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19-049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该文件要求修订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按照该文件附件2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规定,自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3、变更前、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列报项目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5、将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6、将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7、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收到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主要反映:
(1)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2)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列报金额影响
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对以下项目的合并口径期初数进行了相应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7,566,849.10 | / |
应收票据 | / | 5,574,001.82 |
应收账款 | / | 41,992,847.28 |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修订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