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9号《关于核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86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539,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27,244,487.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295,01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18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5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天职业字【2018】15221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0.00元。2. 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本报告期内,经公司2018 年 6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4,502.57万元;截至 2018 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502.5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6,126.93万元。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
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8 年 0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1.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万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693009892 | 活期 | 9,641.9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338000100100054000 | 活期 | 4,484.9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 | 755903185910307 | 活期 | 12,000.00 |
合计 | 26,126.93 |
2.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未进行现金管理。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02.5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说明
无。(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无法确定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专户进行管理。(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 1-6 月,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18年1-6月 | |||||||||||
编制单位: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0,629.5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02.5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02.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 | 否 | 14,144.52 | 14,144.52 | 4,502.57 | 4,502.57 | 31.83%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4,484.98 | 4,484.98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否 | 12,000 | 12,00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629.50 | 30,629.50 | 4,502.57 | 4,502.57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0,629.50 | 30,629.50 | 4,502.57 | 4,502.57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
2018 年6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的议案》,同意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3栋-4栋”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4栋”;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平板显示产业园6栋4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3栋4楼”。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根据公司实际投资进度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预先投入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502.57万元。此事项已于2018年6月15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8】16283号)鉴证。 2018 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502.57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预先投入资金金额人民币4,502.57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余额为26,126.93万元人民币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