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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0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041),公司定于2018年9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相关披露内容有误,现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1、原: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审议方式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2《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普通决议
2.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普通决议
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3.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3.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3.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4.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4.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补充更正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审议方式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普通决议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普通决议
3.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普通决议
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4.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4.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4.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5《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5.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5.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普通决议

2、原: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2.0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3.0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4.0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补充更正为: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4.0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原: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应选人数(2)人
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3.0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4.0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示例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第3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示例2:选举独立董事(如第4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补充更正为: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示例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第4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示例2:选举独立董事(如第5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原:

附件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提案编码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备注(打勾栏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编码累积投票提案名称备注(打勾栏可以投票)投票数(=代表股数*应选人数)
2《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2.0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3.0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4.0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补充更正为:

附件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提案编码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备注(打勾栏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案编码累积投票提案名称备注(打勾栏可以投票)投票数(=代表股数*应选人数)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更正信息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于同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更正后)》。

本次更正对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没有实质性影响。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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