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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数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19-047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0,990,1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0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0,975,5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0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3%。

2.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74,9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160,3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3%。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勤芝、朱彦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1,430,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回避表决的除外)的99.993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回避表决的除外)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回避表决的除外)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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