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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7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8-00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4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研发楼501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伍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7月4
日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5月27日届满,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按照相关法律
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征询相关董事及股东意见并
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伍晓峰先生、闫大鹏先生、李成先生、曹敬武
先生、吕卫民先生、徐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5月27日届满,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征询相关董事及股东意见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
后,提名王中先生、谢获宝先生、徐前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17年度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在审计过程中该事务所人员
能够勤勉尽责,严格依据现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遵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进行审计,并能积极主动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能保
证公司按期及时、准确的披露年报及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
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 2018 年
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伍晓峰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研究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荣获国家五一劳动奖章。现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
表。2006年1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航天科工066基地设计所副所长;2008
年2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九研究院科研部副部长;2009年6
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九总体设计部常务副主任、党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副总经
理,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任武汉锐晶
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锐科有限”)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武汉睿芯特种光纤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光纤”)董事长。
    截至2018年7月4日,伍晓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伍晓峰先生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闫大鹏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千
人计划”专家。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85年6月至1996年7月,历任南
京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2000年11
月,先后为美国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高级访问学者、美国莱特州立大学高级访
问学者;2000年11月至2007年9月,先后任LASERSHARP CORPORATION高
级光学工程师、NUFERN, INC.研究员;2007年4月起至2015年5月,历任锐科
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工程师,兼任睿芯光纤监事会主
席。
       截至2018年7月4日,闫大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74,73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61%。闫大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曹敬武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2004
年1月至2009年5月,历任湖北三江航天万山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
事长;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车辆部部长;2011
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民用产业部部长;2017年11
月至今,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资深专务。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目前兼任湖北三江航天万山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航天重型工程装备有限责任公
司、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18年7月4日,曹敬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曹敬武先生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资深专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吕卫民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
级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任中国航天科工066基地设计所远方公司
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九研究院设计所远方
公司总经理、军品生产工段主任;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航天科工
集团第九研究院九部副主任,远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
3月,历任武汉三江航天远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
睿芯光纤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8月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
    截至2018年7月4日,吕卫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吕卫民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5、李成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国
家“千人计划”专家。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任日本电气通信大学激光科学
研究所研究员;2000年7月至2003年3月,任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光电子研究中心
研究员;2003年4月至2004年9月,任英国瓦特大学工程与物理学院高级研究员;
2004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GSI公司激光部高级激光科学家;2008年3月至
2013年3月,兼任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0
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锐科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
睿芯光纤董事。
    截至2018年7月4日,李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12,80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31%。李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徐少华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7
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1
月至2014年12月,任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
任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担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18年7月4日,徐少华先生系公司5% 以上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持有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1.43%的股份,
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获宝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2003年至今,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多年从事会
计学科研、教学工作,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2016年2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上市公司人福医药、雄韬股份、武汉中商独立董事,非上
市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18年7月4日,谢获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谢获宝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2、徐前权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教授,
硕士生导师。现任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
前兼任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荆州市安洪权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18年7月4日,徐前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前权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3、王中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14年6月,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
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湖北圆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幼
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深中幼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本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辅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名实药业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截至2018年7月4日,王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中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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