2020年10月21日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76万股 | 3.41% | 0.97%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占江 | 2,226.02 万股 | 28.36% | 893.96 万股 | 40.16% | 11.39% | 893.96 万股 | 100% | 1,332.06万股 | 100% |
合计 | 2,226.02 万股 | 28.36% | 893.96 万股 | 40.16% | 11.39% | 893.96 万股 | 100% | 1,332.06万股 | 100% |
注:李占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处于限售期。
3、其他
李占江先生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
可控范围之内。未来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