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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8年6月19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
方式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做出本董
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 691,993,117.5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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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
费用共计人民币 691,993,117.59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
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
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决议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3
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3/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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