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岗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每年给予独立董事人民币8万元津贴(税前),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一)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具体工作职责和内
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监事薪酬。监事因出席公司各项会议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为发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稳定持续增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就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拟安排如下: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综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薪酬,按月支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其他说明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