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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的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的风险评估报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通过查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和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改组为航天机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2001]38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共同出资30,000万元组建,2001年10月10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2月1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438,48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12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9H21100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综合管理部、党群人事部、财务部、信贷部、结算部、金融市场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纪检审计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部等9个部门和武汉分公司。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已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定期汇总监管指标,按季度出具风险管理报告和监管指标汇报,并通过设置风险经理加强了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识别和业务合规性。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财务公司管理层风险控制意识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设置与运行良好。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会计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法规要求,财务公司较好地实现了不相容职责分离,具体如下:

在结算管理方面通过系统实现了会计核算与事后监督分离、经办与复核分离、岗位设置实现了“印、押、证”三分管;在计划、财务方面实质实现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考核分离,费用支出、审批、会计记账分离;

固定资产管理实现了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拟定与审批、验收与款项支付、付款的申请与执行分离;

信贷业务根据财务公司《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管理办法》、《人民币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有效实现了业务调查、审查、审批、经办或放款操作、会计账务处理互相分离,信用等级评定的调查、审核与审批相互分离,信贷资产分类的调查与审核分离,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与信贷人员分离;

资金业务有效实现了前台交易与交易的正式确认、对账、交易结算和款项收付相互分离,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投资业务实质实现了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人员与交易(或操作)人员相互分离;

信息系统岗位设置实现了系统开发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相互分离,系统运行与系统维护人员分离;

法律合规管理有效实现合同拟定、审批、执行分离。

2.制度执行情况较为良好,流程运行较为顺畅。

财务公司业务系统不断地完善更新、业务或产品范围不断拓展,近两年出具的管理办法针对既有业务细化形成了业务操作规程。

(四)内部监督方面

财务公司的整体监督机制运行良好,已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且可以有效执行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

成立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和纪检审计部以来,已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队伍,充分发挥了内部监督职能。财务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规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业务操作规范》等6项制度指导审计工作,以发挥风险内控和纪检审计独立评价及监督职能。

(五)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不断完善制度与流程,并在持续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财务公司建立了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了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9,720,189.01万元,净资产655,552.3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125.25万元,利润总额121,388.00万元,净利润91,292.77万元。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

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经审查,未发现财务公司有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31、32、33条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要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止披露日,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为0.00元,存款余额为0.00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原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34条的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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