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78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慧”)生产经营需求,锦浪科技于2022年12月16日就为锦浪智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的共计20,000万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各级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580,000万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锦浪科技对锦浪智慧的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 | 锦浪智慧 | 160,000 | 151,506 | 8,494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2GQ6CY8F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林芝注册资本:6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9-04-17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开发;生产太阳能光伏和风能电力电量;销售自产太阳能光伏和风能电力电量;太阳能和风能电站建设、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批发、零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向建设银行申请共计20,000万授信,保证人的保证期
报表项目 | 2022年11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97,742.00 | 306,689.37 |
负债总额 | 706,024.12 | 279,066.32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91,717.89 | 27,623.05 |
报表项目 | 2022年11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64,773.40 | 21,064.88 |
利润总额 | 25,307.42 | 6,727.42 |
净利润 | 24,094.84 | 6,267.28 |
间为: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四、累积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58.90%。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44,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43.1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