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签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解约协议的议案》,对该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沈菊琴、侯福深、晏一平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