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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9-05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锐科激光股票代码30074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卢昆忠刘笑澜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电话027-81338818027-81338818
电子信箱stock@raycuslaser.comlxl@raycuslaser.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012,114,155.09751,203,952.43751,079,011.653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8,746,788.73258,095,107.28258,095,107.28-1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73,957,103.88252,906,911.82252,906,911.82-3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527,883.55117,615,168.04117,615,168.04-114.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3932.691.6131-29.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3932.691.6131-29.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0%41.13%41.13%-30.9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3,003,339,493.942,386,888,688.822,386,888,688.822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89,120,311.392,034,373,522.662,034,373,522.667.6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将2018年1-6月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24,940.78元在利润表中的列报由“营业收入”调整为“其他收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54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00%43,518,08943,518,089
闫大鹏境内自然人10.61%13,574,73310,181,050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34%13,230,7340
卢昆忠境内自然人4.31%5,512,8064,134,604质押950,000
李成境内自然人4.31%5,512,8064,134,604
王克寒境内自然人3.82%4,887,6790质押620,000
闫长鹍境内自然人2.75%3,519,3750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41%308,717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5%1,467,239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6%1,233,11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股东闫长鹍系公司股东闫大鹏之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与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光纤激光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是全球有影响力的具有从材料、器件到整机垂直集成能力的光纤激光器研发、生产和服务供应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为激光制造装备集成商提供各类激光器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并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和定制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0W至1,000W的脉冲光纤激光器;10W至20,000W连续光纤激光器;75W至450W准连续光纤激光器;50W至6,000W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等。公司产品广泛用于激光制造如打标、切割、焊接、增材制造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采取“以销定产、产销平衡,保持少量库存”的原则,通过年度市场调研及分析预测等方式,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并以此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同时,公司依据市场周期变化,以及市场动向、原材料采购等具体情况将年度生产计划分解为月度生产计划,并且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产销协调会,根据实际情况弹性组织生产,保证公司的产量、销量、库存处于动态平衡状况。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原则上对同种原材料的采购同时选择不少于两家供应商,在降低供货风险的同时确保供货的质量及时效性。对于部分仅有单一供应商的材料采购,则通过设置安全库存、定期对接供需信息等方式,保证原材料的正常供应。

(3)销售模式

公司在国内市场采取直销模式,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根据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给出一定的信用额度;对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客户,公司制定了阶梯式返点政策,主要根据客户的全年度采购产品数量和金额,确定一定返点比例,并根据协议实际完成情况实现返点兑现,返点兑现一般在年终完成;对于一般客户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

在境外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合同,由公司进行报关发货,交付至客户;在代理模式下,公司采用合作代理的方式进行境外业务开拓,外贸代理商与境外客户签订合同后,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对大多数境外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对于部分信用较好、合作期较长的客户,给予一定的商业信用。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所属行业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业绩驱动主要因素

2019年,随着高功率光纤激光器的持续增长,飞机和汽车工业向复合材料的转变,预计全球激光器销售额继续以6%的

速度增长,达到146亿美元,国产中功率光纤激光器出货量预计将达到15,500台以上,国外厂商份额将被再次压缩。2018年有超过3,000台的国产6,000W光纤激光器投放市场,预计2019年进口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市场将受到进一步压缩,国产高功率光纤激光器销量还将继续大幅度提高,万瓦级国产光纤激光器的市场有望逐渐打开。同时,超快激光技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并迅速成为行业重点关注的发展方向。预计2020年,全球超快脉冲激光器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5亿美元。(内容摘自《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2019》、《国内超快激光器产业分布概况》)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全球约有二分之一的工业激光器(主要是光纤激光器)应用市场在中国,随着国内制造业进一步的转型升级,其对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模式的需求日益迫切, 激光器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除了传统行业外如半导体、面板、新能源等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对激光器的新增需求,激光器应用渗透率不断提升。2019年上半年,因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光纤激光器市场增速放缓,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导致光纤激光器产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下调,但同时加速了光纤激光器在不同应用领域的渗透。面对行业发展出现的变化,公司积极应对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1)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种类,拓展光纤激光器的应用领域;

(2)通过降本增效专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工艺,加强公司各环节成本管控,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3)开展质量提升专项工程,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4)扩大产线建设,产能和供货能力得到有效保障和大幅度提高;

(5)持续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显著提升为公司2019年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挖掘和扩大客户数量,使公司客户群体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中高功率和高功率连续光纤激光器增幅明显,但因整体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光纤激光器价格下降幅度较大。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211.42万元,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营业利润25,642.50万元,利润总额26,149.30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74.6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4.75%、-16.33%、-14.50%、-15.2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与一季度相比增加2户。新增加的子公司为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本公司对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股51%,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对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持股100%。

(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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