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桐恒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7,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且东元创投和华桐恒德在前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7日,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1月17日,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4,880,360股,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5日 | 249.88 | 197,800 | -0.0533 |
2022年8月5日 | 0 | 0 | 0.0011 | ||
2022年8月6日-2022年9月27日 | 0 | 0 | 0 | ||
2022年9月27日 | 0 | 0 | -0.1024 | ||
2022年9月28日-2023年1月17日 | 197.30 | 664,060 | -0.1788 | ||
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5日 | 245.11 | 2,195,900 | -0.5913 |
2022年8月5日 | 0 | 0 | 0.0001 | ||
2022年8月6日-2022年9月27日 | 261.94 | 537,900 | -0.1449 | ||
2022年9月27日 | 0 | 0 | -0.0131 | ||
2022年9月28日-2023年1月17日 | 194.48 | 1,284,700 | -0.3406 | ||
合计 | - | 4,880,360 | -1.4232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减持期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5日占总股本比例” 按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371,370,369股计算;减持期间2022年8月6日-2022年9月27日占总股本比例”按回购注销后总股本371,340,024股计算;减持期间2022年9月28日-2023年1月17日占总股本比例”按债转股后总股本377,200,685股计算。
3、持股比例变动包含直接减持及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发生“锦浪转债”提前赎回和锦浪科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被动稀释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东元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24,662,653 | 6.6410 | 16,700,793 | 4.4276 |
其中:无限售条 | 24,662,653 | 6.6410 | 16,700,793 | 4.4276 |
件股份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华桐恒德 | 合计持有股份 | 6,424,815 | 1.7300 | 2,406,315 | 0.637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24,815 | 1.7300 | 2,406,315 | 0.637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371,370,369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377,200,685股计算。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包含东元创投大宗交易。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东元创投、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减持锦浪科技股份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