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