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0-05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涉及1名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999,57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04%;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2,999,57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0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955,193,267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26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243,733股,并于2018年6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1,955,193,267股增加至2,172,437,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年9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62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合计2,258.0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
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72,437,000股增加至2,195,017,400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应的股本变更登记手续。
2、第一次股份回购
2019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57.2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95,017,400股减少至2,194,445,000股,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10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合计1,395.4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94,445,000股增加至2,208,399,700股,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4、第二次股份回购
2020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1,285,9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08,399,700股减少至2,207,113,780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07,113,7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1,004,524,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总数为1,202,589,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为股东镇江德茂海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情况如下:“对于本企业以增资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获得该股份之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2017年6月
2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限售、减持相关的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999,575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04%;本次解除限售涉及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2,999,575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04%。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1 | 镇江德茂海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999,575 | 22,999,575 | 22,999,575 |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东若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类别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 本次解除限售后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1、限售条件股份 | 1,004,524,269 | 45.51% | - | 22,999,575 | 981,524,694 | 44.47%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975,380,829 | 44.19% | - | 22,999,575 | 952,381,254 | 43.15%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9,143,440 | 1.32% | - | - | 29,143,440 | 1.32%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2,589,511 | 54.49% | 22,999,575 | - | 1,225,589,086 | 55.53% |
总计 | 2,207,113,780 | 100.00% | 22,999,575 | 22,999,575 | 2,207,113,780 | 100.0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