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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2019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吉学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文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政策推动向市场推动的过渡期,财政补贴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日益减弱,但其他非补贴类产业政策仍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如果财政补贴或其他非补贴类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对全行业造成冲击,既放缓行业发展势头,也会导致产业链内各环节的合作和博弈的复杂化,细分行业内各企业竞争加剧,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新产能扩张的风险

公司新增产能的扩张是基于对存量和增量两个市场的判断,也是基于对行业发展预期和公司战略规划的前瞻性布局。如果增量市场不达预期,将对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累计新增产能的扩张总量较大,对公司的产供销及管理都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价格持续下跌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及行业产销规模的扩大,客观上均要求公司的产品持续降价,若市场竞争恶化,不排除某些友商竞先降价以获取现金流安全,这将对公司产品价格造成较大压力,导致毛利率降低进而对公司盈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745,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重要事项 ...... 3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6

第十节公司治理 ...... 101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8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109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 245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德方纳米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德方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德方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曲靖麟铁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曲靖德方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坪山分公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公司的分公司
宁德时代、CATL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50)
亿纬动力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原名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14)的子公司
新能源汽车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包括客车、物流车(半挂牵引车、货车)等
动力电池为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装置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主要包括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锂离子电池以含锂的化合物制成的可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其充放电的过程中只有锂离子,而没有金属锂的存在
锂离子动力电池/锂动力电池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储能电池用于在通信基站、电网电站等领域储存电量的电池,主要包括铅酸电池和锂离子电池
碳纳米管英文Carbon Nanotube,缩写CNT,是单层或多层石墨片围绕中心轴并按一定的螺旋角卷曲而成的无缝纳米级管,是一种优良的导电剂。根据制备方法和条件的不同,其存在多壁碳纳米管和单壁碳纳米管两种形式
碳纳米管导电液
磷酸铁锂、LFP化学式为LiFePO4,是一种橄榄石结构的磷酸盐,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离子储能电池
纳米磷酸铁锂公司生产的至少满足一次颗粒的一维平均粒径在纳米量级的磷酸铁
比容量单位质量的电池在规定条件下充电或者放电的电化学容量
倍率性能电池在规定条件下充电,以不同电流放电的性能
循环性能电池在规定条件下充放电循环若干次后,放电容量与初次放电容量的百分比率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德方纳米股票代码300769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德方纳米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Dynanon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Dynanon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吉学文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7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7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dynanonic.com
电子信箱ir@dynanonic.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正航何艳艳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电话0755-269182960755-26918296
传真0755-865265850755-86526585
电子信箱ir@dynanonic.comir@dynanonic.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签字会计师姓名任晓英、周安兵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11号中国港中旅大厦26楼金巍锋、董瑞超2019年4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元)1,054,087,723.121,053,649,045.590.04%854,851,47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147,773.6198,116,200.052.07%92,727,58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9,962,505.5683,220,957.69-27.95%77,701,42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8,719,810.91167,136,669.8972.74%-203,115,736.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563.06-16.34%2.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563.06-16.34%2.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5%21.89%-9.34%26.28%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元)1,709,189,918.611,018,368,139.2767.84%896,144,20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47,901,884.39497,289,748.2790.61%399,173,548.22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20,891,633.19236,699,550.05282,544,756.61313,951,78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00,348.7322,416,944.1917,055,329.7736,175,15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517,676.6619,255,841.9812,248,520.6411,940,466.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77,366.1046,576,246.7654,317,046.50139,049,151.5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58,286.98-2,043,761.32-521,218.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1,342,044.8919,927,126.6818,325,839.1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370,283.09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75,064.53-359,168.47-122,572.71
减:所得税影响额9,696,961.302,628,954.532,655,892.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96,747.120.000.00
合计40,185,268.0514,895,242.3615,026,155.8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要业务及所属行业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纳米磷酸铁锂材料和碳纳米管导电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业务属于大类“C制造业”中的子类“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生产的纳米磷酸铁锂、碳纳米管导电液主要用于制造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行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产业实务中,锂离子电池可进一步细分为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离子储能电池,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也有一部分用于锂离子储能电池,前者隶属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后者则为电化学储能行业。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CTP”、“刀片电池”等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的突破,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得到提高,其高安全性、低成本的优点更为明显。除了传统的客车、物流车应用领域之外,磷酸铁锂电池向乘用车领域渗透的势头有所增强。

据高工锂电统计,2019年磷酸铁锂材料出货量8.8万吨,同比增长29.3%;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累计装机量约62.38GWh,其中磷酸铁锂装机量19.98Gwh,占比32.03%。报告期内,公司纳米磷酸铁锂销售量2.34万吨,据此推算公司的市场份额为26.59%。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亿纬动力等优质企业。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纳米磷酸铁锂

公司独家采用“自热蒸发液相合成法”生产纳米磷酸铁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循环寿命长、批次稳定性好、成本低等特点,是主要用于生产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离子储能电池的正极材料。

(2)碳纳米管导电液

公司生产的碳纳米管导电液,主要用作锂离子电池材料正极、负极的添加剂,可以有效提高其导电性能。公司的碳纳米管导电液产品主要有三种:铁系、镍系和复合型。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和产供销体系,主要收入和利润来自纳米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研发方面,公司建立了锂动力研究院,组建了高素质的研发队伍,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以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性能、优化生产工艺为目标,采取自主研发为主、外部协同为辅的研发模式,构建了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

采购方面,公司建立了供方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及采购流程管理制度等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资金能力、质量认证、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等进行综合考虑,经过小批量试用采购且合格后,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按订单需求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生产方面,公司根据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

销售方面,公司采取直销模式,由公司业务部主导,技术支持部与客户服务部配合实施。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产业政策推动

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行业,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及其部委、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各项产业政策,有力地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早期,我国政府采取从公共交通切入的方式推动行业发展,效果显著。磷酸铁锂具有安全性好、循环寿命长、成本较低等特点,在客车、商用车上得到广泛的应用,是最早得到规模化发展的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材料行业相对较为成熟,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头部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行业中长期的发展前景依然广阔。

(2)市场化因素的推动

财政补贴有力地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但其逐步退坡,直至完全退出,是行业发展的大方向,而市场化的因素将逐渐增强。动力电池厂家推出“CTP”、“刀片电池”等技术,有效地提高了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同时快充技术的进步、充电桩分布的进一步普及,都为磷酸铁锂的推广构建了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产业生态环境的逐步完善,有助于业内减少疑虑,凝聚共识,有助于上下游减少短期博弈,深化长期合作,有助于树立为终端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合力提高产品的性价比。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本年投资取得联营企业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20%股权。
固定资产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88.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201.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加大对产能的投资,期末在建工程相应增加。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93.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IPO成功,收到募集资金。
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46.38%,主要原因是本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变动。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01.74%,主要原因是本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变动。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267.69%,主要原因是支付的土地出让保证金报告期末尚未收回。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81,622.62%,主要原因是本期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43.40%,主要原因是本期佛山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改善费用增加及新增空压机的维保费。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72.34%,主要原因是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502.80%,主要原因是新建生产基地,预付的设备款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技术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自热蒸发液相法合成纳米磷酸铁锂技术”被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组织的专家组(以师昌绪院士为组长)鉴定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自热蒸发液相合成法”生产的纳米磷酸铁锂具有循环寿命长、批次稳定性好、成本低等特点,先后通过了“国家863计划电动车动力电池试验室”和“信息产业部化学物理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考核测试,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受到客户好评。

2、规模优势

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深圳市坪山区、山东省泰安市、云南省曲靖市均拥有生产基地或正在建设生产基地,产能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供货能力处于行业前列。2019年度,公司纳米磷酸铁锂产能约2.55万吨/年,在建产能2.5万吨/年,其中:曲靖德方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建产能1.5万吨/年;曲靖麟铁在建产能1万吨/年。

规模化生产使得公司拥有服务下游大客户的实力,同时可以统合综效,集约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为客户及终端消费者创造价值。

3、成本优势

公司生产纳米磷酸铁锂所采用的“自热蒸发液相合成法”,具有独创性和先进性,该技术在常温常压下即可反应,反应条件简单,具有成本较低的优势。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自制铁源,提高对锂源等原材料的包容性等,并不断改善生产管理,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

4、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规模化的产量,较低的售价和及时、全面、细致的客户服务,以及持续的研发创新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积累了优质客户资源。公司的主要客户宁德时代、亿纬动力等均是动力电池领域的领先企业。

成功进入优秀大客户的供应链是公司实力的体现,也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司与下游知名企业进行紧密且长期、稳定的合作,不仅有助于公司稳步扩大规模,而且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发展动向及客户对新技术、新产品的需求,进行前瞻性研发,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1、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在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市场形象和行业地位,并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平台。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整合内外资源,提升领导决策水平,夯实内部管理基础,通过技术降本和新项目的建设投产,以更优的产品、更大的产量、更低的价格服务下游客户,为产品终端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发展贡献应有之力。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纳米磷酸铁锂和碳纳米管导电液,两者均主要应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其中:纳米磷酸铁锂是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碳纳米管导电液作为添加剂,在锂离子电池的正负极均可应用。

2、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下游客户主要是生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厂家,也有一部分为生产锂离子储能电池的厂家,两者分别隶属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公司部分客户的产品同时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离子储能电池。

(1)新能源汽车行业

新能源汽车行业是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自2009年“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以来,迄今整整经历了十年,汽车发展的电动化发展方向得到政策和市场的双重认可,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

据wind统计,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2011年的0.84万辆,增长到2018年的127.05万辆,年均增长104.9%,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明显,产品逐渐为消费者所接受,行业逐步发展壮大。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量124.2万辆,同比下降2.3%。新能源汽车在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在2019年首次出现下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宏观经济增速的调整、整个汽车行业经济效益的下行、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退坡以及新能源汽车业内的结构性变化的预期等。

公司认为,2019年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下滑,并不会改变新能源汽车长期发展壮大的趋势,但是全行业的发展,从政策推动向市场推动转变的趋势日渐加速。公司应当根据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和业内结构性变化因素,增强紧迫感,紧紧依靠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产量,降低成本,以客户为中心,为新能源汽车的提质降本和终端的加快普及贡献力量。

(2)储能行业

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披露,2019年全球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183.1GW,其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3.93%;中国累计装机32.3GW,其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3.91%。2019年,中国电力储能新增投运容量1GW,其中电化学储能新增投运519MW/855MWh,电化学储能的主要方式为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在发电侧、输配电侧、用电侧等环节及新能源并网消纳、峰谷差价等应用场景,具有良好的前景,是储能行业潜在的蓝海市场。2019年,受市场环境、政策导向及电网投资严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储能行业增长不及预期。目前,锂离子电池储能行业虽然规模比较小,但随着成本的持续降低,商业模式的逐步成熟,展望5G时代及能源互联网时代的未来,储能行业未来前景广阔。公司将根据下游客户的要求,量身定制适合的产品规格,为储能行业真正的破局、发展和壮大贡献力量。

3、主要产品

2017-2019年,公司纳米磷酸铁锂销量分比为1.13万吨、1.68万吨和2.34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8.57%;碳纳米管导电液销量分比为2,967.54吨、1,281.59吨和1,626.11吨,总体而言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纳米磷酸铁锂和碳纳米管导电液收入分别为10.02亿元、0.48亿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5.05%、4.54%,两者毛利分别为21,137万元和1,214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24%和5.41%。

(1)纳米磷酸铁锂

新能源汽车主要以电动汽车为主,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包括磷酸铁锂、三元材料和其他材料,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具有安全性较高、成本较低、但能量密度也较低的特点。磷酸铁锂电池传统使用场景主要为客车、物流车等商用车领域,随着锂离子电池生产技术的进步以及快充技术、充电桩普及等行业生态的逐步改善,磷酸铁锂电池向乘用车领域渗透的势头有所增强。

公司独家采用“自热蒸发液相合成法”生产纳米磷酸铁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循环寿命长、批次稳定性好和成本较低的特点。目前公司纳米磷酸铁锂生产基地(含在建生产基地)共有3处:佛山德方、曲靖德方和曲靖麟铁,其中:曲靖德方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的实施主体,曲靖麟铁是由德方纳米控股的、与宁德时代共同投资的合资公司。

(2)碳纳米管导电液

碳纳米管主要用作锂离子电池(包括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材料电池等)正负极的添加剂,以提高其导电性。碳纳米管导电液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销规模虽同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其销售收入占本报告期公司收入总额的比例较小。公司将整合资源,提高研发队伍的科研实力和产业化能力,积极拓展市场,提高该产品对公司收入的贡献。截至2019年底,公司的碳纳米管导电液主要由山东德方和坪山分公司共同生产。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054,087,723.12100%1,053,649,045.59100%0.04%
分行业
锂电池材料制造1,053,727,393.3999.97%1,053,555,981.7899.99%0.02%
其他行业360,329.730.03%93,063.810.01%287.19%
分产品
纳米磷酸铁锂1,001,868,096.9295.05%1,012,863,422.7296.13%-1.09%
碳纳米管导电液47,831,364.894.54%38,189,100.503.62%25.25%
其他4,388,261.310.41%2,596,522.370.25%69.01%
分地区
华东360,599,095.4434.21%797,414,402.3575.68%-54.78%
华南84,187,599.377.99%44,465,684.914.22%89.33%
西北406,783,586.6738.59%7,606,313.320.72%5,247.97%
华中192,671,831.8418.28%188,957,042.8017.93%1.97%
其他地区9,845,609.800.93%15,205,602.211.44%-35.25%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期增减
分业务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1,001,868,096.92790,501,625.4121.10%-1.09%-1.92%0.67%
分产品
纳米磷酸铁锂1,001,868,096.92790,501,625.4121.10%-1.09%-1.92%0.67%
分地区
华东360,599,095.44276,519,087.5023.32%-54.78%-57.11%4.17%
西北406,783,586.67324,575,035.3320.21%5,247.97%4,802.57%7.25%
华中192,671,831.84149,977,680.3322.16%1.97%-1.32%2.5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的产品为纳米磷酸铁锂。公司生产的纳米磷酸铁锂包括多种型号,其中以DY-1和DY-3为主。两种型号的纳米磷酸铁锂做成电池后的主要性能如下:

项目DY-1DY-3
比容量(单体电池,全电)160 Wh/kg170 Wh/kg
倍率性能3C,98%以上3C,98%以上
循环寿命循环6000周,容量保持率80%以上循环5000周,容量保持率80%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纳米磷酸铁锂的售价年末较年初下降幅度超过30%,主要原因是:(1)2019年,公司生产纳米磷酸铁锂的主要原材料锂源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进一步退坡,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顺应全行业趋势下调了纳米磷酸铁锂的售价。

2020年,若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纳米磷酸铁锂售价有可能会进一步下降。公司将积极通过技术降本,扩大产能等措施,减少纳米磷酸铁锂售价下降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产能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量
分业务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25,475.6925,000.0094.42%24,053.71
分产品
纳米磷酸铁锂(单位:吨)25,475.6925,000.0094.42%24,053.71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19年2018年同比增减
锂电池材料制造(纳米磷酸铁锂)销售量23,359.2816,802.6939.02%
生产量24,053.7117,479.5137.61%
库存量1,340.29908.4147.5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30%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市场开拓效果明显,纳米磷酸铁锂的销量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公司产品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30%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部分新增产线投产,同时公司积极进行工艺优化,产能提升明显。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19年2018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锂电池正极材料纳米磷酸铁锂790,501,625.4195.26%805,957,658.1095.92%-1.92%
锂电池添加剂碳纳米管导电液35,688,968.154.30%32,679,630.063.89%9.21%
其他其他3,604,634.840.43%1,622,904.900.19%122.11%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4家,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家。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于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952,522,564.6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0.3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686,000,467.8065.08%
2第二名185,809,433.2517.63%
3第三名34,651,287.683.29%
4第四名32,665,566.093.10%
5第五名13,395,809.781.27%
合计--952,522,564.6090.36%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360,894,505.7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8.0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154,116,475.3318.23%
2第二名90,946,857.5810.76%
3第三名45,492,146.275.38%
4第四名43,932,051.005.20%
5第五名43,189,489.965.11%
合计--377,677,020.1444.6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6,504,222.1718,432,025.4843.79%主要系因货物运输量及运输距离增加而导致运费大幅度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46,010,038.9830,821,730.2849.28%主要系本期筹建生产基地,员工人数增加导致薪酬大幅度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0,860,187.9529,390,494.62-63.05%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本期将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和信用证贴现息在投资收益核算所致
研发费用49,088,607.8544,458,388.4210.41%主要系因发展需要增加人员编制导致薪酬费用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908.8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66%。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用于现有产品性能的改善提升、生产工艺的优化以及前瞻性技术开发及新产品储备等,以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申请18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新增授权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01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累计授权专利29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9年2018年2017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14814713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5.10%17.05%16.54%
研发投入金额(元)49,088,607.8544,458,388.4238,334,845.2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66%4.22%4.48%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19年2018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1,771,634.59759,290,954.0618.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3,051,823.68592,154,284.17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719,810.91167,136,669.8972.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51,968.50362,500.00631.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6,135,650.2451,192,794.79869.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3,483,681.74-50,830,294.79870.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3,399,123.99147,800,000.00294.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2,554,661.83236,554,367.37-10.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844,462.16-88,754,367.37-517.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6,080,591.3327,552,007.73502.7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72.74%,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销售回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631.58%,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869.15%,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对产线建设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294.72%,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IPO成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末2019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00,231,769.3117.57%102,273,240.7610.05%7.52%主要系本年度IPO上市募集较大数额资金所致
应收账款230,431,550.7813.48%114,221,531.9211.23%2.25%主要系对优质客户延长信用账期所致
存货99,040,659.375.79%89,051,759.078.75%-2.96%无重大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875,321.010.05%912,437.490.09%-0.04%无重大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18,750,000.001.10%0.00%1.10%主要系新增投资联营企业所致
固定资产325,469,167.1119.04%282,109,644.9627.73%-8.69%主要系公司持续扩大产能所致
在建工程131,801,648.417.71%43,780,488.084.30%3.41%主要系公司持续扩大产能所致
短期借款130,104,093.607.61%92,500,000.009.09%-1.48%主要系基于经营考虑增加债权融资所致
应付账款126,260,618.427.39%96,576,154.489.49%-2.10%无重大变动
应付票据258,576,147.4215.13%217,589,414.4021.39%-6.26%无重大变动
递延收益46,125,327.672.70%24,017,812.892.36%0.34%无重大变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285,263,812.72-115,640,255.29169,623,557.43
上述合计285,263,812.72-115,640,255.29169,623,557.43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系期末与期初的差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98,397,272.14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16,650,962.02开立应付票据质押
应收账款81,497,393.99银行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52,543,706.34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38,161,563.60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287,250,898.09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9年首次公开39,346.0513,686.8513,686.85000.00%25,960.3615,300.00万元用于0
发行购买理财产品或大额定期存单,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合计--39,346.0513,686.8513,686.85000.00%25,960.36--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90,000股,发行价格41.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62.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316.7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346.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0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38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5,300.00万元,目前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686.8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25,960.36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23,797.3323,797.335,696.975,696.9723.94%2021年04月10日00不适用
锂动力研究院项目5,931.175,931.1763631.06%2021年04月10日00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1,710.761,710.7630.0530.051.76%2021年04月10日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7,906.797,906.797,896.837,896.8399.87%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346.0539,346.0513,686.8513,686.85----00----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39,346.0539,346.0513,686.8513,686.85----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①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佛山德方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曲靖德方,实施地点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天度路西侧、仙峰路南侧变更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麒麟区辖区)环北路以北、三元路以东(曲靖德方所在地),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德方增资,用于实施和建设“年产1.5万吨纳米磷
酸铁锂项目”。 ②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锂动力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佛山德方,实施地点新增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同时新增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38号(佛山德方所在地)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麒麟区辖区)环北路以北、三元路以东(曲靖德方所在地)作为项目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15,3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或大额定期存单,剩余10,660.3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
募集资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50,000,000.00851,427,282.25321,085,285.82952,087,967.2793,870,405.5881,382,714.04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纳米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10,000,000.0023,548,809.5517,158,777.1212,794,858.611,469,284.001,208,351.58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100,000,000.00282,143,222.14245,323,015.550.007,410,655.205,769,448.69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100,000,000.00275,040,209.88100,690,341.130.001,137,781.17811,791.78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取得2019年5月20日设立,尚处于建设期,暂未投产,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展望

(1)新能源汽车及磷酸铁锂电池行业

自2009年“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以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历经十年的探索和发展,积累了大量技术、人才和资源,发展新能源汽车已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共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不仅仅是与燃油车同场竞技,更是“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最佳载体。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这种下降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并不会改变新能源汽车长期发展的趋势。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国家,在行业技术积累、人才培养、产业链协同、市场推广、产业政策指导等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先发优势,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据高工锂电统计,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配套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约16.9万辆,同比下降17%,装机量约19.98GWh,同比下降7%。一方面,装机量的下降,说明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行业仍处于优胜劣汰的结构性调整之中,行业整体出货量减少;另一方面,平均单车装机量的增加说明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技术和应用仍在进步之中。随着“CTP”、“刀片电池”等技术的成熟,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短板也将得到明显改善;而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退坡,使得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低成本的优势将日益凸显;技术的提升和成本的下降,将使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具有更高的性价比,为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电化学储能行业

2019年,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颇为曲折:一方面,受电网投资政策的影响,电化学储能在输配电网上的应用势头减弱,另一方面,国内电化学储能尚缺乏成熟的市场化盈利环境,锂离子储能电池的推广进展缓慢。

尽管如此,电化学储能行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并未改变:①5G技术的推广有利于增加对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的需求;②未来的能源互联网需要大量的电力储存设备,而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将是合适的载体;③目前,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的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已经基本低于传统的铅酸电池,且其价格仍处于下降趋势,一旦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转变过来,巨大的存量市场将开启一片全新的蓝海市场。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技术创新为引领,谋划业务布局和新产品的开发、升级,持续推进新产品的产业化和成熟产品的规模化,以“高质量、大规模、低成本”的发展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等行业的普及和发展,成为一家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的新能源材料企业。

3、经营计划

磷酸铁锂是一个潜在市场巨大的行业,随着其在乘用车市场渗透率的提高以及潜在储能市场的启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其供需总量有望在动态平衡中不断提高。为此,公司将持续推动技术进步、持续扩产降本、持续做好客户服务,以此构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与“LiFePO4+C LICENSING AG”签署了专利转授许可协议(公告编号:2019-073),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1)充分利用现有产能

本报告期内,佛山德方是公司纳米磷酸铁锂唯一的生产基地。佛山德方通过新增项目(截至目前,共有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共3期项目),优化生产工艺,持续扩大产能。公司将打造精简能干的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工厂管理水平,持续进行生产工艺优化,通过挖潜增效,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满足存量市场的需求。

(2)积极建设新增产能

公司新增产能包括:①曲靖德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②曲靖麟铁:公司与宁德时代合资分两期建设的“1万吨+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公司新增产能的建设瞄准未来增量市场的需求,其中:①由曲靖麟铁建设的“1万吨+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已经完成第一期项目的工程主体建设和主要设备安装,开始试生产,第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

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建设中。

公司新增产能的建设,有利于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也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磷酸铁锂行业的竞争力。

(3)降本增效,服务客户

汽车是一个万亿级的市场,但是绝大部分汽车的售价在20万元以下,一些“爆款”的车型价格甚至不足10万元,而新能源汽车由于较高的价格,使得消费者难以承受。为此,基于为终端消费者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均具有降成本的动力和压力。

一般而言,正极材料占动力电池成本的比例,以及动力电池占新能源汽车成本的比例均在30%-40%之

间,降低正极材料的成本,对降低新能源汽车价格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公司将通过技术进步、工艺改善和规模扩张,多方并举持续地降低生产成本,本着为终端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要求,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

4、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政策推动向市场推动的过渡期,财政补贴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日益减弱,但其他非补贴类产业政策仍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如果财政补贴或其他非补贴类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对全行业造成冲击,既放缓行业发展势头,也会导致产业链内各环节的合作和博弈的复杂化,细分行业内各企业竞争加剧,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以持续的技术进步为依托,瞄准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巩固与下游优质客户的合作,不断扩大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积极拓展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客户,以审慎的经营政策和稳健的财务政策,提高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2)新产能扩张的风险

公司新增产能的扩张是基于对存量和增量两个市场的判断,也是基于对行业发展预期和公司战略规划的前瞻性布局。如果增量市场不达预期,将对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累计新增产能的扩张总量较大,对公司的产供销及管理都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调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深入研究新能源汽车行业和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审慎把握新增产能的扩张节奏,积极开拓新老客户的需求,做好新产能扩张的项目管理,应对新产能扩张的风险。

(3)价格持续下跌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及行业产销规模的扩大,客观上均要求公司的产品持续降价,若市场竞争恶化,不排除某些友商竞先降价以获取现金流安全,这将对公司产品价格造成较大压力,导致毛利率降低进而对公司盈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以技术降本为主导,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优势,适时应用股权、债权、可转债、银行信贷等多种融资渠道,提高财务的稳健性。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股本42,745,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2,745,6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4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8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42,745,652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0.00
可分配利润(元)100,847,392.22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745,65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兼顾了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股本42,745,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2,745,65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745,65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9年42,745,652.00100,147,773.6142.68%0.000.00%42,745,652.0042.68%
2018年0.0098,116,200.050.00%0.000.00%0.000.00%
2017年0.0092,727,581.04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吉学文、孔令涌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一、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4.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2019年04月15日2022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在本人担任公司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6.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7.本承诺函规定的上述限售期长于公司现在或将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售期限的,以本承诺函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有关限售期限长于本承诺函规定的期限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准。8. 如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二、本人对公司的出资,系自筹解决,均为本人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由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筹借出资的情形。三、本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上市中介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瑞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均没有关联关系。四、本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本人享有相关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代持、信托持股的行为。五、本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或其他股东约定有关业绩对赌、股份回购、优先权和资产保值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相违背的任何条款;或者该等条款已经相关各方终止,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六、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七、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王允实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一、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2019年04月15日2019年11月3日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先
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4.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在本人担任公司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6.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7.本承诺函规定的上述限售期长于公司现在或将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售期限的,以本承诺函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有关限售期限长于本承诺函规定的期限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准。8.如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二、本人对公司的出资,系自筹解决,均为本人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由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筹借出资的情形。三、本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上市中生逝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王允实生前所作出的该股份限售承诺,由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按照实际取得股份的比例承继并继续履行。该股份限售承诺中涉及董事部分的承诺,由公司董事WANG CHEN承继并继续
介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瑞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均没有关联关系。四、本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本人享有相关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代持、信托持股的行为。五、本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或其他股东约定有关业绩对赌、股份回购、优先权和资产保值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相违背的任何条款;或者该等条款已经相关各方终止,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六、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七、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履行。
WANG CHEN、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人王允实是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现就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一、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4.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在本人担任公司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2019年11月08日2022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比例承继并继续履行;2.王允实的上述承诺中的第一/4条、第一/5条,由WANG CHEN承继并继续履行。
陈杰、陈玲震、陈伟、付淑华、金文芳、孔令涛、李意能、任勇、史洪峰、苏红英、孙卫晓、唐远、王远航、夏萌、许琳、杨俊威、袁章铖、翟顺莉、张文鹏、赵虎军、赵学伟、周水平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本人是深圳市润得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通过持有深圳市润得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而间接持有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现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一、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4.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本承诺函规定的上述限售期长于公司现在或将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售期限的,以本承诺函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有关限售期限长于本承诺函规定的期限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准。6.如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二、本人对公司的出资,系自筹解决,均为本人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公司或其2019年04月15日2020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由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筹借出资的情形。三、本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除了本人已向公司披露的之外,本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四、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上市中介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均没有关联关系。五、本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本人享有相关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代持、信托持股的行为。六、本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或其他股东约定有关业绩对赌、股份回购、优先权和资产保值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相违背的任何条款;或者该等条款已经相关各方终止,无纠纷或潜在纠纷。七、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八、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北京华创盛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华创盛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海宁水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博红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得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本单位是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股东 ,现就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一、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承诺函规定的上述限售期长于公司现在或将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售期限的,以本承诺函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有关限售期限长于本承诺函规定的期限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准。4.如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019年04月15日2020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伙)、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五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TCL爱思开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二、本单位对公司的出资,系自筹解决,均为本单位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由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筹借出资的情形。三、本单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聘请的上市中介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均没有关联关系。四、本单位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本单位享有相关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代持、信托持股的行为。五、本单位所持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或其他股东约定有关业绩对赌、股份回购、优先权和资产保值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相违背的任何条款;或者该等条款已经相关各方终止,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六、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单位持有公司的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七、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
何景亮、何艳艳、李茉、李小飞、任诚、任望保、尚伟丽、唐文华、王正航、徐浩、周俊玲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本人是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现就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一、持股承诺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承诺函规定的上述限售期长于公司现在或将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售期限的,以本承诺函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有关限售期限长于本承诺函规定的期限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准。4.如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2019年04月15日2020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二、本人对公司的出资,系自筹解决,均为本人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由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筹借出资的情形。三、本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聘请的上市中介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均没有关联关系。四、本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本人享有相关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代持、信托持股的行为。五、本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或其他股东约定有关业绩对赌、股份回购、优先权和资产保值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相违背的任何条款;或者该等条款已经相关各方终止,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六、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七、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吉学文、孔令涌、任诚、任望保、唐文华、王正航、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稳定股价承诺为确保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上市后保持公司股价稳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同),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特在此承诺如下:如果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及停止条件1.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某一年度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且履行必要的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及时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则公司应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2.停止条件:(1)在上述第1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在上述第1项2019年04月15日2022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其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暂停发放其当年薪酬(税后)的50%,且其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王允实IPO稳定股价承诺为确保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上市后保持公司股价稳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同),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特在此承诺如下:如果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及停止条件1.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某一年度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且履行必要的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及时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则公司应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2.停止条件:(1)在上述第1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在上述第1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二)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和实施程序: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熟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2019年04月15日2019年11月3日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先生逝世,其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身份作出本承诺,由其配偶赵旭、儿子WANG JOSEPH YUANZHENG、女儿WANG CHEN承继并继续履行,其以公司董事身份作出本承诺,由公司董事WANG CHEN承继并继续履行。
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暂停发放其当年薪酬(税后)的50%,且其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WANG CHEN、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IPO稳定股价承诺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作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承诺: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本人应采取的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人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暂停发放本人当年薪酬(税后)的50%,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且经公司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WANG CHEN为公司新任董事。现WANG CHEN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2019年11月08日2022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WANG CHENIPO稳定股价承诺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2019年11月08日2022年4月14日正常履行中。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承诺: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本人应采取的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人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暂停发放本人当年薪酬(税后)的50%,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且经公司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WANG CHEN为公司新任董事。现WANG CHEN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
公司其他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2019年04月15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4.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其他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4.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2019年04月15日长期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WANG CHEN、其他承诺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2019年11长期正常履行
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4.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现三人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的上述承诺及相应的责任,由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和WANG CHEN按照实际取得股份的比例承继并继续履行。月08日中。
吉学文、孔令涌、李汉生、李意能、厉伟、任诚、任望保、石柱华、汤皎宁、唐文华、王允其他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2019年04月15日长期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
实、王正航、徐浙、岳志华、张东、张力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WANG CHEN其他承诺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王远征)作为其儿子、WANG CHEN(王晨)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且经公司2019年9月92019年11月08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WANG CHEN(王晨)为公司新任董事。现WANG CHEN(王晨)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
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其他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2019年04月15日长期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WANG CHEN、其他承诺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2019年11长期正常履行
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现三人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的上述承诺及相应的责任,由赵旭、WANG月08日中。
JOSEPH YUANZHENG和WANG CHEN按照实际取得股份的比例承继并继续履行。
吉学文、孔令涌、李汉生、李意能、厉伟、任诚、任望保、石柱华、汤皎宁、唐文华、王允实、王正航、徐浙、岳志华、张东、张力其他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及津贴;(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2019年04月15日长期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WANG CHEN其他承诺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2019年11月08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董事。现WANG CHEN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
公司其他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4.如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2019年04月15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对公司的影响
1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暂不涉及该类业务。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暂不涉及该类业务。
进行了相应调整。
5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5月20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将该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任晓英、周安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任晓英4年,周安兵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其他产生的拖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PVC管直接排入化粪池,最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其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坪山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事件发生后,公司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责令坪山分公司立即整改,目前已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完成了整改。主要包括以下整改内容:

1、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委托其按相关要求进行统一处理;

2、已将排放拖洗废水的管道封堵,将不会再有拖洗废水进入化粪池;

3、设置清洗池,拖地的拖把只能在清洗池内清洗,清洗废水统一回收到收集桶,交由委托单位按要求统一处理;

4、制订清洁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厂房公示区,提示相关员工遵守;

5、对相关生产和清洁人员就地面清洁及污水的收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培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监管规定被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128名激励对象授予51.51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8日,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0年2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8人调整为11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51万股调整为51.36万股;同时,确定2020年3月1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43.60元/股的价格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51.36万股限制性股票。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尚在办理中。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的“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4、关联交易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2019年05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19年07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面积租赁期间地址
1深圳市康和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1,260m22019.02.21-2020.11.13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1 号康和盛大楼新能源创新产业园2楼223号
2深圳市康和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332m22018.11.14-2020.11.13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新能源创新产业园2A楼215号
3深圳市物博创客空间系统有限公司本公司8,100m22016.04.01-2031.03.31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3#厂房的1楼、2楼部分厂房
4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本公司3,516.48 m22019.08.06-2022.08.05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第10层及11层1101、1102室
5梁启昌佛山德方8,574 m22015.06.01-2030.05.3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3号的厂房(空地)
6梁启昌佛山德方13,121.52 m22015.06.01-2030.05.3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3号的1号和2号厂房、宿舍楼
7佛山市南海美福乐家具厂佛山德方厂房19,872m2;自留地17,166m22015.12.01-2030.12.31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明富路边高田村返还地的高明区明城镇新能源新材料高新产业技术创新园区的厂房及配套设施
8李文洪佛山德方33.44亩2016.01.01-2036.12.3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38号,吉品家具公司西侧,天度路东侧
9张湛源佛山德方厂房、宿舍、办公楼共12,677.5 m2;2016.01.01-2030.12.31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明富路边高田村返还地的高明区明城镇新能源新材料高新
留用地6,297 m2产业技术创新园区的厂房及配套设施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佛山德方6,9002018年03月20日6,9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佛山德方5,0002018年04月02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佛山德方5,7832018年05月30日5,783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佛山德方2,0002018年08月23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7个月
佛山德方12,5002018年08月13日12,5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佛山德方7802018年11月15日780连带责任保证84个月
佛山德方26,0002019年03月29日26,00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佛山德方8,5002019年05月278,400连带责任保60个月
佛山德方2019年07月13日16,0002019年06月17日16,0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佛山德方2019年07月13日5,0002019年07月17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48个月
曲靖麟铁2019年05月13日13,1502019年08月05日13,150连带责任保证30个月
佛山德方2019年07月13日15,0002019年11月28日15,0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218,65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16,51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249,613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14,513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佛山德方5,7832018年05月30日5,783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佛山德方2019年07月13日15,0000209年11月28日15,0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155,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20,78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160,783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20,783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218,65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37,296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49,613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35,296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42.7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40,505.8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40,505.81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上述担保额合计数的计算说明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担保采取额度合计的办法,即: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的额度合计确定为15.5亿,并未分别区分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因此在计算“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时,扣减重复计算的C1。同理,在计算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时,扣减重复计算的C3。2)上述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佛山德方于2018年3月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申请6,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吉学文为佛山德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佛山德方将其部分应收账款及现金质押给银行。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2、公司于2018年4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的综合授信,佛山德方、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此笔授信额度转授信给佛山德方使用,根据合同约定,由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佛山德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3、佛山德方于2018年5月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司、山东德方、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为佛山德方该笔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5,783万。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融资租赁已结清。

4、佛山德方于2018年8月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万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为佛山德方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已于2019年3月还清。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5、佛山德方于2018年8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申请12,5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为佛山德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佛山德方将其持有的编号为粤(2016)佛高不动产权第0002676号不动产权抵押给银行,吉学文将其持有的编号为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73494号不动产抵押给银行。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6、佛山德方于2018年11月向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780万,公司、吉学文为佛山德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7、佛山德方于2019年3月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6,000万的综合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佛山德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佛山德方将其持有的编号为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48291号、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48292号不动产及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

8、佛山德方于2019年6月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申请8,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吉学文为佛山德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佛山德方将其部分应收账款及现金质押给银行。

9、公司于2019年6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6,000万的综合授信,佛山德方、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此笔授信额度转授信给佛山德方使用,根据合同约定,由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佛山德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佛山德方于2019年7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5,000万的综合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公司与宁德时代于2019年5月12日签署了《合资经营协议》,依据《合资经营协议》的约定,宁德时代向曲靖麟铁分三次预付总额不超过13,150万元的采购预付款,公司为该预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8月5日,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担保合同》;2019年8月12日,曲靖麟铁收到宁德时代预付的第一笔采购款。

12、佛山德方于2019年11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申请1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曲靖德方、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9,99715,3000
合计29,99715,3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05月11日正常执行中2019年05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iFePO4+C LICENSING AG专利使用权2019年11月19日正常执行中2019年11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专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秉承“世界因我们的创新而更加美好”的企业使命,在实现公司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持续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科学分工、协调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利益相关方公平获悉公司信息。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馈股东。

(2)员工权益保障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与所有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法为全体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秉承“让全体员工真切的感受到快乐和幸福”的企业愿景,不断完善各项人力资源及员工福利制度,除为员工提供各项国家法定福利外,还推出了节日礼金、员工关怀、年度旅游、免费体检、免费培训等多项福利,提升员工的企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把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行动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帮助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经营环境。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诚信经营,共创共赢”的合作原则,充分尊重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健全采购制度,推进公司采购管理向供应链管理转变,高度重视供应商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供应商评价制度,协助供应商进行品质改善。

公司重视品质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2019年,公司在原销售部和技术服务部的架构上,进一步分拆细化,设立了业务部、客户服务部和技术支持部,提高客户服务的专业水平,与客户保持良好、及时的沟通,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反馈处理,及时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客户权益,与客户携手共同创造价值。

(4)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

公司高度重视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联系、汇报,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构建了良好的沟通关系;不断扩大企业规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2019年度,公司依法纳税总额超过5,200万元,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公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文化事业、扶贫救灾等公益活动贡献力量。在佛山市高明区“12·5山火”发生后,公司子公司佛山德方迅速组织员工,参与救火行动,同时及时捐赠救火物资,为火灾的扑救贡献了力量。2020年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捐款100万元,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自2018年开始,子公司佛山德方按照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与佛山德方所在地明城镇的其他企业共同配合,对口帮扶四川省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三角桠乡,在教育扶贫、社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面发力。

①教育扶贫。设立奖学金,为四川省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三角桠乡考上大学的贫困学子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从贫困学子被大学录取当年起连续资助三年。

②社会扶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生活困难的家庭捐赠资金,扶危助困。

③就业扶贫。如果对口扶贫乡镇中,有待就业人员,将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及待就业人员的需求,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帮助其脱贫。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9年,子公司佛山德方为木里藏族自治县三角桠乡人民政府捐赠扶贫资金3万元,为木里藏族自治县三角桠乡鸡毛店村一名被大学录取的贫困学子提供5,000元的助学金。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 1.资金万元3.5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万元0.5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1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其中: 9.1.项目个数1
9.2.投入金额万元3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扶贫政策,按照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精准扶贫,通过教育扶贫、社会扶贫、就业扶贫等多项举措,切实把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助力打赢扶贫脱困攻坚战。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分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排放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环保设施运行良好,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了环境保护部门的环评批复和验收。

报告期内,坪山分公司因管理疏忽,产生的拖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PVC管直接排入化粪池,最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坪山分公司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收到处罚后,公司高度重视,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及时完成了整改。本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提高生产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2,055,652100.00%32,055,65274.99%
2、国有法人持股520,5001.62%520,5001.22%
3、其他内资持股31,535,15298.38%-1,076,542-1,076,54230,458,61071.2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4,799,81214.97%4,799,81211.23%
境内自然人持股19,879,43762.02%-1,076,542-1,076,54218,802,89543.99%
4、外资持股1,076,5421,076,5421,076,5422.52%
境外自然人持股1,076,5421,076,5421,076,5422.5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690,00010,690,00010,690,00025.01%
1、人民币普通股10,690,00010,690,00010,690,00025.01%
三、股份总数32,055,652100.00%10,690,00010,690,00042,745,652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0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0,6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根据其生前所立遗嘱,其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229,628股属于其生前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其配偶赵旭所有。王允实的可继承股份1,614,814股,其中538,272股由配偶赵旭继承、538,271股由儿子WANG JOSEPH YUANZHENG继承、538,271股由女

儿WANG CHEN继承。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巨潮咨询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王允实生前所持有的股份已完成过户。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201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

2019年3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0,690,000股普通股(A股)。

2019年4月1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0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0,6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90,000股,总股本合计42,745,652股,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2、公司实际控制人继承股份

2019年11月8日,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允实先生生前所持有的3,229,628股公司股份已按照其遗嘱分别过户至继承人WANG CHEN女士、赵旭女士、WANG JOSEPH YUANZHENG先生名下。本次过户完成后,赵旭女士持有公司2,153,0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WANG JOSEPH YUANZHENG先生持有公司538,2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WANG CHEN女士持有公司538,2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90,000股股份后,总股本由32,055,652股增加至42,745,652股,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相应摊薄。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王允实3,229,62803,229,6280首发限售2022-4-14
赵旭02,153,08602,153,086配偶王允实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继承2022-4-14
WANG JOSEPH YUANZHENG0538,2710538,271继承王允实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2022-4-14
WANG CHEN0538,2710538,271继承王允实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2022-4-14
合计3,229,6283,229,6283,229,6283,229,628----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2019年04月03日41.7810,690,0002019年04月15日10,69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0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0,6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42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70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吉学文境内自然人20.28%8,670,18008,670,1800质押2,510,000
孔令涌境内自然人16.15%6,901,80006,901,8000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31%3,122,94003,122,9400质押3,120,000
赵旭境内自然人5.04%2,153,08602,153,0860
博汇源创业投其他4.26%1,819,53001,819,5300
资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五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05%1,304,34801,304,348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4%1,301,22001,301,2200
北京华创盛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创盛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69%1,148,70001,148,7000
深圳市润得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11%900,0000900,0000
北京上古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水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11%900,000090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吉学文、孔令涌、赵旭为一致行动人;孔令涌为深圳市润得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15.54%的财产份额。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0人民币普通股5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55,500人民币普通股455,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6,200人民币普通246,200
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0,000人民币普通股230,000
平安资产-中国银行-众安乐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210,800人民币普通股210,800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产如意28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210,600人民币普通股210,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9,018人民币普通股159,018
深圳格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格律连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0,025人民币普通股130,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7,395人民币普通股127,395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吉学文中国
孔令涌中国
赵旭中国
WANG JOSEPH YUANZHENG美国
WANG CHEN美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吉学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WANG CHEN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赵旭女士、WANG JOSEPH YUANZHENG先生未在公司任职。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
变更日期2019年11月06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19年11月06日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吉学文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孔令涌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赵旭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WANG JOSEPH YUANZHENG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美国
WANG CHEN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美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吉学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WANG CHEN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赵旭女士、WANG JOSEPH YUANZHENG先生未在公司任职。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
变更日期2019年11月06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19年11月06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吉学文董事长现任582014年07月30日2020年07月18日8,670,1800008,670,180
孔令涌董事、总经理现任422014年07月30日2020年07月18日6,901,8000006,901,800
王允实董事离任2014年07月30日2019年08月20日3,229,62800-3,229,6280
WANG CHEN董事现任502019年09月09日2020年07月18日000538,271538,271
厉伟董事现任572014年07月30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徐浙董事现任582014年07月30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李汉生董事现任612014年07月30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汤皎宁独立董事现任592016年03月02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石柱华独立董事现任572016年03月02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张力独立董事现任442016年03月02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李意能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现任352016年03月02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岳志华监事现任522016年03月02日2020年07月18日00000
张东监事现任432015年11月16日0020年07月18日00000
唐文华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422014年07月30日2020年07月18日64,11100064,111
王正航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382016年02月15日2020年07月18日96,16700096,167
任诚副总经理现任442014年07月30日2020年07月18日32,05600032,056
任望保副总经理现任412018年07月02日2020年07月18日41,67200041,672
李小飞副总经理现任402019年07月12日2020年07月18日6,4110006,411
合计------------19,042,02500-2,691,35716,350,66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王允实董事离任2019年08月20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
WANG CHEN董事任免2019年09月09日股东大会选举
李小飞副总经理任免2019年07月12日董事会新聘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吉学文: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吉学文2013年7月被吉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聘为兼职教授,2014年5月入选“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会,曾独立开发出多种气敏传感器,对纳米材料的应用研究有深厚造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丰富的企业经营经验。曾任空军长春飞行学院科研参谋、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放光电有限公司监事、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基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山东德方执行董事、佛山德方执行董事、深圳市戴维莱传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戴维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兴德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孔令涌: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孔令涌

从事纳米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多年,主持多项科技部、工信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科研项目,为公司核心技术发明人,并荣获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南山区“领航人才”,入选国家科技专家库、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至今,任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9)委员;2010年至今,任国际纳米技术委员会(ISO/TC229/JWG2)专家;2011年至今,任国际电工委员会纳米技术委员会IEC/TC 113 62607-4-2课题组组长;2013年至今,任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储能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组长;2013年至今,任深圳市石油化工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2014年获得深圳市青年科技奖。曾任深圳市纳米港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锂动力研究院院长、佛山德方总经理、曲靖德方总经理、曲靖麟铁董事长、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9)委员。WANG CHEN:女,1970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会计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

厉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证券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北大纵横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赛一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大鹏光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农科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通付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赛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因斯特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创赛二号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萍乡华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银河数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蓝色彩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松禾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松禾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松禾方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凡食本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联办同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亿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宏禧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泰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矩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阜平硒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拉萨市松禾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乐心平江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我的车车(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松禾高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浙: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中国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广州万宝集团番禺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师、广州资源投资发展集团公司投资部

经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融资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综合业务部副经理、投资经理、创富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结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博汇源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董事总经理、广州市润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凯星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州市晌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明科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微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力函(深圳)热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中科力函(深圳)低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夫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指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亿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内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远盟康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合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星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海约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思贝克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思贝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德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汉生:男,1959年出生,葡萄牙国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霍尼韦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统分析师、中国区销售经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微机及外设部门销售经理、信息产品事业部总经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总裁、方正数码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和勤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北京视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盛景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今商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和勤新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创盛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北京盛景嘉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天津华景光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创天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华创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天津大海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创盛景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浙江创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欧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爱智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创上古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上古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容奈材料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络可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易观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水晶球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航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比高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上古新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易观智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新泰上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杭州龙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瑶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宁水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上古新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泰安市法拉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泰安市卡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森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能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优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乘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重庆上古乘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艾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石柱华: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律师资格证书。曾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教师、深圳租赁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经理、巨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兼职教授、深圳市洞酿酒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张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曾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授薪合伙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合伙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合伙人、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皎宁: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学历,具备广东省人事厅颁发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书。曾任陕西省粮油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深圳大学理学院副教授、教授、深圳市深赛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

李意能: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中级工程师资格。曾任公司质检员、技术服务部经理、佛山德方第二事业部生产一部经理、佛山德方第二事业部品保部经理、佛山德方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磷酸铁锂总工程师、佛山德方工艺部高级经理、佛山德方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岳志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备经济师和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曾任南山区投资管理公司资产评估中心主任、法律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南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天益智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蛇口船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南山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南山智慧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张东: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康佳集团华东区销售经理、美国泰鼎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总监、美国德州仪器公司资深区域销售经理(深圳、香港)、深圳

赛丽图光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孔令涌:参见前述“1、董事会成员”。唐文华: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费用会计、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曲靖麟铁董事、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董事。任诚: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纳米港有限公司采购员、广州市黑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公司技术员、采购主管、生产经理、佛山德方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正航: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望保: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长沙力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至卓飞高(深圳)线路板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深圳邦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苏威(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佛山德方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采购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小飞: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团委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孔令涌深圳市润得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05月08日
厉伟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08月03日
徐浙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董事总经理2009年05月26日
李汉生海宁水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03月15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无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吉学文深圳市戴维莱传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02月28日
吉学文深圳市戴维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4年04月30日
吉学文北京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0月17日
吉学文深圳市兴德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1月14日
孔令涌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06月24日
孔令涌深圳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14日
孔令涌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2018年01月22日
孔令涌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9)委员2005年04月01日
厉伟深圳市北大纵横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08月27日
厉伟深圳市创赛一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06月16日
厉伟深圳大鹏光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01月28日
厉伟中农科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04月08日
厉伟江苏通付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01日
厉伟深圳市创赛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1月03日
厉伟深圳因斯特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08月21日
厉伟深圳市创赛二号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01月04日
厉伟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7月15日
厉伟萍乡华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7月01日
厉伟上海银河数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8月14日
厉伟蓝色彩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8月27日
厉伟深圳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31日
厉伟深圳市松禾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2月03日
厉伟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2月26日
厉伟深圳市松禾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02日
厉伟深圳市松禾方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4月07日
厉伟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4月07日
厉伟深圳市前海凡食本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5月11日
厉伟浙江联办同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8月22日
厉伟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02月10日
厉伟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05月17日
厉伟上海亿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6月29日
厉伟深圳宏禧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11日
厉伟广东泰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12日
厉伟深圳市矩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1月22日
厉伟阜平硒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4月28日
厉伟拉萨市松禾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06日
厉伟深圳市乐心平江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05月29日
厉伟我的车车(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6月19日
厉伟长沙松禾高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08月26日
徐浙广州市润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
徐浙陕西凯星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
徐浙广州市晌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
徐浙西安明科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徐浙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
徐浙佛山微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徐浙中科力函(深圳)低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
徐浙嘉兴夫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1月03日
徐浙中科力函(深圳)热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2月03日
徐浙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1月29日
徐浙杭州指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9月14日
徐浙佛山市亿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5月26日
徐浙杭州内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29日
徐浙远盟康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06日
徐浙深圳合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5月17日
徐浙湖南星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30日
徐浙广州市海约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1月29日
徐浙广东星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6月12日
徐浙深圳市思贝克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8月01日
徐浙深圳市思贝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8月02日
徐浙深圳市德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
28日
徐浙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4月19日
李汉生盛景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02月14日
李汉生北京今商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2月29日
李汉生北京和勤新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08日
李汉生北京华创盛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10月14日
李汉生北京盛景嘉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年10月17日
李汉生天津华景光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年10月31日
李汉生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24日
李汉生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06月26日
李汉生北京华创天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01月11日
李汉生北京华创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06月26日
李汉生天津大海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7月17日
李汉生北京华创盛景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4年05月21日
李汉生浙江创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8月05日
李汉生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8月13日
李汉生深圳市欧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31日
李汉生北京爱智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25日
李汉生北京华创上古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03月06日
李汉生北京上古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04月16日
李汉生深圳市容奈材料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4月22日
李汉生北京络可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4月27日
李汉生北京易观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6月22日
李汉生北京水晶球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08月20日
李汉生北京航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14日
李汉生北京比高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2月22日
李汉生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1月08日
李汉生北京上古新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01月19日
李汉生北京易观智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1月22日
李汉生天津新泰上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01月22日
李汉生杭州龙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2月15日
李汉生北京瑶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2月17日
李汉生北京上古新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04月20日
李汉生泰安市法拉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14日
李汉生泰安市卡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14日
李汉生山东森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23日
李汉生山东能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31日
李汉生北京视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02日2019年08月06日
李汉生北京优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30日
李汉生重庆乘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09月26日
李汉生重庆上古乘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16日
李汉生北京艾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01月24日
张力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4年07月01日
张力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05月27日2019年07月12日
张力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04月11日
张力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2月02日
石柱华深圳市洞酿酒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08月25日
石柱华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01月01日
汤皎宁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教授2006年07月01日
岳志华深圳市蛇口船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01月06日
岳志华深圳市南山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0月26日
岳志华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01日
岳志华深圳市南山智慧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1月25日
张东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08月01日
唐文华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20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无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共计730.45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吉学文董事长58现任72
孔令涌董事、总经理42现任145.12
王允实董事已去世离任45
WANG CHEN董事50现任18
汤皎宁独立董事59现任6
石柱华独立董事57现任6
张力独立董事44现任6
李意能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35现任40.17
唐文华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2现任82.6
任诚副总经理44现任62.71
王正航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8现任86.58
任望保副总经理41现任82.3
李小飞副总经理40现任77.97
合计--------730.4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8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89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98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98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503
销售人员17
技术人员299
财务人员27
行政人员134
合计98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32
本科197
大专208
中专(高中)及以下543
合计980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科学合理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公司薪酬体系坚持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合法性、经济性的原则。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价值、员工本人的能力、行业薪酬水平、员工付出等因素支付员工基本薪酬,鼓励员工多劳多得;根据公司

经营业绩与员工年度业绩等因素,支付员工年度绩效奖金;依据员工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支付员工日常绩效奖金;鼓励员工不断创新和改善工作,对在公司技术提升、管理改善中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奖金。为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人才,公司于报告期内推出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共同绑定,鼓励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非常注重员工的培训,不断完善培训体系。公司的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需要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公司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建立了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分层次培训体系。公司为关键岗位、核心岗位的员工提供专业的外部培训;对于胜任力较低的员工,公司提供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对于新入职员工,公司建立了导师制,通过以老带新的模式,提升新员工的适岗速度。同时,鼓励技术类员工不断打磨自身技能,建立技能认证制度,将员工技能水平与员工收入直接关联;鼓励员工自我学习提升,对参加技能学习并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认证的员工、取得国家认证学历的员工支付相应的补贴。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191,096.9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3,961,111.69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对《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等进一步进行细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充分保证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有关的规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1/3。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正、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公司实施了2019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公司与投资者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认真回复投资者咨询,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利益相关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和占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19年01月14日不适用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19年03月20日不适用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68.47%2019年06月18日2019年06月18日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7.69%2019年07月29日2019年07月29日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4.33%2019年09月09日2019年09月09日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1.37%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19日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力1349003
石柱华13310004
汤皎宁1376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担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会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也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并被公司予以采纳,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对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召集人。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研讨讨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公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考评与激励机制。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将其收入报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使薪酬激励与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使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发展战略相结合,促进公司稳定、持续、长久、健康发展。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0年04月23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1)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1)重大缺陷: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客户标准;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2)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不符合行业或国家要求;公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的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1)重大缺陷: ①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②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2)重要缺陷:①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②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3)一般缺陷:①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②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万元以上。(2)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50-100万元范围内。(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50万元范围内。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德方纳米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0年04月23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0年04月21日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容诚审字[2020]518Z0175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任晓英、周安兵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方纳米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方纳米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6、收入”以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德方纳米公司对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的,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产品交由客户验收合格后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由于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德方纳米公司管理层(以

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内部控制测试:我们测试了有关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产品运输单、客户验收单、记账凭证、回款单据等;

(3)关联关系检查:我们选取主要客户,通过查询其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注册地址等信息,分析其采购公司产品的合理用途;并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以确认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退换货检查:我们获取了公司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5)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6)截止性测试: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以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应收账款”。

管理层基于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的评估判断是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并估计计提金额。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管理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而实际情况有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我们关注上述事项是由于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对德方纳米合并财务报表而言是重大的,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德方纳米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分析计算德方纳米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分析德方纳米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德方纳米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德方纳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德方纳米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德方纳米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德方纳米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德方纳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德方纳米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德方纳米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

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0,231,769.31102,273,240.7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85,263,812.72
应收账款230,431,550.78116,572,422.03
应收款项融资169,623,557.43
预付款项4,029,747.813,565,176.2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844,915.542,144,948.8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9,040,659.3789,051,759.0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6,295,655.9569,499.14
流动资产合计941,497,856.19598,940,858.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7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875,321.01912,437.49
固定资产325,469,167.11282,109,644.96
在建工程131,801,648.4143,780,488.0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24,078,158.6743,004,682.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8,817,116.9420,096,29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16,503,893.779,385,059.61
其他非流动资产121,396,756.5120,138,677.64
非流动资产合计767,692,062.42419,427,280.52
资产总计1,709,189,918.611,018,368,139.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0,104,093.6092,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58,576,147.42217,589,414.40
应付账款126,260,618.4296,576,154.48
预收款项93,064,490.0028,575.00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1,509,758.2511,529,974.65
应交税费16,596,451.5510,385,044.55
其他应付款23,966,484.8610,013,135.36
其中:应付利息177,722.88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60,078,044.10438,622,298.4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4,808,526.0058,438,279.6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6,125,327.6724,017,81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0,933,853.6782,456,092.56
负债合计721,011,897.77521,078,391.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42,745,652.0032,055,65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05,727,631.06122,124,408.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126,149.6810,956,138.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83,302,451.65332,153,548.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47,901,884.39497,289,748.27
少数股东权益40,276,136.45
所有者权益合计988,178,020.84497,289,748.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09,189,918.611,018,368,139.27

法定代表人:吉学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075,123.9018,646,770.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3,565,000.00
应收账款119,730,158.6675,150,688.37
应收款项融资63,587,240.11
预付款项123,928,269.603,084,247.70
其他应收款53,123,836.4780,695,912.5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1,587,390.1412,304,332.5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014,400.0061,000.63
流动资产合计431,046,418.88283,507,951.8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78,303,566.867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1,219,994.4310,024,023.34
在建工程3,502,059.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2,427,765.541,238,997.9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55,012.90585,72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5,951,296.516,461,034.58
其他非流动资产711,254.764,997,42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422,270,950.2293,307,201.10
资产总计853,317,369.10376,815,152.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4,768,212.4684,7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0,000,000.00
应付账款10,715,945.8013,412,540.88
预收款项7,240.0019,875.00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3,229,405.463,722,842.26
应交税费1,313,326.06869,782.08
其他应付款40,960,889.601,141,745.46
其中:应付利息163,208.38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80,995,019.38103,866,785.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7,708,288.3210,749,222.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708,288.3210,749,222.69
负债合计188,703,307.70114,616,008.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42,745,652.0032,055,65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04,894,867.50122,124,408.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126,149.6810,956,138.67
未分配利润100,847,392.2297,062,945.06
所有者权益合计664,614,061.40262,199,144.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53,317,369.10376,815,152.9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054,087,723.121,053,649,045.59
其中:营业收入1,054,087,723.121,053,649,045.5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967,779,723.41968,696,818.57
其中:营业成本829,795,228.40840,260,193.0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521,438.065,333,986.71
销售费用26,504,222.1718,432,025.48
管理费用46,010,038.9830,821,730.28
研发费用49,088,607.8544,458,388.42
财务费用10,860,187.9529,390,494.62
其中:利息费用10,506,292.9228,102,789.66
利息收入1,320,281.29308,993.58
加:其他收益51,342,044.8919,927,126.6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372,359.4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269,479.5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142,842.8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097.09-280,298.3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6,999,108.55112,741,898.13
加:营业外收入66,562.18147,390.53
减:营业外支出2,890,816.602,270,021.9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4,174,854.13110,619,266.72
减:所得税费用12,918,180.5112,503,066.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1,256,673.6298,116,200.0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1,256,673.6298,116,200.0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147,773.6198,116,200.05
2.少数股东损益1,108,900.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01,256,673.6298,116,200.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0,147,773.6198,116,200.0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08,900.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2.563.06
(二)稀释每股收益2.563.0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吉学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59,057,204.72179,433,389.59
减:营业成本200,883,959.90144,794,922.61
税金及附加584,455.25601,959.91
销售费用12,004,328.538,881,517.52
管理费用18,151,089.0014,619,031.13
研发费用12,545,383.4611,864,646.82
财务费用5,064,321.658,371,271.68
其中:利息费用4,338,206.107,638,288.66
利息收入309,123.6635,766.38
加:其他收益7,671,768.376,098,391.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194,399.6440,893,351.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42,731.3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38,263.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097.0914,960.2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238,006.4834,568,480.15
加:营业外收入3,000.003,125.00
减:营业外支出190,148.0561,251.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3,050,858.4334,510,354.05
减:所得税费用635,889.60-1,985,602.1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414,968.8336,495,956.1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414,968.8336,495,956.1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2,414,968.8336,495,956.1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26,405,182.78740,495,157.0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81,398.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085,053.6718,795,797.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1,771,634.59759,290,954.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87,272,162.80412,774,211.0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1,261,563.7090,161,972.69
支付的各项税费48,947,111.1748,452,028.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570,986.0140,766,072.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3,051,823.68592,154,28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719,810.91167,136,669.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10,335.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1,633.32362,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51,968.50362,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4,385,650.2451,192,794.79
投资支付的现金141,7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6,135,650.2451,192,794.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3,483,681.74-50,830,294.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48,097,367.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5,301,756.99117,8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3,399,123.99147,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7,900,000.00213,2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757,361.358,199,896.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897,300.4815,154,470.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2,554,661.83236,554,36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844,462.16-88,754,367.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6,080,591.3327,552,007.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753,905.848,201,898.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1,834,497.1735,753,905.8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2,657,101.2962,436,095.94
收到的税费返还61,000.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654,880.37160,584,421.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5,372,982.29223,020,517.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9,489,495.99136,098,037.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165,818.1922,283,297.86
支付的各项税费5,109,446.964,340,950.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202,556.4213,449,828.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8,967,317.56176,172,114.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594,335.2746,848,403.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1,939,603.8640,893,351.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000.002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944,603.8640,913,351.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0,605,010.902,879,349.21
投资支付的现金320,303,566.86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0,908,577.7612,879,349.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963,973.9028,034,002.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8,097,367.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00.001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8,097,367.001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0,100,000.00150,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078,854.026,908,549.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931,849.982,665,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110,704.00159,974,149.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986,663.00-59,974,149.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28,353.8314,908,256.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646,770.073,738,514.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075,123.9018,646,770.07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10,956,138.67332,153,548.77497,289,748.27497,289,748.27
加:会计政策变更-71,485.87-1,011,721.85-1,083,207.72-1,083,207.72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10,884,652.80331,141,826.92496,206,540.55496,206,540.5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90,000.00383,603,222.235,241,496.8852,160,624.73451,695,343.8440,276,136.45491,971,480.29
(一)综合收益总额100,147,773.61100,147,773.611,108,900.01101,256,673.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690,000.00382,770,458.67393,460,458.6740,000,000.00433,460,458.6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690,000.00382,770,458.67393,460,458.6740,000,000.00433,460,458.6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241,496.88-47,987,148.88-42,745,652.00-42,745,652.00
1.提取盈余公积5,241,496.88-5,241,496.8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745,652.00-42,745,652.00-42,745,652.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832,763.56832,763.56-832,763.56
四、本期期末余额42,745,652.00505,727,631.0616,126,149.68383,302,451.65947,901,884.3940,276,136.45988,178,020.8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7,306,543.05237,686,944.34399,173,548.22399,173,548.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7,306,543.05237,686,944.34399,173,548.22399,173,548.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49,595.6294,466,604.4398,116,200.0598,116,200.05
(一)综合收益总额98,116,200.0598,116,200.0598,116,200.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649,595.62-3,649,595.62
1.提取盈余公积3,649,595.62-3,649,595.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10,956,138.67332,153,548.77497,289,748.27497,289,748.27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10,956,138.6797,062,945.06262,199,144.56
加:会计政策变更-71,485.87-643,372.79-714,858.66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10,884,652.8096,419,572.27261,484,285.9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90,000.00382,770,458.675,241,496.884,427,819.95403,129,775.50
(一)综合收益总额52,414,968.8352,414,968.8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690,000.00382,770,458.67393,460,458.6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690,000.00382,770,458.67393,460,458.6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241,496.88-47,987,148.88-42,745,652.00
1.提取盈余公积5,241,496.88-5,241,496.8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745,652.00-42,745,652.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2,745,652.00504,894,867.5016,126,149.68100,847,392.22664,614,061.4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7,306,543.0564,216,584.52225,703,188.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7,306,543.0564,216,584.52225,703,188.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49,595.6232,846,360.5436,495,956.16
(一)综合收益总额36,495,956.1636,495,956.1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649,595.62-3,649,595.62
1.提取盈余公积3,649,595.62-3,649,595.6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2,055,652.00122,124,408.8310,956,138.6797,062,945.06262,199,144.56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一)公司概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或“本公司”)是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7999551E。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55,652.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2,055,652.00元,法定代表人:吉学文。现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2019年3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9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计人民币42,745,652.00元。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纳米磷酸铁锂材料和碳纳米管导电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决议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德方公司100.00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德方公司100.00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曲靖麟铁公司60.00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曲靖德方公司100.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报告期间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曲靖德方公司2019年新设合并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子公司情况。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

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

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

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

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 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3 关联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

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

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公允价值计量”。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前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

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例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将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的金融资产作为单项金

额重大的金融资产,此标准以下的作为单项金额非重大的金融资产。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公允价值计量”。

11、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款项

以下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2018年度及以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1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5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组合2: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组合1: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1-2年88
2-3年3030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组合2: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4、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

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1、长期资产减值”。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1、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30 - 5053.17-1.90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年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年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9.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9.00%
其他年限平均法5年5%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法定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5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6、收入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

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暂不涉及该类业务。
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暂不涉及该类业务。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285,263,812.72元,应收账款2,350,890.11元,应收款项融资285,263,812.72元,其他应收款1,076,528.08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91,154.3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83,207.72元,其中盈余公积为71,485.87元、未分配利润为1,011,721.85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93,565,000.00元,应收账款959,415.78元,应收款项融资93,565,000.00元,其他应收款118,405.59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26,151.5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714,858.66元,其中盈余公积为71,485.87元、未分配利润为643,372.79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2,273,240.76102,273,240.7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85,263,812.72-285,263,812.72
应收账款116,572,422.03114,221,531.92-2,350,890.11
应收款项融资285,263,812.72285,263,812.72
预付款项3,565,176.223,565,176.2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144,948.813,221,476.891,076,528.0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9,051,759.0789,051,759.0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9,499.1469,499.14
流动资产合计598,940,858.75597,666,496.72-1,274,362.0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912,437.49912,437.49
固定资产282,109,644.96282,109,644.96
在建工程43,780,488.0843,780,488.0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3,004,682.6443,004,682.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096,290.1020,096,29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9,385,059.619,576,213.92191,154.3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38,677.6420,138,677.64
非流动资产合计419,427,280.52419,618,434.83191,154.31
资产总计1,018,368,139.271,017,284,931.55-1,083,207.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2,500,000.0092,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17,589,414.40217,589,414.40
应付账款96,576,154.4896,576,154.48
预收款项28,575.0028,575.00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1,529,974.6511,529,974.65
应交税费10,385,044.5510,385,044.55
其他应付款10,013,135.3610,013,135.36
其中:应付利息177,722.88177,722.88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38,622,298.44438,622,298.4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8,438,279.6758,438,279.6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4,017,812.8924,017,81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2,456,092.5682,456,092.56
负债合计521,078,391.00521,078,391.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32,055,652.0032,055,65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2,124,408.83122,124,408.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0,956,138.6710,884,652.80-71,485.8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32,153,548.77331,141,826.92-1,011,721.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97,289,748.27496,206,540.55-1,083,207.7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497,289,748.27496,206,540.55-1,083,207.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18,368,139.271,017,284,931.55-1,083,207.72

调整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646,770.0718,646,770.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3,565,000.00-93,565,000.00
应收账款75,150,688.3774,191,272.59-959,415.78
应收款项融资93,565,000.0093,565,000.00
预付款项3,084,247.703,084,247.70
其他应收款80,695,912.5480,695,912.54118,405.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2,304,332.5212,304,332.5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1,000.6361,000.63
流动资产合计283,507,951.83282,666,941.64-841,010.1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0,000,000.007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024,023.3410,024,023.3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238,997.951,238,997.9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85,720.77585,72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6,461,034.586,587,186.11126,151.53
其他非流动资产4,997,424.464,997,42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93,307,201.1093,433,352.63126,151.53
资产总计376,815,152.93376,100,294.27-714,858.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4,700,000.0084,7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3,412,540.8813,412,540.88
预收款项19,875.0019,875.00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3,722,842.263,722,842.26
应交税费869,782.08869,782.08
其他应付款1,141,745.461,141,745.46
其中:应付利息163,208.38163,208.38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3,866,785.68103,866,785.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0,749,222.6910,749,222.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749,222.6910,749,222.69
负债合计114,616,008.37114,616,008.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32,055,652.0032,055,65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2,124,408.83122,124,408.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0,956,138.6710,884,652.80-71,485.87
未分配利润97,062,945.0696,419,572.27-643,372.79
所有者权益合计262,199,144.56261,484,285.90-714,858.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76,815,152.93376,100,294.27-714,858.66

调整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4)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比表A.合并财务报表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02,273,240.76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02,273,240.76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285,263,812.72应收票据摊余成本-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85,263,812.72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16,572,422.03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14,221,531.92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144,948.81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3,221,476.89

B.母公司财务报表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8,646,770.07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8,646,770.07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93,565,000.00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93,565,000.0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75,150,688.37应收账款摊余成本74,191,272.59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80,695,912.54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80,814,318.13

②于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加:从应收票据转入285,263,812.72-
应收款项融资285,263,812.72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按原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285,263,812.72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285,263,812.72
应收票据(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应收账款(按原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116,572,422.03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2,350,890.11
应收账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114,221,531.92
其他应收款(按原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2,144,948.81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1,076,528.08
其他应收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3,221,476.89

B.母公司财务报表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加:从应收票据转入93,565,000.00
应收款项融资93,565,000.00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93,565,000.00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93,565,000.00
应收票据(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应收账款(按原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5,150,688.37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959,415.78
应收账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4,191,272.59
其他应收款(按原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80,695,912.54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118,405.59
其他应收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80,814,318.13

③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到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的调节表A.合并财务报表

计量类别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7,818,363.52-2,350,890.1110,169,253.63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246,079.50--1,076,528.08169,551.42

B.母公司财务报表

计量类别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415,767.78-959,415.78959,415.78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52,566.59--118,405.5934,161.00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从 2019年 4 月 1日起原适用 16%增值税率的调整为 13%的税率。1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的流转税及当期免抵增值税额的7%计缴。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0%、25%计缴。15%、20%、25%
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的 1.2%计缴;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租金收入的 12%计缴。1.2%、12%
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人民币 1.5 元~13 元/平方米计缴。1.5 元~13 元/平方米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及当期免抵增值税额的3%计缴。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的流转税及当期免抵增值税额的2%计缴。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佛山德方15%
山东德方20%
曲靖德方25%
曲靖麟铁25%

2、税收优惠

本公司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1036),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连续三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佛山德方纳米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共同确认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2978,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于2018年至202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德方公司2019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6,720.9193,554.81
银行存款201,797,776.2635,660,351.03
其他货币资金98,397,272.1466,519,334.92
合计300,231,769.31102,273,240.76

其他说明

①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应付票据保证金。

②本公司期末货币资金相比上年末增长193.56%,主要系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677,865.002.67%6,677,865.00100.00%655,600.000.53%655,600.00100.00%
其中: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677,865.002.67%6,677,865.00100.00%655,600.000.53%655,600.0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3,335,697.3597.33%12,904,146.575.30%230,431,550.78123,735,185.5599.47%9,513,653.637.69%114,221,531.92
其中:
账龄组合243,335,697.3597.33%12,904,146.575.30%230,431,550.78123,735,185.5599.47%9,513,653.637.69%114,221,531.92
合计250,013,562.35100.00%19,582,011.577.83%230,431,550.78124,390,785.55100.00%10,169,253.638.18%114,221,531.9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77,865.00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4,786,760.004,786,76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91,105.001,891,10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6,677,865.006,677,865.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904,146.57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41,711,578.3512,085,578.925.00%
1-2年125,359.0043,875.6535.00%
2-3年1,139,760.00512,892.0045.00%
3-4年324,000.00226,800.0070.00%
4-5年35,000.0035,000.00100.00%
合计243,335,697.3512,904,146.5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41,711,578.35
1至2年193,359.00
2至3年5,858,520.00
3年以上2,250,105.00
3至4年2,215,105.00
4至5年35,000.00
合计250,013,562.35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169,253.639,412,757.9419,582,011.57
合计10,169,253.639,412,757.9419,582,011.5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017,627.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03,325,734.0141.33%5,166,286.70
第二名81,497,393.9932.60%4,074,869.70
第三名14,028,840.005.61%701,442.00
第四名10,333,649.304.13%516,682.47
第五名5,941,759.972.38%297,088.00
合计215,127,377.2786.05%

3、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169,623,557.43285,263,812.72
合计169,623,557.43285,263,812.7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022,953.3799.83%3,175,469.2989.07%
1至2年6,794.440.17%
2至3年389,706.9310.93%
合计4,029,747.81--3,565,176.22--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余额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1,066,933.1026.48%
第二名341,900.008.48%
第三名309,444.447.68%
第四名301,320.007.48%
第五名248,752.686.17%
合计2,268,350.2256.29%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1,844,915.543,221,476.89
合计11,844,915.543,221,476.89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11,753,643.412,756,384.54
代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711,195.53584,643.77
其他388,722.6350,000.00
合计12,853,561.573,391,028.31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69,551.42169,551.42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453,865.18385,229.43839,094.61
2019年12月31日余额623,416.60385,229.431,008,646.03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153,514.07
1至2年114,840.00
2至3年108,160.00
3年以上2,477,047.50
3至4年892,897.50
4至5年1,183,500.00
5年以上400,650.00
合计12,853,561.57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169,551.42839,094.611,008,646.03
准备
合计169,551.42839,094.611,008,646.0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押金及保证金5,980,000.001年以内46.52%299,000.00
第二名押金及保证金1,770,000.001年以内13.77%88,500.00
第三名押金及保证金780,000.005年以上6.07%39,000.00
第四名押金及保证金600,000.004至5年4.67%30,000.00
第五名押金及保证金541,537.921年以内4.21%27,076.90
合计--9,671,537.92--75.24%483,576.90

6、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8,727,497.0328,727,497.0329,421,586.4729,421,586.47
在产品4,551,149.864,551,149.866,866,842.726,866,842.72
库存商品52,640,539.0052,640,539.0040,786,324.9840,786,324.98
发出商品6,548,680.856,548,680.851,457,567.951,457,567.95
半成品6,572,792.636,572,792.6310,519,436.9510,519,436.95
合计99,040,659.3799,040,659.3789,051,759.0789,051,759.07

(2)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待抵扣进行税2,517,070.728,498.51
预缴企业所得税18,637.3261,000.63
银行理财产品123,759,947.91
合计126,295,655.9569,499.14

其他说明:

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18,750,000.0018,750,000.00
小计18,750,000.0018,750,000.00
合计18,750,000.0018,750,000.00

其他说明

9、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72,099.041,172,099.04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172,099.041,172,099.04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59,661.55259,661.55
2.本期增加金额37,116.4837,116.48
(1)计提或摊销37,116.4837,116.4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96,778.03296,778.0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75,321.01875,321.01
2.期初账面价值912,437.49912,437.49

10、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25,469,167.11282,109,644.96
合计325,469,167.11282,109,644.96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5,723,157.45316,841,625.966,569,253.0722,137,232.46381,271,268.94
2.本期增加金额546,356.6083,235,159.572,435,065.892,680,440.9788,897,023.03
(1)购置8,845,615.451,979,958.351,469,744.4012,295,318.20
(2)在建工程转入546,356.6074,389,544.12455,107.541,210,696.5776,601,704.83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3,764,590.81280,000.00308,332.684,352,923.49
(1)处置或报废3,764,590.81280,000.00308,332.684,352,923.49
4.期末余额36,269,514.05396,312,194.728,724,318.9624,509,340.75465,815,368.4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479,221.4479,043,559.923,731,667.4410,907,175.1899,161,623.98
2.本期增加金额1,423,254.0937,759,416.771,283,442.743,090,802.2943,556,915.89
(1)计提1,423,254.0937,759,416.771,283,442.743,090,802.2943,556,915.89
3.本期减少金额1,823,080.04266,000.00283,258.462,372,338.50
(1)处置或报废1,823,080.04266,000.00283,258.462,372,338.50
4.期末余额6,902,475.53114,979,896.654,749,110.1813,714,719.01140,346,201.3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367,038.52281,332,298.073,975,208.7810,794,621.74325,469,167.11
2.期初账面价值30,243,936.01237,798,066.042,837,585.6311,230,057.28282,109,644.96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32,020,779.386,755,545.8725,265,233.51

11、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31,801,648.4143,780,488.08
合计131,801,648.4143,780,488.08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发料间2,214,402.182,214,402.18
设备安装79,721,821.2779,721,821.2737,556,978.0337,556,978.03
其他工程3,468,752.353,468,752.354,009,107.874,009,107.87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土建工程575,791.07575,791.07
年产2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土建工程48,035,283.7248,035,283.72
合计131,801,648.41131,801,648.4143,780,488.0843,780,488.0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发料间11,000,000.002,214,402.1810,030,309.5112,244,711.69111.32%100.00%其他
设备安装37,556,978.03102,825,945.7554,587,670.406,073,432.1179,721,821.27不适用其他
其他工程4,009,107.8710,170,834.512,060,331.668,650,858.373,468,752.35不适用其他
101扩产项目7,217,400.008,729,997.867,708,991.081,021,006.78120.96%100.00%其他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土建工程69,248,488.00575,791.07575,791.070.83%1%募股资金
年产2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土建工程116,113,884.6548,035,283.7248,035,283.7241.37%45%其他
合计203,579,772.6543,780,488.08180,368,162.4276,601,704.8315,745,297.26131,801,648.41------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利使用费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4,617,286.292,209,216.2546,826,502.54
2.本期增加金额61,440,716.0822,108,646.96132,767.3683,682,130.40
(1)购置61,440,716.0822,108,646.96132,767.3683,682,130.4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06,058,002.3722,108,646.962,341,983.61130,508,632.9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165,794.99656,024.913,821,819.90
2.本期增加金额1,614,805.62539,235.29454,613.462,608,654.37
(1)计提1,614,805.62539,235.29454,613.462,608,654.3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780,600.61539,235.291,110,638.376,430,474.2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1,277,401.7621,569,411.671,231,345.24124,078,158.67
2.期初账面价值41,451,491.301,553,191.3443,004,682.6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3,720,282.855,396,369.093,306,925.685,809,726.26
石墨匣钵及设备零配件10,874,541.085,583,985.497,214,108.999,244,417.58
消防、燃气、围墙及绿化等工程1,751,895.578,696,158.742,474,195.287,973,859.03
设备维护保养费3,692,934.244,650,000.002,591,577.775,751,356.47
其他56,636.3618,878.7637,757.60
合计20,096,290.1024,326,513.3215,605,686.4828,817,116.94

其他说明期末长期待摊费用相比上年末增长43.40%,主要系本期佛山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改善费用及新增空压机的维保费。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0,338,805.091,551,044.9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345,411.91205,518.592,727,306.73409,096.01
可抵扣亏损23,132,572.783,469,885.9226,756,006.784,013,401.02
信用减值损失20,590,657.603,129,019.37
递延收益46,125,327.679,699,469.8924,017,812.893,602,671.93
合计91,193,969.9616,503,893.7763,839,931.499,576,213.92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121,396,756.5110,016,571.45
IPO中介费4,947,924.46
长期履约保证金5,174,181.73
合计121,396,756.5120,138,677.64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相比上年末增长502.80%,主要系新建生产基地,需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1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5,301,756.99
抵押借款39,500,000.00
保证借款104,600,000.0053,000,000.00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202,336.61
合计130,104,093.6092,5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7、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258,576,147.42217,589,414.40
合计258,576,147.42217,589,414.4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85,206,157.5981,571,031.78
设备及工程款32,034,149.7313,054,755.44
能源费及其他9,020,311.101,950,367.26
合计126,260,618.4296,576,154.48

19、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93,064,490.0028,575.00
合计93,064,490.0028,575.00

(2)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2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1,529,974.65105,699,325.84105,719,542.2411,509,758.2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606,961.965,606,961.96
三、辞退福利93,004.0393,004.03
合计11,529,974.65111,399,291.83111,419,508.2311,509,758.2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529,974.6587,691,720.3587,719,907.1111,501,787.89
2、职工福利费11,847,531.0411,847,531.04
3、社会保险费2,990,400.742,990,400.74
其中:医疗保险费2,431,497.672,431,497.67
工伤保险费87,291.4387,291.43
生育保险费471,611.64471,611.64
4、住房公积金2,493,807.542,493,807.5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75,866.17667,895.817,970.36
合计11,529,974.65105,699,325.84105,719,542.2411,509,758.2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496,153.825,496,153.82
2、失业保险费110,808.14110,808.14
合计5,606,961.965,606,961.96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照社保局规定的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1、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611,187.313,722,288.24
企业所得税12,406,200.455,485,604.00
个人所得税302,202.59144,258.06
城市维护建设税192,722.76264,505.36
教育费附加137,659.12188,932.41
土地使用税73,800.28254,559.56
房产税21,329.16275,686.13
其他851,349.8849,210.79
合计16,596,451.5510,385,044.55

其他说明: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77,722.88
其他应付款23,966,484.869,835,412.48
合计23,966,484.8610,013,135.36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77,722.88
合计177,722.8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计提运费及电费12,354,801.539,104,616.11
押金、质保金10,921,421.0970,644.00
其他690,262.24660,152.37
合计23,966,484.869,835,412.48

23、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4,808,526.0058,438,279.67
合计14,808,526.0058,438,279.67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应付款14,808,526.0015,051,789.38
售后回租应付款43,386,490.29

其他说明:

24、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4,017,812.8933,886,000.0011,778,485.2246,125,327.67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的支出未发生
合计24,017,812.8933,886,000.0011,778,485.2246,125,327.6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纳米磷酸铁锂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290,163.33116,000.04174,163.29与资产相关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5,644,505.671,621,177.304,023,328.37与资产相关
产业化
高性能电池用关键正极材料纳米磷酸铁锂制备技术及产业化200,806.67200,806.67与收益相关
碳纳米管导电液合成技术研究116,725.01116,725.01与资产相关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二期6,000,000.00800,000.035,199,999.97与资产相关
磷酸铁锂增资扩产第三期技术改造项目466,389.52109,017.96357,371.56与资产相关
纳米磷酸铁锂用关键铁源原材料合成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工艺研究200,000.0032,731.24167,268.76与资产相关
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的设计开发350,000.00350,000.00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纳米电极材料工程实验室(500万)1,178,444.51404,466.12773,978.39与资产相关
动力电池用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千吨规模制备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100万)5,468.011,682.403,785.61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锂电子动力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500万)1,274,261.98345,991.40928,270.58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动力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60万)24,268.2324,268.23与资产相关
锂离子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液的设计开发(100万)625,000.1299,999.96525,000.16与资产相关
2014年度高导电石墨烯的制备及产业化研究(200万)387,458.48128,499.96258,958.52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专项资金深圳沃特玛合作(480万)1,994,877.01338,306.041,656,570.97与资产相关
2016年深圳市第二批技术攻关项目"动力电池用碳基复合导电浆关键技术研发"(共计40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200万与收益相关)1,749,438.86962,484.36786,954.50与资产相关
2016年深圳市第二批技81,241.2081,241.20与收益相关
术攻关项目"动力电池用碳基复合导电浆关键技术研发"(共计40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200万与收益相关)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特支计划资金"(共计80万,其中55万与资产相关,25万与收益相关)465,751.6280,348.04385,403.58与资产相关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锰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共计200万,其中100万与资产相关,100万与收益相关)949,689.54128,102.41821,587.13与资产相关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锰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共计200万,其中100万与资产相关,100万与收益相关)813,323.13410,953.74402,369.39与收益相关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296,800.0016,223.31280,576.69与资产相关
研发与产业化(共计36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160万与收益相关)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共计36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160万与收益相关)903,200.0099,608.40803,591.60与收益相关
高导电性碳纳米管及导电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82万)820,000.00820,000.00与收益相关
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扶持资金7,900,000.004,803,292.603,096,707.40与收益相关
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扶持资金4,150,000.004,150,000.00与资产相关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扶持资金20,560,000.0020,560,000.00与资产相关
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奖金456,000.00117,800.00338,200.00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2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2,055,652.0010,690,000.0010,690,000.0042,745,652.00

其他说明:

本年新增股本业经瑞华会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838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

26、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0,550,491.39383,603,222.23494,153,713.62
其他资本公积11,573,917.4411,573,917.44
合计122,124,408.83383,603,222.23505,727,631.0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7、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0,884,652.805,241,496.8816,126,149.68
合计10,884,652.805,241,496.8816,126,149.6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8、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32,153,548.77237,686,944.3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011,721.8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31,141,826.92237,686,944.3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147,773.6198,116,200.0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41,496.883,649,595.62
应付普通股股利42,745,652.00
期末未分配利润383,302,451.65332,153,548.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011,721.85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053,727,393.39829,653,564.701,053,555,981.78840,250,938.87
其他业务360,329.73141,663.7093,063.819,254.19
合计1,054,087,723.12829,795,228.401,053,649,045.59840,260,193.06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其他说明

30、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014,006.252,298,083.20
教育费附加1,438,575.911,641,488.01
房产税338,103.25329,177.18
土地使用税1,065,794.16502,377.97
车船使用税10,939.948,441.88
印花税648,762.80547,229.00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447.834,385.55
环境保护税2,807.922,803.92
合计5,521,438.065,333,986.71

其他说明:

31、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输及保险费18,431,688.4511,891,491.44
薪酬3,493,556.403,256,064.36
办公、差旅及招待费3,150,361.052,499,275.01
样品费300,951.95431,160.87
折旧及摊销费549,314.859,510.26
广告展览费6,348.00
仓库租赁费451,349.65289,068.50
其他120,651.8255,455.04
合计26,504,222.1718,432,025.48

其他说明:

32、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薪酬29,215,174.9619,520,881.09
办公、差旅及招待费7,756,641.525,640,313.66
折旧及摊销费3,834,732.092,773,132.19
租赁及装修费2,394,930.841,863,199.84
咨询费1,503,661.21617,151.03
其他1,304,898.36407,052.47
合计46,010,038.9830,821,730.28

其他说明:

33、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薪酬20,110,652.7114,739,133.38
材料费16,531,254.8417,830,134.20
水电、租赁及装修费5,980,328.286,449,389.52
折旧及摊销费3,733,133.883,285,546.08
其他2,733,238.142,154,185.24
合计49,088,607.8544,458,388.42

其他说明:

34、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5,036,323.088,963,983.87
减:利息收入1,320,281.29308,993.58
汇兑损益-58,640.00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13,901,492.95
现金折扣56,235.52
融资租赁费5,469,969.845,237,312.84
担保费850,150.94652,981.14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882,665.38887,481.88
合计10,860,187.9529,390,494.62

其他说明:

35、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51,113,423.7119,927,126.68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5,516,130.524,657,307.62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6,262,354.70596,083.96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39,334,938.4914,673,735.10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其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228,621.18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138,621.18

36、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742,642.50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3,370,283.09
合计-9,372,359.41

其他说明:

3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39,094.6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430,384.94
合计-11,269,479.55

其他说明:

38、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8,142,842.81
合计8,142,842.81

其他说明:

3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中:固定资产-9,097.09-280,298.38

40、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款收入15,000.0015,000.00
其他51,562.18147,390.5351,562.18
合计66,562.18147,390.5366,562.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41、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64,885.00139,000.0064,885.00
远东租赁违约金342,178.32342,178.32
其他534,563.39367,559.00534,563.3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949,189.891,763,462.941,949,189.89
合计2,890,816.602,270,021.94

其他说明:

4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0,037,014.6712,694,564.81
递延所得税费用-7,118,834.16-191,498.14
合计12,918,180.5112,503,066.6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14,174,854.1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7,122,521.3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30,451.6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47,432.9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85,814.1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40,330.5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401.38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428.6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40,903.15
所得税费用12,918,180.51

其他说明

4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73,419,559.6716,423,735.10
利息收入1,320,281.29308,993.58
房租收入323,200.0064,761.93
往来款及其他22,012.711,998,306.41
合计75,085,053.6718,795,797.0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60,647,646.7338,309,536.21
银行手续费882,665.38887,481.88
营业外支出237,436.28117,250.00
往来款及其他3,803,237.621,451,804.22
合计65,570,986.0140,766,072.3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售后回租租赁款30,000,000.00
合计3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借款担保费636,000.00996,000.00
融资租赁费53,965,450.5012,488,870.80
IPO申报中介费12,295,849.981,669,600.00
合计66,897,300.4815,154,470.8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01,256,673.6298,116,200.05
加:资产减值准备10,251,852.55-8,142,842.8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3,567,955.6334,950,374.84
无形资产摊销2,608,654.371,334,358.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605,686.4814,964,441.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097.09280,298.3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49,189.891,763,462.9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1,356,443.8614,854,277.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70,283.0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927,679.85-191,498.1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988,900.30-12,816,325.0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7,574,091.69-145,111,516.6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9,633,034.06167,135,438.87
其他342,17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719,810.91167,136,669.8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5,826,018.447,703,229.83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01,834,497.1735,753,905.8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5,753,905.848,201,898.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6,080,591.3327,552,007.7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01,834,497.1735,753,905.84
其中:库存现金36,720.9193,554.8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01,797,776.2635,660,351.0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1,834,497.1735,753,905.84

其他说明:

4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98,397,272.14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固定资产52,543,706.34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38,161,563.60银行借款抵押
应收账款81,497,393.99银行借款质押
应收款项融资16,650,962.02开立应付票据质押
合计287,250,898.09--

其他说明:

4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800,000.006.97635,580,960.00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4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纳米磷酸铁锂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58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16,000.04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产业化(共1700万,其中1533.50万与资产相关,其余与收益相关)15,335,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621,177.33
高性能电池用关键正极材料纳米磷酸铁锂制备技术及产业化978,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200,806.67
碳纳米管导电液合成技术研究26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16,725.05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二期8,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800,000.00
磷酸铁锂增资扩产第三期技665,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09,017.91
术改造项目
纳米磷酸铁锂用关键铁源原材料合成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工艺研究203,189.64递延收益、其他收益32,731.25
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的设计开发35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奖金456,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17,800.00
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制及产业化研究31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深圳市纳米电极材料工程实验室(500万)5,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404,466.12
动力电池用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千吨规模制备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100万)1,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682.40
高性能锂电子动力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共计500万,其中350万与资产相关,150万与收益相关)3,5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345,991.40
高性能动力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共计60万,其中20万与资产相关,40万与收益相关)2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24,268.23
锂离子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液的设计开发(共计100万,其中90万与资产相关,10万与收益相关)9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99,999.96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专项资金深圳沃特玛合作(共计480万,其中391.46万与资产相关,88.54万与收益相关)3,914,6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338,306.04
2016年深圳市第二批技术攻关项目"动力电池用碳基复合导电浆关键技术研发"(共计40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200万与收益相关)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962,484.36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特支计划资金"(共计80万,其中55万与资产相关,25万与收益相关)55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80,348.04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锰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共计200万,其中100万与资产相关,100万与收益相关)1,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28,102.41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共计36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160万与收益相关)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6,223.31
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扶持资金4,15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扶持资金20,56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2016年省级研发补助资金830,600.00其他收益116,000.04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2017年佛山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应用项目补助资金240,000.00其他收益1,621,177.33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2017年上半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补贴535,716.00其他收益200,806.67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2017年上半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补贴49,335.00其他收益116,725.05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区级财政资助300,000.00其他收益800,000.00
收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2017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财政补助200,000.00其他收益109,017.91
2017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中心立项市级财政资助经费200,000.00其他收益32,731.25
2016、2017年高明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区级(厂房租金补贴)3,500,000.00其他收益
协助制定国标GB/T34916-2017《纳米技术多壁碳纳米管热重分析法测试无定形碳含量》补助80,000.00其他收益456,000.00
2017年度专利奖励和资助专项资金69,750.00其他收益
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区级)资金2,705,300.00其他收益404,466.12
纳米磷酸铁锂增资扩产第三期技术改造项目845,400.00其他收益1,682.40
2018年度高明区政府质量奖1,000,000.00其他收益345,991.40
纳米磷酸铁锂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300,000.00其他收益24,268.23
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省级)资金5,072,400.00其他收益5,072,400.00
2018年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50强补助1,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2016、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后补助资金专项经费294,100.00其他收益294,100.00
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下半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补贴奖金75,240.00其他收益75,240.00
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下半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补贴奖金1,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2017年度佛山市科技(专利)资助资金5,000.00其他收益5,000.00
2018年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补助资金(区级)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4,267,000.00其他收益4,267,000.00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897,482.00其他收益897,482.00
2018年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50强区级财政配套补助1,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纳米磷酸铁锂烧结线匣钵外循环输送系统改造321,931.00其他收益321,931.00
2018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补贴资金2,0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0
2018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补贴资金214,100.00其他收益214,100.00
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区级)资金294,700.00其他收益294,700.00
2019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496,053.00其他收益496,053.00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488,100.00其他收益488,100.00
2018年大工业企业变压器容量基本电费补贴809,880.00其他收益809,880.00
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市级配套资金711,200.00其他收益711,200.00
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按标准落实奖励比例)资金3,183,258.00其他收益3,183,258.00
2019年"智能制造、本质安全"奖补240,000.00其他收益240,000.00
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知名品牌扶持项目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款988,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标准类项目款1,000,000.00其他收益294,100.0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深圳市专利奖励款10,000.00其他收益75,240.00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第一批)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项目款2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专利资助款8,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2017年国家企业高新技术认定奖补资金30,000.00其他收益5,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两化融合资助款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项目资助款100,000.00其他收益4,267,000.00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南山伯乐奖"资助款50,000.00其他收益897,482.00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资助款643,2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企业贯标认证后资助"款项2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外发明专利支持计划"款项24,000.00其他收益321,931.00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支持计划"款项16,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认证奖励支持计划"款项100,000.00其他收益214,100.00
唐远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测试费(使用创新券)80,000.00其他收益294,7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资助200,000.00其他收益496,053.00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资助款42,000.00其他收益488,100.00
2014年度高导电石墨烯的制备及产业化研究(200万)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28,499.96
高导电性碳纳米管及导电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82万)82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820,000.00
2016年深圳市第二批技术攻关项目"动力电池用碳基复合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3,183,258.00
导电浆关键技术研发"(共计40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200万与收益相关)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特支计划资金"(共计80万,其中55万与资产相关,25万与收益相关)25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240,000.00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锰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共计200万,其中100万与资产相关,100万与收益相关)1,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410,953.74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共计360万,其中200万与资产相关,160万与收益相关)1,6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99,608.40
2018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340,000.00其他收益1,340,000.00
2018年提升企业竞争力国内专利年费资助2,000.00其他收益2,000.00
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786,000.00其他收益786,000.00
2018年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229,800.00其他收益229,800.00
两化融合资助项目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深圳市2019年度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6,000.00其他收益6,000.00
科技金融贴息资助628,900.00其他收益628,900.00
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33,800.00其他收益33,800.00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12,710,000.00其他收益12,710,000.00
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扶持资金7,9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4,803,292.60
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138,621.18其他收益138,621.18
稳岗补贴27,994.49其他收益27,994.49
退役士兵税收优惠90,000.00其他收益9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200,000.00其他收益
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资助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资助款42,000.00其他收益
2014年度高导电石墨烯的制备及产业化研究(200万)2,000,000.00递延收益128,499.96
高导电性碳纳米管及导电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82万)820,000.00递延收益820,000.00
2018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340,000.00其他收益1,340,000.00
2018年提升企业竞争力国内专利年费资助2,000.00其他收益2,000.00
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786,000.00其他收益786,000.00
2018年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229,800.00其他收益229,800.00
两化融合资助项目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深圳市2019年度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计划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6,000.00其他收益6,000.00
科技金融贴息资助628,900.00其他收益628,900.00
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33,800.00其他收益33,800.00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12,710,000.00其他收益12,710,000.00
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扶持资金7,900,000.00递延收益4,803,292.60
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138,621.18其他收益138,621.18
稳岗补贴27,994.49其他收益27,994.49
退役士兵税收优惠90,000.00其他收益90,00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新设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山东德方山东肥城山东肥城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生产、销售100.00%设立
佛山德方广东佛山广东佛山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生产、销售100.00%设立
曲靖德方云南曲靖云南曲靖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100.00%设立
曲靖麟铁云南曲靖云南曲靖纳米粉体材料试60.00%设立

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曲靖麟铁40.00%1,108,900.0140,276,136.4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曲靖麟铁30,348,250.76244,691,959.12275,040,209.88167,103,161.357,246,707.40174,349,868.757,969,020.262,010,585.649,979,605.90101,056.55101,056.55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曲靖麟铁0.00811,791.77811,791.77151,854,859.390.00-121,450.65-121,450.65-109,655.98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5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基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的长期合作关系,双方为进一步深化合作,与2019年5月11日签署《合资经营协议》,曲靖麟铁注册资本由原来5000万增资至1亿元,宁德时代增资4000万元,本公司增资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曲靖麟铁60%的股权,宁德时代持有40%的股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40,000,000.00
--现金40,000,000.00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40,000,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39,167,236.44
差额832,763.56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832,763.56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曲靖市曲靖市从事气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设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租赁;清洁服务。2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93,750,000.00
资产合计93,75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3,750,000.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8,750,000.00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8,750,000.00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

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86.05 %(比较期:78.42%);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5.24%(比较:

69.73%)。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短期借款129,901,756.99---
应付票据258,576,147.42---
应付账款119,375,367.266,885,251.16
应付利息202,336.61---
其他应付款23,955,534.86--10,950.00
长期应付款6,385,453.862,930,799.432,992,272.712,500,000.00
合计538,396,597.009,816,050.592,992,272.712,510,950.00

(续上表)

项目名称2018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短期借款92,500,000.00---
应付票据217,589,414.40---
应付账款96,576,154.48
应付利息177,722.88---
其他应付款9,822,262.482,200.00-10,950.00
长期应付款27,084,064.7126,364,214.964,990,000.00-
合计443,749,618.9526,366,414.964,990,000.0010,950.00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

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应付账款有关,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名称2019年12月31日
美元
外币人民币
应付账款800,000.005,580,960.00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19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将增加或减少558,096.00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169,623,557.43169,623,557.4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69,623,557.43169,623,557.43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

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长期应付款。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其他说明:

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吉学文董事长
孔令涌董事、总经理
王允实原董事
齐红伟股东吉学文的配偶
杨海燕股东孔令涌的配偶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吉学文、孔令涌、齐红伟、杨海燕7,000.002017年06月08日2020年06月08日
吉学文、孔令涌4,000.002018年05月21日2019年05月21日
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王允实3,000.002018年05月15日2019年01月31日
吉学文6,900.002018年03月20日2021年03月31日
吉学文、孔令涌5,000.002018年04月02日2019年04月02日
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5,783.002018年06月29日2021年06月29日
吉学文、孔令涌2,000.002018年07月11日2019年01月31日
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王允实3,000.002018年08月21日2019年08月20日
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2,000.002018年08月23日2019年03月26日
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12,500.002018年08月28日2019年08月27日
吉学文7,800.002018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
吉学文、齐红伟、孔令涌、杨海燕5,000.002019年02月26日2020年02月16日
吉学文、孔令涌26,000.002019年03月29日2022年03月29日
吉学文、孔令涌5,000.002019年04月04日2020年04月04日
吉学文8,400.002019年05月27日2022年05月27日
吉学文、孔令涌16,000.002019年06月17日2022年06月17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万元)730.45547.25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出租方租赁地址租赁建筑面积租金租赁期限

用途

深圳市物博创客空间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市物博创客空间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3#厂房的1楼、2楼部分厂房生产8,100㎡第一年不含税租金为14.5元/平方米/月,第三年起不含税租金在上一年每平米租金基础上增加1元,第五年起不含税租金在上一年每平米租金基础上增加1元,第七年起租金价格由双方再行约定2016.04.01至2031.03.31
梁启昌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3号的厂房(空地)生产8,574㎡19,800元/月2015.06.01至2030.05.31
梁启昌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3号的1号和2号厂房、宿 舍楼生产13,121.52㎡2015.06.01至2020.05.31:160,200元/月;2020.06.01至2025.05.31:178,200元/月;2025.06.01至2030.05.31:198,000元/月2015.06.01至2030.05.31
佛山市南海美福乐家具厂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明富路边高田村返还地的高明区明城镇新能源新材料高新产业技术创新园区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厂房与仓库厂房19,782㎡;自留地17,166㎡首年度厂房9.9元/平方米/月,空地3.77元/平方米/月;以后每三年租金按总额8%递增2015.12.01至2030.12.31
李文洪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38号,吉品家具公司西侧,天度路东侧生产33.44亩首年租金为4,730元/亩;以后每五年租金按10%递增2016.01.01至2036.12.31
张湛源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明富路边高田村返还地的高明区明城镇新能源新材料高新产业技术创新园区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厂房、宿舍与办公楼厂房、宿舍、办公楼共12,677.5㎡;留用地6,297㎡首年厂房、宿舍、办公楼及配套设施10.27元/平方米/月,留用地4.33元/平方米/月;以后按年度递增;以后前4年,每年租金按总额3%递增,2020年1月1日起,每月租金合计为172,065.11元,以后每三年租金按总额10%递增2016.01.01至2030.12.31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第10层整层及11层1101、1102房办公楼办公面积3516.48㎡;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11月5日为免租期,2019年11月6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月租金270,768.96元2019.08.06至2022.08.05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后,本公司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和积极应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预计此次疫情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暂时性影响程度,取决于国内外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公司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疫情影响。

截至2020年4月21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由于曲靖麟铁和曲靖德方尚在筹建期,未正式投产。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三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三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本公司、山东德方以及佛山德方。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类别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分别为碳纳米管导电液、碳纳米管、纳米磷酸铁锂。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德方纳米山东德方佛山德方分部间抵销合计
营业收入259,057,204.7212,794,858.61952,087,967.27-169,852,307.481,054,087,723.12
营业成本200,883,959.908,385,895.37791,759,575.43-171,234,202.30829,795,228.40
资产总额1,410,500,801.1223,548,809.55851,427,282.25-576,286,974.311,709,189,918.61
负债总额399,873,383.046,390,032.43530,341,996.43-215,593,514.13721,011,897.77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07,800.001.41%1,807,800.00100.00%655,600.000.81%655,600.00100.00%
其中: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07,800.001.41%1,807,800.00100.00%655,600.000.81%655,600.0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6,681,735.1298.59%6,951,576.465.49%119,730,158.6679,910,856.1599.19%5,719,583.567.16%74,191,272.59
其中:
账龄组合126,681,735.1298.59%6,951,576.465.49%119,730,158.6679,910,856.1599.19%5,719,583.567.16%74,191,272.59
合计128,489,535.12100.00%8,759,376.466.82%119,730,158.6680,566,456.1564.77%6,375,183.567.91%74,191,272.5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07,800.00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7,800.001,807,8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807,800.001,807,8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951,576.46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5,357,296.126,267,864.815.00%
1-2年125,359.0043,875.6535.00%
2-3年840,080.00378,036.0045.00%
3-4年324,000.00226,800.0070.00%
4-5年35,000.0035,000.00100.00%
合计126,681,735.126,951,576.4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5,357,296.12
1至2年125,359.00
2至3年840,080.00
3年以上2,166,800.00
3至4年2,131,800.00
4至5年35,000.00
合计128,489,535.1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375,183.562,384,192.908,759,376.46
合计6,375,183.562,384,192.908,759,376.4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017,627.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03,325,734.0180.42%5,166,286.70
第二名10,333,649.308.04%516,682.47
第三名5,368,000.004.18%268,400.00
第四名1,854,000.001.44%92,700.00
第五名1,807,800.001.41%1,807,800.00
合计122,689,183.3195.49%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53,123,836.4780,695,912.54
合计53,123,836.4780,695,912.54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内部往来款51,697,459.5480,165,259.18
押金及保证金1,342,648.08555,763.16
代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155,308.12127,456.79
其他3,493.20
合计53,198,908.9480,848,479.13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34,161.0034,161.00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40,911.4740,911.47
2019年12月31日余额75,072.4775,072.4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2,698,011.44
1至2年59,440.00
2至3年44,410.00
3年以上397,047.50
3至4年392,897.50
4至5年3,500.00
5年以上650.00
合计53,198,908.94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4,161.0040,911.4775,072.47
合计34,161.0040,911.4775,072.4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内部往来款51,697,459.541年以内97.18%
第二名押金及保证金541,537.921年以内1.02%27,076.90
第三名押金及保证金335,104.003至4年0.63%16,755.20
第四名押金及保证金274,161.601年以内0.52%13,708.08
第五名代垫社保95,975.351年以内0.18%4,798.77
合计--52,944,238.41--99.52%62,338.95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59,553,566.86359,553,566.8670,000,000.0070,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8,750,000.0018,750,000.00
合计378,303,566.86378,303,566.8670,000,000.0070,000,0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50,000,000.0060,000,000.00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239,553,566.86239,553,566.86
合计70,000,000.00289,553,566.86359,553,566.8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18,750,000.0018,750,000.00
小计18,750,000.0018,750,000.00
合计18,750,000.0018,750,000.0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58,411,467.21200,285,392.20179,405,087.71144,794,922.61
其他业务645,737.51598,567.7028,301.88
合计259,057,204.72200,883,959.90179,433,389.59144,794,922.61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1,508,918.7040,893,351.7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430,685.1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745,204.22
合计39,194,399.6440,893,351.70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58,286.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1,342,044.8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370,283.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75,064.53
减:所得税影响额9,696,961.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996,747.12
合计40,185,268.0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55%2.56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51%1.531.53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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