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徐立云)本人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发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21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1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7 | 7 | 0 | 0 | 否 |
2021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独立意见类型 |
2021年1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 同意 |
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2月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4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8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 同意 |
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10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2月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 2、关于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带领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2021年,本人召集召开了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中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讨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范围、职责及薪酬政策等事项,做出独立意见,为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做出了努力。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还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中针对聘任李良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讨论。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还参加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中针对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进行讨论。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参加深交所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2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立云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