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汉嘉
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汉嘉设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汉嘉设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8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2,6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62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95,61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237,884,264.1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存入公司指定
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8]33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备案文号
1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14,606.45 14,606.45 拱发改备[2015]120 号
2 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6,827.73 6,827.73 拱发改备[2015]122 号
3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54.25 2,354.25 拱发改备[2015]121 号
合计 23,788.43 23,788.4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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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作为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六)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
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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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
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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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能够获得
一定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股东大会意见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汉嘉设计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商证券对汉嘉设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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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周旭东 孙 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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