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4栋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李占江、刘恒、朱选功、沈菊琴、冯增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占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