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张丽女士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