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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0

证券代码:300760 证券简称:迈瑞医疗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二年一月

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瑞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2,7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迈瑞医疗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3,048,662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215,691,266股的

0.2508%。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2021年9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8,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8%,最高成交价为33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6.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90,786.17元(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1/3、1/3、1/3,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0元/股。

8、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且已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释义 ...... 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5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 5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6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 8

六、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的情况及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9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9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2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13

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13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14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 14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迈瑞医疗、本公司、公司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迈瑞医疗A股普通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700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

若部分员工出现放弃认购情形,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参加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迈瑞医疗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3,048,662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215,691,266股的

0.2508%。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迈瑞医疗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2021年9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8,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8%,最高成交价为33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6.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90,786.17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的确定方法和定价依据

1、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0元/股。

2、定价依据

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公司核心骨干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及公司现有现金薪酬体系的基础上,公司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因此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本员工股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公司综合考虑了员工出资意愿,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锁定期并明确了解锁所需达到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在充分调动参加对象的积极性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员工的约束机制。此外,在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参加对象需要先付出本金并承担流动性风险,且只有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解锁条件达成的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份额方可解锁。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波动影响,锁定期届满后的获利情况无法具体确定,且公司未设置实际的兜底或担保条款,也未作出相关承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充分考虑了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体现了《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得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不涉及杠杆资金的情形,也不涉及公司提取激励基金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为50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15,243.31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1份额对应1股标的股票,本计划持有上限为3,048,662份,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1/3。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1/3。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1/3。

2、公司业绩考核

第一批次解锁:相比2021年,2022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第二批次解锁:相比2021年,2023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第三批次解锁:相比2021年,2024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3%。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因公司层面考核不达标原因导致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的,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员工。

3、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的情况及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的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持有公司任何债券,不参与公司债券兑息等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

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则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

持有人死亡的(包括因公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存续期内,发生持有人降职、降级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管理委员会视情况强制收回不超过其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的50%,由管理委员会在持有人出现此情形之日后最近一次解锁期起 90 日内择机出售对应的标的股票,公司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与收回份额对应的市值的孰低值返还给持有人。已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获得的资金额仍由持有人享有。

3、存续期内,发生持有人辞职或被公司(含子公司)辞退的,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其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在持有人出现此情形之日后最近一次解锁期起 90 日内择机出售对应的标的股票,公司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与收回份额对应的市值的孰低值返还给持有人。已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获得的资金额仍由持有人享有。

4、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情况发生之日,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份额强制收回,已解锁的持股计划份

额所获得的资金额归属于公司,公司以持有人出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份额对应的原始出资额,如有收益则归属于公司。未解锁强制收回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最近一次解锁期起 90 日内择机出售对应的标的股票,公司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与收回份额对应的市值的孰低值返还给持有人。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对持有人追偿损失。

(1)触犯法律法规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3)其他经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若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内,因上述事项收回的份额,本计划应在法定锁定期后再按前款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其他未尽事项,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5、存续期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则、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质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6、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7、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8、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9、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10、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11、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假设公司于2022年2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而后将标的股票3,048,662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86953.94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则预计2022年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86953.9438743.7530588.1713989.923632.10

注:1、上述测算为模拟测算,实际费用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为准。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本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意见。

(五)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等。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批准本持股计划后即可实施。

(九)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截止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截止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3、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公司董事、监事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或下属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

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可取消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其对应的份额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相关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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