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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0-031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出席董事资格、人数以及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潘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成员:潘卫东、韩峰、郭顺星,召集人:潘卫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成员:耿立校、徐一民、卢华,召集人:耿立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成员:郭顺星、耿立校、张赫明,召集人:郭顺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徐一民、耿立校、王怀玉,召集人:徐一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刚叁先生、冯志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英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戴龙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朱春毅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3日

附件:

1、潘卫东先生简历

潘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EMBA。曾就职于石家庄艺术中心、河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现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潘卫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37,649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62%。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兼任董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王怀玉先生简历

王怀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承德市制药厂、承德市第一制药厂、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河北中润制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现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现为公司董事。

王怀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37,649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62%。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卢华先生简历

卢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石药集团河北中润制药有限公司、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现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现为公司董事。

卢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18,824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31%。除在公司股东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韩峰先生简历

韩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石家庄市第一制药厂一分厂、石家庄制药集团新诺威药业有限公司。现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5,47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张赫明先生简历

张赫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EMBA,医药工程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石药集团河北中润制药有限公司、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行政中心总经理。现为公司董事。

张赫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本人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1,569股,其配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0,941股,合计间接持股比例为0.04%。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郭顺星先生简历

郭顺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山西省药材公司。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生物技术中心主任、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博士生导师,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郭顺星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耿立校先生简历

耿立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耿立校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徐一民先生简历

徐一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发展战略与研究室副主任,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徐一民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冯志军先生简历

冯志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冯志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0,941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刘刚叁先生简历

刘刚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河北)神草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刚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5,784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杜英女士简历

杜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8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诺药业、河北宏源化工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杜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其通过共成国际有限公司、和择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康日控股有限公司、佳曦控股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5,47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戴龙先生简历

戴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戴龙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3、朱春毅先生简历

朱春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专科学历。曾就职于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江苏泰诺医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江西金芙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朱春毅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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