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罗博特科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控泰克”)78.6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的开展中,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如下:
1、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和《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3、2022年3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4、2022年4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5、2022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6、2022年6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但由于本次交易核心资产位于德国,其重要客户位于美国,受疫情影响,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调工作推进缓慢,进度不达预期。
基于上述原因,经审慎研究分析,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时间较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协
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将在时机成熟、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行重启本次重组事宜。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未达成生效条件,终止本次交易不会产生相关违约责任。终止推进本次交易,是公司经审慎研究的结果,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将会继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承诺自本次资产重组终止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