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9:00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泽刚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19年5月3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1%的股权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