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第七项、第十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15-15:
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1号金骐智谷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壬华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持有股份51,004,5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5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持有股份50,980,7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51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持有股份23,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0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廖春兰律师、胡永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 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吴壬华、毛丽萍、深圳市奇斯泰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
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12.01-12.10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逐项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廖春兰律师、胡永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