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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关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及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9 号《关于核准深圳欣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2,86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333,539,500.00 元 ,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27,244,487.72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06,295,012.28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天
职业字【2018】15221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备案文号
                                (万元)           (万元)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                                       深宝安发改备案
 1                                72,343.34            14,144.52
    业化项目                                                     [2017]0039 号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                                       深宝安发改备案
 2                                24,642.40             4,484.98
    发中心扩建项目                                               [2017]0040 号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3                                68,000.00            12,000.00
    营运资金
             合计                164,985.74            30,629.50
     二、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情况
    公司拟调整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
心扩建项目总投资,并调整上述项目实施相关内容。
    1、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
项目基本情况
    (1)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投资 72,343.34 万元,建设可年产 60 万台(套)车载电源产品的
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租赁面积共 24,000 平方米,项目达产年当
年可新增销售收入 209,249.57 万元,新增净利润 28,024.19 万元。
    (2)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公司现有预研与研发中心的基础上,租赁 5,938 平方米新增产
品研发中心、测试中心、产品试制中心,扩建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中心,总投资额
24,642.4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
    2、调整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实施内容的有关情况
    (1)调整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
    近两年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政策的调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销量
增速放缓,由 2014 年、2015 年同比增长超过 300%调整为 2017 年销量同比增长
约 53.25%;2017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77.7 万辆,按照“2020 年年生产能力达
到 200 万辆”计算,2018-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37.05%。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情况,公司拟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整体投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为:年产量由原来的 60 万台套/年调整为 18 万台套/年;厂房租赁
面积由原来的 2.4 万平米调整为 1.39 万平米;总投资额相应由原来的 72,343.34
万元调整为 15,166.02 万元。本次调整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达产
年收入为 35,512.49 万元,净利润为 2,246.3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不变。
    (2)调整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建
设内容进行调整:租赁面积由原来的 5,938 平米调整为 3,475 平米;总投资额相
应由原来的 24,642.40 万元调整为 5,054.51 万元;建设内容由原来的四个中心(即
产品研发中心、测试中心、产品试制中心、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中心),调整为两
个中心(即产品研发中心、测试中心);项目建设期不变。
    (3)调整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总投资额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将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总
投资额相应的由原来的人民币 68,000.00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3、投资概算
    上述两个项目调整后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1)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后的情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工程建设费                             10,923.67           72.03
                              其中:装修工程             2,780.00           18.3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7,929.48           52.28
新能源汽车车载
电源产业化项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4.19             1.41
                 铺底流动资金                            4,242.35           27.97
                              合计                      15,166.02          100.00
    (2)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后的情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装修工程                           695.00         13.75
                       设备购置及安装                      3,681.20         72.83
新能源汽车车载
电源研发中心扩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8.81          4.33
    建项目
                        铺底流动资金                         459.50          9.09
                              合计                         5,054.51        100.00
    4、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做调整
     此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仍按招股说明
书执行。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
                                    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
 1                                              14,144.52               14,144.52
         项目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
 2                                               4,484.98                4,484.98
         心扩建项目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3                                              12,000.00               12,000.00
         资金
               合计                             30,629.50               30,629.50
       5、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实施内容,是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变化及政策调
整,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的整体规划需要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项目所面临的市场、管理、政策等风险与招股
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不存在新增风险和不可控、不确定性因素。
     三、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经审核,以上项目的调整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
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是公司
根据行业发展及公司战略规划等情况而做出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规
则》和《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经审核,以上项目的调整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
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的事项无
异议。
       《关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
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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