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经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调整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1、调整前“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8个月。
2、调整后:“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