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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0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8-01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时代”)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蔡秀玲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蔡秀玲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
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
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宁德时代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股票上市日期:2018 年 6 月 11 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300750
    法定代表人:周佳
    董事会秘书:蒋理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联系传真:0593-8901999
    电子信箱:catl-ir@catlbattery.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 年 7 月 9 日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秀玲,其基本情况如下:
    蔡秀玲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建师范大学
博士。1984 年至今,历任福建师范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经
济学院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2017 年 6 月至今,兼任
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
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8 年 7 月 20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 年 7 月 21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收件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庄世清
    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公司传真:0593-89019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蔡秀玲
                                                         2018 年 7 月 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蔡秀玲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00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00                                                   √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般表决说明: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
 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1)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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