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邹禧典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禧典先生拟自2020年8月28日起的6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
近日,公司收到邹禧典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禧典先生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
邹禧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1月25日 | 40.34 | 1,000 | 0.00025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01日 | 39.30 | 25,000 | 0.0062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02日 | 39.00 | 164,934 | 0.0412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04日 | 39.79 | 162,730 | 0.0406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08日 | 40.55 | 132,688 | 0.03317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10日 | 37.82 | 163,600 | 0.0409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14日 | 37.13 | 47,000 | 0.0117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15日 | 36.91 | 238,779 | 0.05969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
合 计 | - | - | 935,731 | 0.23393 |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邹禧典先生本次减持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邹禧典 | 合计持有股份 | 6,306,758 | 1.58 | 5,371,027 | 1.3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76,690 | 0.39 | 640,959 | 0.1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30,068 | 1.18 | 4,730,068 | 1.1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人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上述人员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邹禧典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