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币种:人民币
受托银行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 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6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9/4/25 | 2019/6/4 | 3.45% | 闲置募集资金 |
二、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产品 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实际收益(万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结构性存款CSZ01627 | 6,000.00 | 保本型 | 2018/7/25 | 2018/10/25 | 3.98% | 闲置募集资金 | 60.1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SDGA180204 | 6,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8/7/25 | 2018/10/25 | 4.30% | 闲置募集资金 | 65.0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SDGA180561 | 6,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8/10/31 | 2018/12/10 | 3.55% | 闲置募集资金 | 23.3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8/12/11 | 2019/03/11 | 3.95% | 闲置募集资金 | 58.4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9/3/12 | 2019/6/12 | 3.82% | 闲置募集资金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9/3/12 | 2019/4/22 | 3.60% | 闲置募集资金 | 4.04 |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等。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