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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5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

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5:00至2018年9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楼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壬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558,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85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8,307,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1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251,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938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沈超律师、苏悦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6,556,468股同意,1,8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40,052股同意,1,8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76,556,268股同意,2,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852股同意,2,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

3. 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1选举陈焕洪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76,555,8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47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3.2选举陈丽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76,555,6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7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4.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1选举吴壬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76,555,6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7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4.2选举李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76,555,6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7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4.3选举毛丽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76,555,6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7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4.4选举任俊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76,555,616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00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

5.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1选举温旭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76,555,6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7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5.2选举吴青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76,555,6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7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5.3选举武丽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76,555,634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6,039,21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沈超律师、苏悦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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