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3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孔令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旭云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3,765,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德方纳米
本公司、公司、德方纳米 | 指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德方
佛山德方 | 指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曲靖德方
曲靖德方 | 指 |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曲靖麟铁
曲靖麟铁 | 指 |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宜宾德方时代
宜宾德方时代 | 指 | 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
德枋亿纬
德枋亿纬 | 指 | 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深圳德方创域
深圳德方创域 | 指 | 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佛山德方创界
佛山德方创界 | 指 | 佛山市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
曲靖德方创界
曲靖德方创界 | 指 |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
曲靖宝方
曲靖宝方 | 指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 |
云南田边装备
云南田边装备 | 指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 |
德方矿产
德方矿产 | 指 |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德方私募
德方私募 | 指 |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成都德方创境
成都德方创境 | 指 |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
乘用车
乘用车 | 指 |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
商用车
商用车 | 指 |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包括客车、物流车(半挂牵引车、货车)等 |
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 | 指 | 为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装置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主要包括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
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 | 指 | 以含锂的化合物制成的可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其充放电的过程中只有锂离子,而没有金属锂的存在 |
锂离子动力电池/锂动力电池
锂离子动力电池/锂动力电池 | 指 | 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
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 | 指 | 用于在通信基站、电网电站等领域储存电量的电池,主要包括铅酸电池和锂离子电池 |
磷酸铁锂、LFP
磷酸铁锂、LFP | 指 | 化学式为LiFePO4,是一种橄榄石结构的磷酸盐,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离子储能电池 |
纳米磷酸铁锂
纳米磷酸铁锂 | 指 | 公司生产的至少满足一次颗粒的一维平均粒径在纳米量级的磷酸铁锂 |
倍率性能
倍率性能 | 指 | 电池在规定条件下充电,以不同电流放电的性能 |
循环性能
循环性能 | 指 | 电池在规定条件下充放电循环若干次后,放电容量与初次放电容量的百分比率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德方纳米 | 股票代码 | 30076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德方纳米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Dynanonic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Dynanoni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孔令涌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01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7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20年5月18日由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223-224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71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s://www.dynanonic.com | ||
电子信箱 | ir@dynanonic.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何艳艳 | 苗少朋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
电话 | 0755-26918296 | 0755-26918296 |
传真 | 0755-86526585 | 0755-86526585 |
电子信箱 | ir@dynanonic.com | ir@dynanonic.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先发、杨三生、曾琼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 肖耿豪、董瑞超 | 2019年4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2,557,078,113.42 | 4,841,878,273.53 | 4,954,284,129.31 | 355.30% | 942,128,306.07 | 942,128,306.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80,198,555.42 | 800,592,881.91 | 825,419,114.53 | 188.36% | -28,401,615.50 | -28,401,615.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318,784,673.26 | 770,086,133.51 | 794,912,366.13 | 191.70% | -62,821,960.12 | -62,821,96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35,947,711.77 | -644,075,077.07 | -615,863,649.69 | -896.32% | 95,585,895.67 | 95,585,895.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25 | 8.95 | 5.13 | 177.78% | -0.36 | -0.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80 | 8.83 | 5.06 | 172.73% | -0.36 | -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60% | 31.20% | 32.01% | 7.59% | -2.74% | -2.74%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29,094,244,309.19 | 8,949,202,121.57 | 8,974,028,354.19 | 224.20% | 3,782,051,724.86 | 3,782,051,724.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813,064,394.06 | 3,062,598,795.67 | 3,087,425,028.29 | 185.45% | 2,108,883,766.64 | 2,108,883,766.6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注1: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
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2021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2:根据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故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373,860,080.51 | 4,182,872,504.29 | 6,859,236,996.37 | 8,141,108,53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1,713,535.71 | 518,315,247.13 | 547,649,210.40 | 552,520,56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5,539,643.91 | 500,986,082.31 | 520,617,474.11 | 541,641,472.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195,118.12 | -1,082,191,864.44 | -1,945,242,166.74 | -1,381,318,562.4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058,086.99 | 2,596,947.57 | -772,123.57 |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776,075.79 | 36,746,215.70 | 44,138,895.5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740,745.36 | 5,043,492.95 | 1,447,552.2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3,575.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74,963.57 | -13,801,375.55 | -3,038,482.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769,788.40 | 4,677,795.74 | 6,275,322.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59,849.49 | -4,599,263.47 | 1,080,173.76 | |
合计 | 61,413,882.16 | 30,506,748.40 | 34,420,344.6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新能源汽车行业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时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虽然受到补贴退坡、供应链不稳定等多重负面因素的影响,但在政策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连续8年居全球第一。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2021年12.1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2年,由于多重因素的冲击,国内经济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多次出台促进消费的政策,汽车消费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2022年,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目的是规范行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时间 | 颁布单位 | 政策名称/主题 | 相关政策主要内容 |
2022年3月 | 工信部 | 《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汽车芯片等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支撑双碳目标实现;全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
2022年4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 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 |
2022年7月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7部门 |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
2022年6月 |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 |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 实施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促进交通领域绿色化、电气化和智能化,力争到 2030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大幅下降。 |
2022年是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2023年起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我国的新能源补贴政策经过了多次的调整,补贴金额逐年下滑,在此过程中,新能源汽车已经逐步完成了由政策引导到市场化发展的转变,补贴对市场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小。回顾2022年,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大涨,电池成本上涨,部分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上调,但市场需求仍旧旺盛,销量超过预期。展望2023年,在全球电动化加速的趋势下,随着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逐渐释放,成本不断下降,叠加供给端持续创新,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在智能化的助力不断提升,燃油替代持续加速,行业景气度依旧,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继续保持向上增长动能。
2、储能行业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以电化学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技术具有建设周期短、响应速度快、调节精度高等优点,是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的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储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2022年,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储能相关的政策法规,推动和支持储能的发展,在政策的引导下,储能行业将迎来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时间 | 颁布单位 | 政策名称/主题 | 相关政策主要内容 |
2022年1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十四五”新型储能实施方案》 |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丰富新型储能参与的交易品种,健全配套市场规则和监督规范,推动新型储能有序发展。 |
2022年3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落实“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跟踪评估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围绕不同技术、应用场景和重点区域实施试点示范,研究建立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建设运行机制。 |
2022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站安全管理的通知》 | 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设计安全管理,做好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验收,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验收,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提升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消防处置能力。 |
2022年5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 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规则,加强技术支持和组织领导。 |
储能应用场景丰富,在电源侧、电网侧及用户侧均能发挥作用,当前主要的应用场景有电网储能、发电储能、通信基站储能和家庭储能。锂离子电池技术和产业链已发展多年,相对成熟,且其具有污染小、能量密度高、充放电效率高、响应速度快等优点,是当前电化学储能的主要技术路线,新增电化学储能越来越多地采用锂离子电池,逐步替代存量铅酸电池。在锂离子电池体系中,磷酸铁锂电池凭借低成本、高循环寿命、高安全性等优势,是目前主要应用于电网储能的锂电池产品。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2022年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130GWh,同比增长170.8%,预测2025年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超300GWh。在政府鼓励和市场需求的双重加持下,预计到2025年储能将形成千亿级市场。
3、正极材料行业
在动力电池的四大主要材料中,正极材料处于最关键的位置。近几年,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量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出货量连年增加。
随着行业技术的进步,CTP高集成动力电池、刀片电池、JTM电池、麒麟电池等锂离子动力电池制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锰铁锂等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补锂剂的技术创新,磷酸盐系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显著提升,与三元电池的差异日益缩小。相比于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安全性较高、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以及循环性能优异等方面。在动力电池领域,磷酸铁锂电池的装机量迅速提升,2022年搭载磷酸铁锂电池的旗舰车型续航普遍突破600公里;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的退出也进一步凸
显了磷酸铁锂电池的性价比优势。在储能领域,磷酸铁锂电池也在加快对铅酸电池储能的替代,新建项目中磷酸铁锂电池份额已高达九成。近年来,随着上游锂源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以及下游需求的增长,正极材料的价格亦呈现大幅上涨趋势。在价格上涨的大背景下,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的出货结构出现较大变化。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总装车量为294.65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占比62.36%,三元电池占比37.48%,磷酸铁锂电池占比自2021年7月以来已连续18个月超过三元电池。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基于对未来市场前景的看好,一些厂家跨界入局正极材料行业,正极材料的产能规模大幅度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2022年投资新建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超40个,总计规划新增产能超过525万吨。现有的规划产能存在一定的过剩风险,市场可能出现高端产能不足、中低端产能过剩的情况,对于行业格局会有较大影响,或将再次迎来行业洗牌,拥有工艺技术优势、成本控制优势、技术迭代优势及与头部电池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才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抢占先机。目前广泛应用的正极材料主要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等材料。随着正极材料技术和制备工艺的不断发展,一些新的材料技术逐步导入到电池中,未来有望实现大规模应用。被视为磷酸铁锂升级产品的磷酸锰铁锂兼具较高的能量密度、较低的材料成本、较好的低温性能和较高的安全性,已成为锂电正极材料产业未来重要的技术发展方向之一。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当前的主要产品为纳米磷酸铁锂,新产品为磷酸锰铁锂及补锂剂,其上游主要为锂矿等原材料,下游用作制备锂离子电池,可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3C等领域。目前,新能源汽车及储能是公司产品的主要下游终端应用领域。
公司所处锂电池产业链的位置及上下游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核心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等。
2、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专注、创新、协作”的研发理念,采取自主创新驱动的研发模式,注重通过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快速发展。公司设立了锂动力研究院和工程技术中心,锂动力研究院负责基础研发、新产品开发和知识产权布局,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及工艺工程标准化。公司广泛吸纳和培养人才,组建了高素质的研发队伍,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经验积累和开拓创新的技术实力,紧跟市场和客户的需
求,预测行业和客户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方向,以战略眼光规划和布局研发项目,以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性能、优化生产工艺为目标,构建了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
(2)采购模式
公司确立了“协同革新,推动产业进步”的供应链理念,采取订单驱动的采购模式,积极打造精准、高效、快速的供应链体系。公司设立了战略物资采购部、采购中心,战略物资采购部负责重要原辅料采购管理,采购中心负责工程采购、生产采购、其他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公司借助ERP、OA等信息系统,建立了供方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及采购流程管理制度等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资金能力、质量认证、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等进行综合考虑,经过小批量试用采购且合格后,方可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原材料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控原材料质量。根据订单计划,结合原辅料库存情况、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按需求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避免了采购计划的盲目性,在供应保障与资金高效运用中实现平衡。
(3)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安全、精益、绿色”的生产理念,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的生产管理主要由生产运营中心和质量中心负责,生产运营中心负责生产计划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设备管理和检测管理,质量中心负责质量管理。生产运营中心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协调产能资源,下达生产计划,各子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开展标准化流程生产作业,工程技术中心提供工艺技术支持,质量中心对生产制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监控,把控产品质量。目前,公司纳米磷酸铁锂产品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佛山德方、曲靖德方和控股子公司曲靖麟铁、德枋亿纬负责生产,磷酸锰铁锂产品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曲靖德方负责生产,补锂剂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曲靖德方创界负责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树立了“尊重、专业、信赖”的服务理念,采取直接面对下游锂离子电池生产厂商的直销模式。公司的营销中心负责开展销售工作,营销中心下设销售部、技术服务部、客户服务部和市场部,服务贯穿商务洽谈、订单签订、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积极推动销售模式从单纯销售产品到销售“产品+服务”的转变。公司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和定制化的材料解决方案。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良好的市场口碑和领先的技术优势方面的沉淀积累,公司在锂电材料市场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下游客户均为锂电池行业的知名企业。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动力电池技术的突破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优化升级,推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空间的迅速拓宽磷酸铁锂由于安全性能及循环性能优异,在客车、专用车等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占据主导地位。随着补贴政策的退坡和新能源汽车市场降本增效进程的推进,在全面市场化时代,下游客户更注重成本和性价比,磷酸铁锂电池低生产成本、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等优势日益凸显。同时,在新能源汽车、储能行业大发展的市场环境下,随着CTP技术、刀片电池技术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制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技术创新,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均显著提升,助推磷酸铁锂电池在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的逐步提升,市场空间迅速拓宽。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2022年中国动力电池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超110%,出货量达480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占比61%;2022年磷酸铁锂材料出货111万吨,同比增长132%。
磷酸铁锂下游市场空间的拓宽,助推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供市场保障。
(2)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持续性的政策引导,推动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是从能源消费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核心推动力,国家陆续出台多项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2020年11月,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到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020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进一步加强了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由“普惠制”转为“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政策趋势。2021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政策明确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稳定企业预期,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明确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终止。在补贴政策扶优扶强导向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提升,技术水平明显进步、产品实用性大幅提升,行业已经实现了从政策引导型到市场化驱动的转变。
储能产业的发展是从能源生产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保障,储能可以有效缓解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在提高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保障电网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
源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指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在我国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和储能加速规模化的背景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作为其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4、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纳米磷酸铁锂,产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上述生产流程中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 主要环节 | 主要内容 |
1 | 原材料混合 | 将称重配比好的各类原材料,按添加顺序依次加入至搅拌罐中,进行搅拌溶解成液体状态浆料 |
2 | 前驱体制备 | 将液体状态的浆料放入发料罐中,进行预加热,浆料自然吸收热量,自热蒸发大部分水分,形成固体蜂窝状凝胶 |
3 | 初碎 | 将固体蜂窝状凝胶输送至破碎机,将前驱体进行初步破碎 |
4 | 造粒 | 前驱体通过物理辊压的方式,形成颗粒状 |
5 | 烧结 | 将干燥后的粉末状凝胶盛装到匣钵内,通过辊道窑辊棒传动匣钵,将物料带入辊道窑中进行烧结 |
6 | 粉碎 | 将烧结出来的物料管道输送至气流磨中,利用设备的高温高压空气使物料间相互碰撞研磨,直至合格出料 |
7 | 除铁 | 粉碎出来的物料通过管道输送到除铁器中,将物料中可能含有的极少量的磁性物质除去,合格出料 |
8 | 成品、包装 | 合格物料通过管道输送至吨袋包装机中,进行称量封口,完成包装过程,入库管理 |
5、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深耕锂电材料产业,是全球技术领先的液相法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纳米磷酸铁锂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产品在行业领域内保持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公司积累了深厚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数量遥遥领先于其他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厂家,拥有三大省级技术平台,独创多项核心技术,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凭借在技术开发、生产经营、产业建设、管理方面的积累和创新,公司已经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产品供应能力,综合竞争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锂源 | 直接采购 | 82.96% | 否 | 350,360.73 | 423,477.43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的价格上涨,主要系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需求旺盛,而国内锂资源的勘探开发速度较慢,供求关系紧张拉动了锂电池原材料价格上涨。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 技术成熟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公司对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请了《纳米磷酸铁锂 | 独家采用“自热蒸发液相合成纳米磷酸铁锂技术”,该技术经以国家 |
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非连续石墨烯包覆的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等多项发明专利。 | 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素有“中国材料学之父”之称的两院院士师昌绪先生为组长的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专家组鉴定,认为属于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能耗低、产品性能优、批次稳定性好、生产成本低等优点,产品导电性较好、内阻较低,循环寿命长,具备了良好的电化学和纳米材料的性能,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单位:吨) | 204,122.49 | 90.88% | 190,000 | 报告期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有:德枋亿纬年产10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项目于2022年5月进入试生产阶段,产能已于年底释放;曲靖德方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于2022年9月底开始试生产,产能尚在爬坡中;宜宾德方时代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报告期内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投产。 |
注:上表中设计产能为按月累计的产能,在建产能为年产能,在建产能中包含曲靖德方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产能。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工业园 | 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工业园 | 新能源新材料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曲靖德方取得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开环审【2022】9号)、《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7.2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开环审【2022】8号)、《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开环审【2022】1号);曲靖麟铁取得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开环审【2022】7号);德枋亿纬取得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开环审【2022】2号);宜宾德方时代取得了《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审批【2022】28号);曲靖德方创界取得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补锂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
环审【2022】41号);成都德方创境正在申请年产5000吨补锂剂项目的环评批复,该批复申请目前正在办理中,尚未取得,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持有人 | 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续期条件是否满足 |
1 | 佛山德方 | 排污许可证 | 2020.5.12-2023.5.11 | |
2 | 佛山德方 | 排污许可证 | 2022.9.6-2027.9.5 |
3 | 佛山德方 | 排污许可证 | 2022.10.25-2027.10.24 | |
4 | 曲靖德方 | 排污许可证 | 2022.11.14-2027.11.13 | |
5 | 曲靖德方 | 排污许可证 | 2022.11.14-2027.11.13 | |
6 | 曲靖德方 | 排污许可证 | 2022.9.7-2027.9.6 | |
7 | 曲靖麟铁 | 排污许可证 | 2022.11.2-2027.11.1 | |
8 | 德枋亿纬 | 排污许可证 | 2022.10.31-2027.10.30 |
9 | 曲靖德方创界 | 排污许可证 | 2022.11.14-2027.11.13 | |
10 | 佛山德方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 - | |
11 | 曲靖德方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登记 | - | |
12 | 曲靖麟铁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登记 | - | |
13 | 德枋亿纬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登记 | - | |
14 | 曲靖德方创界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登记 | - |
15 | 曲靖德方 |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 2022.7.14-2025.7.13 | |
16 | 佛山德方 | IATF 16949:2016 | 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 |
17 | 佛山德方 | ISO 14001:2015 | 2020年3月-2023年1月 | 是 |
18 | 佛山德方 | ISO 45001:2018 | 2020年3月-2023年1月 | 是 |
19 | 佛山德方 | ISO 27001:2013 | 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 是 |
20 | 佛山德方 | ISO 9001:2015 | 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
21 | 曲靖德方 | ISO 14001:2015 | 2022年8月-2025年8月 | |
22 | 曲靖德方 | ISO 45001:2018 | 2022年8月-2025年8月 | |
23 | 曲靖德方 | IATF 16949:2016 | 2022年5月-2025年5月 | |
24 | 曲靖麟铁 | IATF 16949:2016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
25 | 深圳德方 | GB/T29490:2013 | 2020年6月-2023年6月 | 是 |
26 | 佛山德方 | GB/T29490:2013 | 2021年4月-2024年4月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和技术,在充分了解国内外锂离子电池材料制备技术的发展趋势基础上,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材料核心技术的创新研究,致力于开发性能更为优异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经过多年探索,公司开发了“自热蒸发液相合成法”、“非连续石墨烯包覆技术”、“离子掺杂技术”、“纳米化技术”四大核心技术及“涅甲界面改性技术”、“离子超导技术”两项技术创新,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锂离子电池材料制备技术开发体系,突破并掌握了锂离子电池材料制备的关键工艺技术。公司是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79)委员单位,负责全国纳米储能技术标准的规划,是深圳市市级工程实验室“深圳纳米电极材料工程实验室”、广东省省级工程中心“广东省纳米电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动力电池电极材料(德方纳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磷酸盐系电池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建设单位和“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储能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秘书处挂靠单位。
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锂离子电池材料研究、开发专业队伍的建设,核心研发团队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对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模式等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前瞻性的把握,使公司奠定了行业的优势地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申请专利338项,其中发明专利318项,已获授权专利98项,其中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技术储备丰富,研发实力雄厚。
2、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纳米磷酸铁锂,其导电性较好、内阻较低,具备了良好的电化学和纳米材料的性能,用于制备电池后,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较长的循环使用寿命。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创新,公司在磷酸锰铁锂及补锂剂材料开发方面取得了技术突破,产品实现产业化量产,产品性能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作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升级产品,磷酸锰铁锂具有更高
的电压平台、更高的能量密度、更好的低温性能,并且保留了高安全性和低成本等优势,具备更为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开发的补锂剂材料可以大幅改善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和循环性能,使用难度小,应用领域更广。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持续迭代的技术优势,公司的产品销售给锂离子电池行业领先企业,市场认可度较高,品牌口碑良好,竞争优势明显。
3、客户优势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是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其一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性能。鉴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在锂离子电池安全性方面的重要性,加上生产工艺调整周期长,对电池厂家而言,为保证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需要对正极材料供应商进行严格的遴选,经认可后通常会建立稳定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公司已经与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等锂离子电池行业领先企业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产品迭代,在技术交流、产品服务上与客户紧密同步,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因此,公司具有良好的客户优势。
4、规模优势
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云南省曲靖市、四川省宜宾市建立了大型研发和生产基地,产能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供货能力处于行业前列。规模化生产使得公司拥有服务下游优质大客户的能力,同时可以统合综效,集约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具性价比的产品。
5、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生产和销售队伍,主要核心人员均具有多年的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研究开发和生产管理经验,对该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秉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公司主要核心人员保持开放的管理思维,注重人才的储备和结构的优化,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核心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适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各地区各部门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我国经济企稳回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多方面负面因素的冲击,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稳中求变,坚持“务实、高效、拼搏”的企业精
神,着力推进新产品产业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坚持走科技创新道路,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向着“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目标不断前进。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在政策和市场的推动下,迎来快速增长,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的主要产品纳米磷酸铁锂量价齐升,营业收入规模和净利润规模同比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2022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57亿元,同比增长355.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0亿元,同比增长188.3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0.94亿元,较年初增长224.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8.13亿元,较年初增长185.45%。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
(1)稳步提升,持续发力产能建设工作
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保持高增长态势。公司紧抓市场发展机遇,稳步推进产能建设工作,德枋亿纬项目于2022年第二季度顺利投产,曲靖德方年产11万吨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于2022年9月底进入试生产阶段。前述两个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的磷酸盐系正极材料产能达到37.5万吨/年,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曲靖德方创界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一期)和宜宾德方时代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的建设进程,曲靖德方创界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一期)于2023年2月底顺利投产,宜宾德方时代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受益于下游需求增长及公司新增产能的释放,公司产品的产销量同比大幅提升,产销量同比增长均超过80%,推动了公司业绩的大幅增长。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跨界入局磷酸铁锂行业,公司认为未来磷酸铁锂行业将会形成结构性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中低端产能过剩。公司采用“液相法”工艺生产的磷酸铁锂产品粒径均一可控,一致性好,具有突出的循环寿命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持续领先地位。
(2)优化资金结构,顺利完成再融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完成了本次再融资的反馈意见回复、路演及发行等工作,成功募集资金3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曲靖德方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公司的产业扩张和经营发展带来充足的资金保障,对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市场应变能力和下游客户的供应保障能力具有积极影响,为公司实现高质量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3)顺势有为,全力推进新产品投产进度
磷酸锰铁锂相比磷酸铁锂具备高电压、高能量密度以及更好的低温性能,相比三元材料具备更低的成本、更高的循环次数以及更稳定的结构。过去,磷酸锰铁锂受限于其较低的导电性能与倍率性能,商业化的进程缓慢。公司充分挖掘独家首创的“液相法”优势,运用“涅甲界面改性技术”和“离子超导技术”等核心技术,有效解决了磷酸锰铁锂导电性能与倍率性能差的难题,使得磷酸锰铁锂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速。报告期内,公司集中力量推进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进入调试阶段,是目前全球已建成最大单体产能的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另一款“拳头”新产品补锂剂的产业化进程也在加速推进中。公司的补锂剂产品作为一款正极补锂材料,具有补锂效率高、补锂难度小、材料成本低、补锂安全度高等突出优势,可以大幅提升各类锂离子电池的循环性能和能量密度。同时,公司子公司曲靖德方创界正在全力推进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于2023年2月底投产,公司新增补锂剂产能5,000吨/年,产品的先发优势明显。新产品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将助力公司打造全品类的产品矩阵,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强力驱动新能源产业链的革新和发展。
(4)步伐坚实,彰显强研发基因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专注、创新、协作”的研发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022年度,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43,236.25万元,同比增长163.96%。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专利136项,其中发明专利128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新增授权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申请专利293项,其中发明专利273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已获授权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77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入选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子公司曲靖德方获批设立云南省磷酸盐系电池材料工程研究中心,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在技术沉淀、科技创新、钻精研微方面的强研发基因实力。
(5)强基固本,着力提升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管理变革。公司结合当前发展规模和发展现状,并根据当前的产业布局情况,积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设立了行政总部与制造总部,实行“双总部”管理,科学统筹组织分工,
进一步提高了组织的效率。同时,持续推进管理变革,不断推进流程梳理与优化,构建高效、精简、实用的流程体系,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2,557,078,113.42 | 100% | 4,954,284,129.31 | 100% | 355.30% |
分行业 | |||||
锂电池材料制造 | 22,543,929,050.85 | 99.94% | 4,945,513,833.70 | 99.82% | 355.85% |
其他行业 | 13,149,062.57 | 0.06% | 8,770,295.61 | 0.18% | 49.93% |
分产品 | |||||
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 22,537,004,415.87 | 99.91% | 4,922,707,621.96 | 99.36% | 357.82% |
碳纳米管导电液 | 0.00 | 0.00% | 19,403,941.75 | 0.39% | -100.00% |
其他 | 20,073,697.55 | 0.09% | 12,172,565.60 | 0.25% | 64.91% |
分地区 | |||||
华东 | 7,331,093,923.70 | 32.50% | 1,739,131,604.58 | 35.10% | 321.54% |
华南 | 7,695,953,040.54 | 34.12% | 800,530,989.56 | 16.16% | 861.36% |
中西部 | 7,520,858,336.19 | 33.34% | 2,408,341,318.92 | 48.61% | 212.28% |
其他地区 | 9,172,812.99 | 0.04% | 6,280,216.25 | 0.13% | 46.06%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22,557,078,113.42 | 100.00% | 4,954,284,129.31 | 100.00% | 355.3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业务 |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 22,537,004,415.87 | 18,014,458,099.27 | 20.07% | 357.82% | 413.96% | -8.73% |
分产品 | ||||||
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 22,537,004,415.87 | 18,014,458,099.27 | 20.07% | 357.82% | 413.96% | -8.73% |
分地区 | ||||||
华东 | 7,331,093,923.70 | 5,846,040,568.18 | 20.26% | 321.54% | 359.94% | -6.65% |
华南 | 7,695,953,040.54 | 6,183,575,571.28 | 19.65% | 861.36% | 1,019.35% | -11.34% |
中西部 | 7,520,858,336.19 | 5,999,008,277.94 | 20.24% | 212.28% | 252.54% | -9.1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的产品为纳米磷酸铁锂。公司生产的纳米磷酸铁锂包括多种型号,其中以DY-3和DY-6为主。两种型号的纳米磷酸铁锂做成电池后的主要性能如下:
项目 | DY-3 | DY-6 |
比容量(单体电池,全电)
比容量(单体电池,全电) | 170 Wh/kg | 180 Wh/kg |
倍率性能
倍率性能 | 3C,98%以上 | 3C,98%以上 |
循环寿命
循环寿命 | 循环〉5000周,容量保持率80%以上 | 循环〉5000周,容量保持率80%以上 |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纳米磷酸铁锂的销售均价同比期初上涨超过30%,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的市场供应偏紧,且主要原材料在报告期内的单价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相应调整了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产能 | 在建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产量 | |
分业务 | ||||
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 (单位:吨) | 204,122.49 | 190,000.00 | 90.88% | 185,515.98 |
分产品 | ||||
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单位:吨) | 204,122.49 | 190,000.00 | 90.88% | 185,515.98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 22,537,004,415.87 | 18,014,458,099.27 | 20.07% | 357.82% | 413.96% | -8.73% |
分产品 | ||||||
磷酸盐系正极材 | 22,537,004,415.87 | 18,014,458,099.27 | 20.07% | 357.82% | 413.96% | -8.73% |
料 | ||||||
分地区 | ||||||
华东 | 7,331,093,923.70 | 5,846,040,568.18 | 20.26% | 321.54% | 359.94% | -6.65% |
华南 | 7,695,953,040.54 | 6,183,575,571.28 | 19.65% | 861.36% | 1,019.35% | -11.34% |
中西部 | 7,520,858,336.19 | 5,999,008,277.94 | 20.24% | 212.28% | 252.54% | -9.1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单位:吨) | 185,515.98 | 172,308.30 | 22,537,004,415.87 | 下半年平均售价较上半年平均售价同比上涨25.23 % | 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及下游需求提升,供应紧张所致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锂电池材料制造(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 销售量 | 吨 | 172,308.30 | 91,225.94 | 88.88% |
生产量 | 吨 | 185,515.98 | 98,297.00 | 88.73% | |
库存量 | 吨 | 17,526.68 | 6,368.50 | 175.2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新增产线投产,产能提升较大,产量及销量同比去年均实现大幅提升,由于本期收入同比增加,库存备货增加。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锂电池材料制造 | 直接材料 | 16,787,774,472.86 | 93.14% | 2,990,372,000.60 | 84.92% | 461.39% |
锂电池材料制造 | 直接人工 | 204,247,814.95 | 1.13% | 103,881,269.45 | 2.95% | 96.62% |
锂电池材料制造 | 制造费用 | 924,931,832.62 | 5.13% | 378,550,388.68 | 10.75% | 144.34% |
锂电池材料制造 | 其他 | 107,199,645.37 | 0.60% | 48,595,305.71 | 1.38% | 120.60% |
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其中直接材料占比最高,其次为制造费用,占比最低的为直接人工,该成本结构主要由公司产品特点决定。其他为物流运输费等合同履约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受销售规模、产品结构、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因素影响。2022年直接材料成本较2021年增加1,379,740.25万元、增幅461.39%,2022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大幅上升,主要系当期锂源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直接人工成本受销售规模、员工薪酬、生产效率等因素影响。2022年直接人工成本较2021年增加10,036.65万元,增幅为96.62%,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产量大幅增长,相应增加了生产相关人员。
制造费用主要受销售规模、产品结构、产品生产工艺等因素影响。2022年制造费用较2021年增加54,638.14万元,增幅144.34%,主要是公司随着新增产能的陆续投产,产销量大幅增长,使得相应的折旧、能源等费用增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六家子公司,处置两家子公司,具体明细如下:
(1)新设立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1 |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德方创界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2 |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德方创境 | 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3 |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德方矿产 | 2022年5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4 | 云南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德方纳米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5 |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德方私募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6 | 曲靖市德方纳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德方物业 | 2022年3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2)处置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1 |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德方 | 2022年1月-2022年6月 | 本期处置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2 | 玉溪锂晟科技有限公司 | 玉溪锂晟 | 2022年1月-2022年7月 | 本期注销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1,206,310,303.1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4.0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1,122,467,555.49 | 49.31% |
2 | 第二名 | 4,020,302,031.10 | 17.82% |
3 | 第三名 | 3,995,922,614.60 | 17.71% |
4 | 第四名 | 1,747,052,995.64 | 7.75% |
5 | 第五名 | 320,565,106.28 | 1.42% |
合计 | -- | 21,206,310,303.11 | 94.0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0,485,909,642.7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8.8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453,697,361.86 | 16.08% |
2 | 第二名 | 3,116,426,879.02 | 14.51% |
3 | 第三名 | 1,792,446,330.91 | 8.34% |
4 | 第四名 | 1,086,599,518.05 | 5.06% |
5 | 第五名 | 1,036,739,552.94 | 4.83% |
合计 | -- | 10,485,909,642.78 | 48.8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5,189,965.11 | 31,978,734.63 | 41.31% | 主要系本报告期股份支付金额及样品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590,950,359.16 | 177,294,366.84 | 233.32% | 主要系本报告期薪酬支出及股份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19,658,647.68 | 40,071,712.82 | 448.1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432,362,468.12 | 163,799,368.37 | 163.96% | 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费及股份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电导率磷酸铁锂/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研究
高电导率磷酸铁锂/碳复合材料制备方法研究 | 本项目通过采用多种不同导电功能的导电碳组合对LiFePO4进行表面包覆,在颗粒表面形成有效、稳定完整碳导电网络,使材料的导电性能提升。 | 项目结题 | 开发出一种磷酸铁锂/碳复合材料,提高材料导电性能。 | 优化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
中空结构高倍率型纳米磷酸铁锂材料制备研究
中空结构高倍率型纳米磷酸铁锂材料制备研究 | 本项目通过结构设计,开发出一种特定形貌的纳米磷酸铁锂,从而进一步提升材料的倍率性能,进一步推动磷酸铁锂材料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应用。 | 试生产阶段 | 研究一种拥有特殊结构磷酸铁锂的制备方法,合成中空结构的纳米磷酸铁锂。 | 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的销售。 |
新型超高容量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研究
新型超高容量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研究 | 本项目旨在满足安全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使其能够更好的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及储能系统中。 | 试生产阶段 | 开发出一种超高容量动力电池材料,广泛应用于储能领域。 | 增加公司产品种类,填补市场空白,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第二代高倍率产品研发项目
第二代高倍率产品研发项目 | 本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性能基础上,从粒径调控、元素掺杂两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磷酸铁锂产品倍率性能,拓展产品在新能源高端领域的应用场景。 | 中试阶段 | 开发出一种高倍率磷酸铁锂产品,以满足锂离子电池更高的性能需求。 | 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的销售。 |
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制备及规模化生产设计
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制备及规模化生产设计 | 本项目从原材料合成工艺出发,通过进一步优化磷酸铁锂前驱体辊压造粒工艺,实现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制备及规模化生产线设计。 | 中试阶段 | 优化工艺流程,进一步提高产品压实密度和循环性能,使其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等多个领域。 | 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的销售。 |
新一代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关键技术研发
新一代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关键技术研发 | 本项目通过开展新一代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关键技术研发,解决离子溶出问题,提高材料结构稳定性、热稳定性和循环性能。 | 中试阶段 | 开发出一种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具有更高能量密度,以满足锂离子电池更高的性能需求。 | 增加公司产品种类,填补市场空白,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PHEV用高倍率磷酸铁锂关键技术研发
PHEV用高倍率磷酸铁锂关键技术研发 | 本项目通过优化元素配比,调整材料颗粒的形貌尺寸,提高材料的倍率性,使其可更好的应用混合动力汽车领域。 | 中试阶段 | 开发出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在倍率性能方面优势突出。 | 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的销售。 |
低电阻率磷酸铁锂工艺开发
低电阻率磷酸铁锂工艺开发 | 本项目通过开发新制备工艺,有效提升磷酸铁锂产品产能及性能,同时降低电池的单位综合成本。 | 中试阶段 | 开发一种新的磷酸铁锂生产工艺,降低磷酸铁锂材料成本降低。 | 优化产品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补锂关键技术研发
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补锂关键技术研发 | 本项目通过开展高纯度正极补锂添加剂的可控制备工艺研发,提升材料纯度、环境稳定性等性能,制备出性能优异的正极补锂添加剂。 | 研发阶段 | 开发出一种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正极补锂添加剂,提高锂离子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 | 优化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销售。 |
基于多目标的补锂关键制备技术研发
基于多目标的补锂关键制备技术研发 | 本项目从补锂剂制备工艺出发,通过探索原材料及设备对补锂剂制备效率、稳定性影响,提高补锂剂制备过程中的原材料使用率及产品稳定性,实现低成本、高容量正极补锂剂产品制备。 | 研发阶段 | 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制备过程中原材料使用率及产品稳定性,实现产品低成本制备。 | 优化产品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
基于高性能补锂剂的超细颗粒制备技术研发
基于高性能补锂剂的超细颗粒制备技术研发本项目通过优化补锂剂前驱体制备工艺,实现合成的材料前驱体粒径可控、分布均匀,提高补锂剂克容量、恒压比稳定性,制备出高性能的正极补锂剂。
研发阶段 | 优化工艺流程,实现制备的补锂剂粒径分布均匀,提高产品性能。 | 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性能。 |
面向复杂环境的补锂剂稳定制备技术研发
面向复杂环境的补锂剂稳定制备技术研发 | 本项目从补锂剂烧结工艺出发,通过优化工艺参数,减少烧结过程中对设备的损伤,提高补锂剂制备过程的稳定性。 | 研发阶段 | 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产品制备的稳定。 | 优化产品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818 | 538 | 52.0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45% | 13.98% | -3.53%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465 | 216 | 115.28% |
硕士 | 108 | 31 | 248.39% |
博士 | 10 | 5 | 100.00% |
本科以下 | 235 | 286 | -17.8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636 | 325 | 95.69% |
30~40岁 | 169 | 173 | -2.31% |
40岁以上 | 13 | 40 | -67.5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32,362,468.12 | 163,799,368.37 | 51,547,701.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92% | 3.31% | 5.4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28,948,510.22 | 1,931,040,541.12 | 258.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64,896,221.99 | 2,546,904,190.81 | 412.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5,947,711.77 | -615,863,649.69 | -896.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74,909,651.40 | 666,181,477.78 | 841.9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62,117,112.56 | 1,584,915,926.11 | 522.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7,207,461.16 | -918,734,448.33 | -290.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67,638,634.33 | 2,139,000,000.00 | 492.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6,568,671.58 | 391,563,133.03 | 392.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1,069,962.75 | 1,747,436,866.97 | 514.6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8,065,438.27 | 212,894,848.56 | 378.2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下降896.32%,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票据贴现减少及新增产能相关经营支出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841.92%,主要系本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522.25%,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492.2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392.02%,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有较大差异,主要是客户销售回款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其中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背书支付工程及设备等投资支出;此外,新增产能的投产,导致相关经营支出增加。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201,592.45 | -0.1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处置收益及应收票据贴现支出综合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581,758.03 | 0.27% | 主要系本报告期持有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224,348,216.34 | -7.94% |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074,887.49 | 0.1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赔偿款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0,962,931.67 | 0.3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对外捐赠以及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55,996,075.79 | 1.9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2,009,932.12 | -0.0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513,218,178.72 | 12.08% | 1,866,464,240.60 | 20.80% | -8.72%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规模增长及收到融资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4,366,709,990.97 | 15.01% | 1,321,638,493.77 | 14.73% | 0.2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大幅增长,信用期内的应收货款相应增长所致。 |
存货 | 5,133,045,965.29 | 17.64% | 1,562,438,369.42 | 17.41% | 0.2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实现量产,相关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83,506,637.64 | 0.29% | 81,837,909.87 | 0.91% | -0.62%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97,572,245.29 | 0.34% | 20,531,755.90 | 0.23% | 0.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4,027,145,000.74 | 13.84% | 2,122,696,255.79 | 23.65% | -9.81% |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产能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3,581,261,869.27 | 12.31% | 296,955,943.24 | 3.31% | 9.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产能扩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206,139,309.32 | 4.15% | 115,770,149.28 | 1.29% | 2.8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所致。 |
短期借款 | 4,691,016,114.52 | 16.12% | 996,192,513.88 | 11.10% | 5.0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新增产能相关的经营融资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592,029,869.77 | 2.03% | 477,820,546.24 | 5.32% | -3.2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预收货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2,477,881,942.60 | 8.52% | 160,500,000.00 | 1.79% | 6.7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银行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795,911,653.62 | 2.74% | 103,500,261.53 | 1.15% | 1.5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50,745,205.48 | 7,581,758.03 | 6,170,000,000.00 | 6,228,326,963.51 | 0.00 | 0.0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811,433.12 | 1,016,587,933.77 | 0.00 | 715,776,500.65 | ||||
金融资产小计 | 50,745,205.48 | 7,581,758.03 | -300,811,433.12 | 7,186,587,933.77 | 6,228,326,963.51 | 0.00 | 715,776,500.65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9,693,079.02 | 4,138,558,412.53 | 4,448,251,491.55 | |||||
上述合计 | 360,438,284.50 | 7,581,758.03 | -300,811,433.12 | 0.00 | 7,186,587,933.77 | 6,228,326,963.51 | 4,138,558,412.53 | 5,164,027,992.20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系期末与期初的差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32,168,813.86 | 票据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0.00 | 融资质押 |
固定资产 | 1,788,266,273.10 | 融资抵押、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142,216,724.25 | 融资抵押 |
长期待摊费用 | 38,880,886.03 | 售后回租 |
合计 | 3,251,532,697.24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2,962,971,948.10 | 2,015,187,476.88 | 543.2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自建 | 是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业 | 2,193,844,573.03 | 2,193,952,804.98 | 募集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 | 95.79% | 510,559,300.00 | 0.00 | 建设中 | 2021年09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83 |
年产10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自建 | 是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业 | 1,249,146,444.99 | 1,288,241,190.14 | 自有及自筹资金 | 99.67% | 0.00 | 34,148,811.52 | 不适用 | 2021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30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8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自建 | 是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业 | 1,120,670,854.09 | 1,123,820,192.04 | 自有及自筹资金 | 62.43% | 0.00 | 0.00 | 建设中 | 2021年0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03 |
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 | 自建 | 是 | 锂离子电池材料制造业 | 537,251,740.19 | 537,251,740.19 | 自有及自筹资金 | 71.95% | 0.00 | 0.00 | 建设中 | 2022年01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3 |
合计 | -- | -- | -- | 5,100,913,612.30 | 5,143,265,927.35 | -- | -- | 510,559,300.00 | 34,148,811.52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9696.HK | 天齐锂业 | 1,016,587,933.77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0.00 | -300,811,433.12 | 1,016,587,933.77 | 0.00 | 0.00 | 715,776,500.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合计 | 1,016,587,933.77 | -- | 0.00 | 0.00 | -300,811,433.12 | 1,016,587,933.77 | 0.00 | 0.00 | 715,776,500.65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2年06月27日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9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39,346.05 | 518.45 | 39,946.44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0 |
2020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18,231.03 | 4,078.25 | 118,912.01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0 |
2022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316,125.65 | 240,528.47 | 240,528.47 | 0 | 0 | 0.00% | 77,323.81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 | 0 |
合计 | -- | 473,702.73 | 245,125.17 | 399,386.92 | 0 | 0 | 0.00% | 77,323.81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690,000股,发行价格41.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62.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316.7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346.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0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8380001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518.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946.44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②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64,70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0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1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7,689,604.21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2,310,305.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70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4,078.2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8,912.01万元,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49,0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5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84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8,743,340.33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1,256,50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9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240,528.4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0,528.47万元,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 |
77,323.81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IPO) | 否 | 23,797.33 | 23,797.33 | 0 | 24,198.12 | 101.68% | 2021年04月10日 | 49,967.22 | 76,056.87 | 是 | 否 |
锂动力研究院项目(IPO) | 否 | 5,931.17 | 5,931.17 | 0.43 | 6,061.57 | 102.20% | 2022年04月1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IPO) | 否 | 1,710.76 | 1,710.76 | 518.02 | 1,777.23 | 103.89% | 2022年04月1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IPO) | 否 | 7,906.79 | 7,906.79 | 0 | 7,909.52 | 101.68%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4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否 | 85,000 | 85,000 | 3,945.26 | 85,563.7 | 100.66% | 2021年09月30日 | 141,672.16 | 175,491.35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否 | 33,231.03 | 33,231.03 | 132.99 | 33,348.31 | 100.35%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 | 否 | 230,000 | 230,000 | 154,030.95 | 154,030.95 | 66.97% | 2024年06月0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否 | 86,125.65 | 86,125.65 | 86,497.52 | 86,497.52 | 100.43%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73,702.73 | 473,702.73 | 245,125.17 | 399,386.92 | -- | -- | 191,639.38 | 251,548.2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473,702.73 | 473,702.73 | 245,125.17 | 399,386.92 | -- | -- | 191,639.38 | 251,548.22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 | 不适用 |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599,721,703.05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上述置换已于2022年9月20日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有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77,323.81万元,其中67,323.8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10,000.00万元为七天通知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50,000,000.00 | 2,842,937,559.66 | 953,439,937.98 | 6,079,687,451.93 | 416,858,869.98 | 368,072,556.94 |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200,000,000.00 | 13,529,843,369.34 | 5,363,928,651.77 | 16,905,823,366.50 | 2,228,120,598.42 | 1,899,020,555.09 |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00,000.00 | 3,352,856,375.72 | 1,212,446,176.25 | 2,528,295,498.45 | 84,979,351.99 | 72,205,461.05 |
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0,000.00 | 8,119,612,452.65 | 1,584,711,940.83 | 4,775,058,346.51 | 39,801,849.32 | 39,006,359.3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转让股权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
玉溪锂晟科技有限公司
玉溪锂晟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注销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新设立,尚处于建设期,暂未投产,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新设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新设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
云南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新设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
曲靖市德方纳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曲靖市德方纳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新设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内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新设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于子公司佛山德方、曲靖德方、曲靖麟铁、德枋亿纬。随着市场需求的旺盛及新增产能的释放,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同比有较大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亦有较大提升,从而推动了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战略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围绕“一核、多元”的业务布局,以磷酸盐系正极材料为核心,进行适配锂电体系全生态的材料研发布局,为锂离子电池乃至新能源行业提供专业、系统的材料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大规模、低成本”的发展模式,持续改善工艺,持续推进新产品的产业化和成熟产品的规模化,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更加低碳、清洁、美好。
(二)公司发展计划
从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空间巨大,发展前景良好,行业尚处于发展早期,行业的发展可能是螺旋式增长,短期内会有波动,长期趋势向上增长,前景广阔。为此,公司将持续推动技术进步、持续扩产降本、持续做好客户服务,以此构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走差异化竞争路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1、持续加强研发创新
公司将聚焦新能源行业,以市场为导向,着力补齐技术短板,着眼产业链、技术链、创新链等薄弱环节,坚持前沿开发与产业开发相结合、基础开发与应用开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发工作。围绕“一核、多元”的业务布局,以磷酸盐系正极材料为核心,进行适配锂电体系全生态的材料研发布局,积极推进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功能性添加剂等新产品的研发及量产,以达成不断提升磷酸盐系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倍率性能、低温性能,同时降低总成本的目的。同时,紧抓市场需求,聚焦行业的痛点、难点和重点,持续推出富有竞争力、富有科技含量的新产品,构筑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壁垒,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稳步推进新增产能建设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新增产能的建设聚焦于新产品。公司将根据新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瞄准替代市场和增量市场,通过新产能的建设,实现生产规模的提升。公司将稳步推进曲靖德方创界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二期)、云南德方年产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成都德方
创境年产5000吨补锂剂项目等新产品产能建设项目,通过新产品的差异化优势,筑牢产品护城河,使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脱颖而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
3、降本增效,服务客户
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随着补贴的退出,终端降价压力向上游传导,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降本增效的进程。而电池行业的成本控制是重中之重。一般而言,动力电池占新能源整车成本的比例在30%-40%之间,其中正极材料占动力电池比重同样较高。因此,降低正极材料的成本,对降低新能源汽车价格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公司将通过技术迭代、工艺改善和规模扩张,多方并举持续地降低生产成本,本着为终端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要求,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
4、提升管理能力,提高软实力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人才储备和管理水平已成为影响公司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优化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率,改善管理薄弱点,强化运营职能,凝聚内部发展力量,并借助外部优势资源,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正极材料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吸引了众多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加入竞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新能源汽车补贴不断退坡、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正极材料企业开始逐步分化,在竞争中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如果公司不能在成本、技术、品牌、产品性能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的升级,不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塑造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瞄准客户和市场痛点,持续不断地推出富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加快推进新产品市场化进程,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2、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以及终端新能源汽车行业、储能行业高速发展,带动磷酸铁锂等关键材料行业的快速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持续性的增长预期,一方面吸引众多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纷纷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吸引较多新增市场参与者加入竞争。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大经营规模,产销量均大幅增长。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或储能行业等终端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或
行业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而主要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产能扩张过快,行业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险,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紧跟客户需求,前瞻性布局未来发展,强化规模效应优势,并通过技术进步、工艺改善提升产品性能、提高生产效率,多方并举持续地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并强化领先地位。同时,将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进一步加深与现有优质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培育和拓展具有潜力的战略性客户,抢占市场机遇,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原材料包括碳酸锂以及其他一些化工原料。受宏观经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景气的影响,2020年底以来碳酸锂价格和大宗化工原料价格上涨明显,一些紧俏原料甚至出现价格“跳涨”的局面。进入2023年后,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预判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价格走势,采购策略不能及时调整,将会对公司产品成本和毛利率带来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不断提升,对原材料的需求大幅提升,如果公司不能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关系,有可能导致公司产供销计划混乱,从而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应对措施:公司将巩固和发展在磷酸铁锂行业的龙头地位,提高与上游供应商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立足通过技术降本为客户创造价值,提高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议价能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共享。同时,公司也将瞄准时机,不断进行上游原材料的布局,在稳定原材料供应的同时,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持续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4、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由导入期进入成长期,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扶优扶强、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补贴逐步退坡,行业发展由政策推动转向市场推动的趋势日益加速。补贴退坡使得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均面临降成本的巨大压力。在储能电池领域,随着行业发展从产业化逐步向规模化转变,磷酸铁锂等磷酸盐系电池凭借低成本、长循环寿命、高安全性,在通信及电力储能领域应用前景广阔。未来,若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通信及电力储能等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的变化情况,加强政策研判能力,把握行业最新态势,加强与客户的密切沟通,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以良好的口碑和领先的产品品质赢得市场,降低产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4月12日
2022年04月12日 | “价值在线”平台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采用网络文字交流的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09月07日
2022年09月07日 | 网络远程 | 其他 | 机构 | 调研机构人员 | 采用网络远程交流的方式与机构人员就公司2022年半年报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09月08日
2022年09月08日 | 网络远程 | 其他 | 机构 | 调研机构人员 | 采用网络远程交流的方式与机构人员就公司2022年半年报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09月09日
2022年09月09日 | 网络远程 | 其他 | 机构 | 调研机构人员 | 采用网络远程交流的方式与机构人员就公司2022年半年报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09月15日
2022年09月1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调研机构人员 | 采用现场沟通交流的方式与机构人员就公司2022年半年报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11月02日
2022年11月02日 | 网络远程 | 其他 | 机构 | 调研机构人员 | 采用网络远程交流的方式与机构人员就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11月09日
2022年11月0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其他 | 其他 | 参与2022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 采用网络文字交流的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互动易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在股东大会上能够保证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有关的规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与主要股东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服务系统,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1/3,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四)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体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认真回复投资者问题,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指定了《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都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六)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正、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事项,进一步建立、健
全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监察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八)利益相关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服务系统,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相关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独立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规范管理、运作,具有独立完整性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不存在对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8.34% | 2022年01月21日 | 2022年0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1.28% | 2022年04月19日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孔令涌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5 | 2014年07月30日 | 2023年06月01日 | 12,423,240 | 10,115,982 | 22,539,222 | 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激励归属导致 | ||
WANG CHEN | 董事 | 现任 | 女 | 53 | 2019年09月09日 | 2023年06月01日 | 968,887 | 427,707 | 775,110 | 1,316,290 | 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及其本人减持导致 | |
徐浙 | 董事 | 现任 | 女 | 61 | 2014年07月30日 | 2023年06月01日 | ||||||
任诚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14年07月30日 | 2023年06月01日 | 72,173 | 68,538 | 140,712 | 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激励归属导致 | ||
王文广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20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1日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毕晓婷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2 | 2020年08月12日 | 2023年06月01日 | ||||||
李海臣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5 | 2021年02月04日 | 2023年06月01日 | ||||||
王彬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1日 | ||||||
张东 | 监事 | 现任 | 男 | 46 | 2015年11月16日 | 2023年06月01日 | ||||||
欧阳彪 | 监事 | 现任 | 男 | 38 | 2020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1日 | ||||||
唐文华 | 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5 | 2014年07月30日 | 2023年06月01日 | 137,000 | 152,800 | 289,800 | 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激励归属导致 | ||
任望保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4 | 2018年07月02日 | 2023年06月01日 | 93,478 | 41,900 | 74,782 | 126,360 | 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激励归属及其本人减持导致 | |
李小飞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3 | 2019年07月12日 | 2023年06月01日 | 33,140 | 38,392 | 71,532 | 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激励归属导致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何艳艳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0 | 2021年06月07日 | 2023年06月01日 | 124,580 | 109,924 | 234,504 | 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激励归属导致 | ||
林旭云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39 | 2021年07月04日 | 2023年06月01日 | 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3,852,498 | 0 | 469,607 | 11,335,528 | 24,718,42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孔令涌: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孔令涌先生从事锂电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多年,主持多项科技部、工信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科研项目,为公司核心技术发明人,荣获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入选国家科技专家库,现任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至今,任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9)委员;2010年至今,任国际纳米技术委员会(ISO/TC229/JWG2)专家;2011年至今,任国际电工委员会纳米技术委员会IEC/TC113 62607-4-2课题组组长;2013年至今,任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储能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组长;2013年至今,任深圳市石油化工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2014年获得深圳市青年科技奖。孔令涌先生为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曲靖麟铁董事长、德枋亿纬董事长、深圳德方创域董事长、深圳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德源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墨起昇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WANG CHEN:女,1970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会计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
徐浙: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中国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广州万宝集团番禺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师、广州资源投资发展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融资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综合业务部副经理、投资经理、创富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结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博汇源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董事总经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润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凯星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州市晌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明科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微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力函(深圳)热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中科力函(深圳)低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夫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指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亿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内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远盟康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合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星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海约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思贝克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思贝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德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飘飘宝贝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华风海洋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盖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洋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联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数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任诚: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生产经理、佛山德方副总经理、曲靖德方项目总指挥,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曲靖麟铁总经理、宜宾德方时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文广: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志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星源材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毕晓婷: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宝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臣: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审计助理、山东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项目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行高级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部门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合伙人、山东友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王彬: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曾在北京市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深圳市亚太兴实业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公司法务部经理,现任佛山德方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张东: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在康佳集团、美国泰鼎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美国德州仪器公司、深圳赛丽图光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公司监事。
欧阳彪: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南山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投资并购工作多年,现任深圳市南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监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南山永晟实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晓润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天益智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南山两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孔令涌:参见前述“1、董事会成员”。
任望保: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长沙力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卓飞高(深圳)线路板有限公司、深圳邦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威(上海)有限公司、佛山德方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采购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唐文华: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2009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企管中心总经理、佛山德方执行董事、曲靖麟铁董事、德枋亿纬董事、曲靖宝方董事、云南田边装备董事、云南汉兴德方董事。
任诚:参见前述“1、董事会成员”。李小飞: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团委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曲靖德方三期总经理。
何艳艳: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总经办主任、总经理助理等,2016年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林旭云: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7月,任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徐浙 |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董事总经理 | 2009年05月26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孔令涌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人大代表 | 2023年02月24日 | 否 | |
孔令涌 | 深圳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0月14日 | 否 | |
孔令涌 |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 人大代表 | 2018年01月22日 | 2023年01月08日 | 否 |
孔令涌 |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9) | 委员 | 2005年04月01日 | 否 | |
孔令涌 | 深圳市德源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8月26日 | 否 | |
孔令涌 | 深圳市墨起昇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0月08日 | 否 | |
徐浙 | 广州市润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01月01日 | 否 | |
徐浙 | 陕西凯星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0年01月01日 | 否 | |
徐浙 | 广州市晌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01月01日 | 否 |
徐浙 | 西安明科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1月01日 | 否 | |
徐浙 | 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01月01日 | 否 | |
徐浙 | 佛山微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1月01日 | 否 | |
徐浙 | 中科力函(深圳)低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1月01日 | 否 | |
徐浙 | 嘉兴夫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11月03日 | 否 | |
徐浙 | 中科力函(深圳)热声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03日 | 否 | |
徐浙 |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1月29日 | 否 | |
徐浙 | 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8月10日 | 否 | |
徐浙 | 杭州指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9月14日 | 否 | |
徐浙 | 佛山市亿强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5月26日 | 否 | |
徐浙 | 杭州内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29日 | 否 | |
徐浙 | 远盟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06日 | 否 | |
徐浙 | 深圳合纵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17日 | 否 | |
徐浙 | 湖南星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30日 | 否 | |
徐浙 | 广州市海约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1月29日 | 否 | |
徐浙 | 广东星舆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6月12日 | 否 | |
徐浙 | 深圳市思贝克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01日 | 否 | |
徐浙 | 深圳市思贝克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02日 | 否 | |
徐浙 | 深圳市德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 | 否 | |
徐浙 | 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4月19日 | 否 | |
徐浙 | 深圳市飘飘宝贝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26日 | 否 | |
徐浙 | 深圳华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5月01日 | 否 | |
徐浙 | 广东华风海洋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11日 | 否 | |
徐浙 | 苏州盖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3月19日 | 否 | |
徐浙 | 北京鑫洋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5月17日 | 否 | |
徐浙 | 联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26日 | 否 |
徐浙 | 深圳市中数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16日 | 否 | |
王文广 |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 | 常务副会长 | 2018年05月01日 | 否 | |
王文广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0月30日 | 2023年11月01日 | 是 |
王文广 | 深圳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1月17日 | 是 | |
王文广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4月09日 | 2024年04月08日 | 是 |
王文广 | 深圳市志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9月06日 | 2022年03月07日 | 否 |
毕晓婷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4年02月01日 | 是 | |
毕晓婷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7月25日 | 2025年10月16日 | 是 |
李海臣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合伙人 | 2017年12月01日 | 是 | |
李海臣 | 山东友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01日 | 是 | |
李海臣 | 山东艾泰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20日 | 是 | |
欧阳彪 | 深圳市南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6年10月01日 | 是 | |
欧阳彪 | 深圳市力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13日 | 2023年01月12日 | 否 |
欧阳彪 | 深圳硅谷大学城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21日 | 2023年01月12日 | 否 |
欧阳彪 | 深圳南山永晟实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6月21日 | 否 | |
欧阳彪 | 嘉尔国际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3月25日 | 2022年01月17日 | 否 |
欧阳彪 | 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21日 | 否 | |
欧阳彪 | 中科水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7月22日 | 2023年02月06日 | 否 |
欧阳彪 | 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10月25日 | 否 | |
欧阳彪 |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02日 | 否 | |
欧阳彪 | 深圳晓润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07月29日 | 否 | |
欧阳彪 | 深圳市天益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7月25日 | 否 | |
欧阳彪 |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年06月20日 | 否 | |
欧阳彪 | 深圳南山两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 董事 | 2022年11月28日 | 否 |
有限公司 | |||||
张东 |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 | 2014年08月01日 | 是 | |
唐文华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20日 | 否 | |
唐文华 | 深圳凤华百烨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4月22日 | 2022年03月31日 | 否 |
唐文华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07日 | 否 | |
唐文华 | 云南汉兴德方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3月28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共计1,442.66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孔令涌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5 | 现任 | 362.92 | 否 |
WANG CHEN | 董事 | 女 | 53 | 现任 | 72 | 否 |
徐浙 | 董事 | 女 | 61 | 现任 | 0 | 否 |
任诚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7 | 现任 | 115.26 | 否 |
王文广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10 | 否 |
毕晓婷 | 独立董事 | 女 | 42 | 现任 | 10 | 否 |
李海臣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现任 | 10 | 否 |
王彬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7 | 现任 | 68.76 | 否 |
张东 | 监事 | 男 | 46 | 现任 | 0 | 否 |
欧阳彪 | 监事 | 男 | 38 | 现任 | 0 | 是 |
唐文华 | 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5 | 现任 | 178.55 | 否 |
任望保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173.76 | 否 |
李小飞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现任 | 99.69 | 否 |
何艳艳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0 | 现任 | 147.98 | 否 |
林旭云 | 财务总监 | 女 | 39 | 现任 | 193.74 | 否 |
合计 | -- | -- | -- | -- | 1,442.66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1月04日 | 2022年01月0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1月19日 | 2022年01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3月28日 | 2022年03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4月14日 | 2022年04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4月26日 | 2022年04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07月20日 | 2022年07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8月24日 | 2022年08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9月05日 | 2022年09月0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51)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孔令涌 | 11 | 4 | 7 | 0 | 0 | 否 | 2 |
WANG CHEN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徐浙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任诚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王文广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毕晓婷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李海臣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有效地履行了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治理状况,充分履行了董事的职责;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海臣、孔令涌、毕晓婷 | 6 | 2022年01月1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海臣、孔令涌、毕晓婷 | 6 | 2022年03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无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海臣、孔令涌、毕晓婷 | 6 | 2022年04月1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无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海臣、孔令涌、毕晓婷 | 6 | 2022年08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审计监察部2022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无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海臣、孔令涌、毕晓婷 | 6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监察部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无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海臣、孔令涌、毕晓婷 | 6 | 2022年12月0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无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文广、李海臣、WANG CHEN | 2 | 2022年03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文广、李海臣、WANG CHEN | 2 | 2022年04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无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孔令涌、王文广、任诚 | 1 | 2022年03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发展战略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636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82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82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470 |
销售人员 | 7 |
技术人员 | 1,555 |
财务人员 | 49 |
行政人员 | 1,741 |
合计 | 7,82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1 |
硕士 | 165 |
本科 | 2,002 |
大专 | 1,811 |
中专(高中)及以下 | 3,833 |
合计 | 7,822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科学合理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公司薪酬体系坚持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合法性、经济性的原则。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价值、员工本人的能力、行业薪酬水平、员工付出等因素支付员工基本薪酬,鼓励员工多劳多得;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与员工年度业绩等因素,支付员工年度绩效奖金;依据员工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支付员工日常绩效奖金;鼓励员工不断创新和改善工作,对在公司技术提升、重大项目中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奖金。上市以来,公司已推出了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公司吸引和保留了核心骨干人才,实现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共同绑定,鼓励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非常注重员工的培训,不断完善培训体系。公司的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需要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公司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建立了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分层次培训体系。公司为关键岗位、核心岗位的员工提供专业的外部培训;对于胜任力较低的员工,公司提供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对于新入职员工,公司建立了导师制,通过以老带新的模式,提升新员工的适岗速度。同时,鼓励技术类员工不断打磨自身技能,建立技能认证制度,将员工技能水平与员工收入直接关联;鼓励员工自我学习提升,对参加技能学习并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认证的员工、取得国家认证学历的员工支付相应的补贴。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报告期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6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73,765,443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73,765,443.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73,765,443 |
可分配利润(元) | 285,127,445.1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765,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3,765,44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预计转增104,259,266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72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72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9,966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577,052股变更为89,557,180股。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9,966股上市流通。
(2)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1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8.47元/股。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31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7,87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份共计35.037万股于2022年4月27日上市流通。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相应调整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8.47元/股调整为37.49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42,530股调整为1,516,554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000股调整为243,000股。
(3)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0.00万股调整为36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00万股调整为36.00万股,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由271.30元/股调整为150.17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0.17元/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孔令涌 | 董事长、总经理 | 0 | 98,550 | 98,550 | 68.47 | 0 | |||||||
任诚 | 董事、副总经理 | 14,472 | 13,236 | 6,000 | 68.47 | 13,025 | |||||||
唐文华 | 常务副总经理 | 21,600 | 34,800 | 24,000 | 68.47 | 19,440 | |||||||
任望保 | 副总经理 | 18,468 | 9,234 | 0 | 68.47 | 16,621 | |||||||
李小飞 | 副总经理 | 21,600 | 17,400 | 6,600 | 68.47 | 19,440 | |||||||
何艳艳 | 董事会秘书 | 28,080 | 19,740 | 5,700 | 68.47 | 25,272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104,220 | 192,960 | 140,850 | -- | 93,798 |
备注(如有) | 1、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高级管理人员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110股。 2、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高级管理人员可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850股。 3、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52,110股调整为93,798股。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评与激励机制。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相挂钩,其收入报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使薪酬激励与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使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发展战略相结合,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在关注公司当期效益同时,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促进公司稳定、持续、长久、健康发展。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完善,以适应公司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 |
(1)重大缺陷:公司违反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客户标准;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
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2)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不符合行业或国家要求;公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的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 ①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②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2)重要缺陷:①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②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3)一般缺陷:①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②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1%。(2)重要缺陷: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德方纳米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外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各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均根据规定办理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司排污许可证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佛山德方 | 91440608577908144B002V | 2020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止 |
91440608577908144B001V | 2022年9月6日至2027年9月5日止 | |
91440608577908144B003Q | 2022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24日止 | |
曲靖德方 | 91530300MA6NTRCH68001R | 2022年11月14日至2027年11月13日止 |
91530300MA6NTRCH68003V | 2022年11月14日至2027年11月13日止 | |
91530300MA6NTRCH68002V | 2022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止 | |
曲靖麟铁 | 91530300MA6NGRT470001R | 2022年11月2日至2027年11月1日止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佛山德方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经处理系统后有组织排放 | 5个 | 厂区内 | 47.1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100 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150mg/m3 | 27.82吨 | 42.503吨 | 无 |
佛山德方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 | 15个 | 厂区内 | 6.12mg/ 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10 mg/ m3 | 1.17吨 | / | 无 |
佛山德方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区内 | 3 mg/ 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150mg/m3 | 0.2268吨 | 1.512吨 | 无 |
曲靖麟铁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经处理系统后有组织排放、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3个 | 厂区内 | 78.64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200 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40 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00mg/m3 | 25.4吨 | 38.6吨 | 无 |
曲靖麟铁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 | 7个 | 厂区内 | 15.3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3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 6.86吨 | 27.04吨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1996):120 mg/m3 | ||||||||||
曲靖麟铁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区内 | 3.813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50mg/m3 | 0.09吨 | 0.5吨 | 无 |
曲靖德方(一期)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经处理系统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区内 | 62.37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200 mg/m3 | 31.95吨 | 52.88吨 | 无 |
曲靖德方(一期)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 | 3个 | 厂区内 | 17.8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30 mg/m3 | 2.61吨 | 4.92吨 | 无 |
曲靖德方(一期)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区内 | 3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50mg/m3 | 0.064吨 | / | 无 |
曲靖德方(二期)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经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7个 | 厂区内 | 110.95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20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4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150mg/m3 | 109.73吨 | 150.51吨 | 无 |
曲靖德方(二期)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 | 8个 | 厂区内 | 9.243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30 | 8.52吨 | 13.02吨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0 mg/m3 | ||||||||||
曲靖德方(二期)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区内 | 3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50mg/m3 | 0.263吨 | 0.495吨 | 无 |
曲靖德方(三期)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13个 | 厂区内 | 13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40mg/m3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1573-2015)表3:200mg/m3 | 1.34吨 | 160.24吨 | 无 |
曲靖德方(三期)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 | 20个 | 厂区内 | 6.2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1573-2015)表3:30mg/m3 | 0.09吨 | 26.136吨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各公司的生产废气均经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弃物均按规定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技术能力的回收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对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排入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已投入建设了SCR废气治理装置,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公司各类污染物配套完善的治理设备设施,都在有效运行中,确保各类污染物全部达到相关标准的排放要求,避免环保污染事件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子公司已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突发环境事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公司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加强应急管理能力。
子公司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备案时间 | 备案号 | |
佛山德方 | 2020年6月19日 | 440608-2020-037-M |
2020年7月10日 | 440608-2020-040-M | |
曲靖麟铁 | 2022年10月28日 | 530361-2022-016-H |
曲靖德方 | 2022年9月9日 | 530361-2022-011-M |
2022年9月13日 | 530361-2022-010-M | |
2022年8月16日 | 530361-2022-008-H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佛山德方、曲靖麟铁、曲靖德方均已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相关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要求。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合计22,904.4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税19.39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节能减碳管理机构,积极开展节能减碳管理工作,通过提高能源利用率、减碳生产,推动公司达成节能减碳规划目标。通过加强各生产基地的能源管理工作,加大低碳能源的使用力度,倡导节能减排理念。近年来,公司新建的生产基地选址在水电等绿色能源丰富的地区,并通过选用节能设备降低能耗,公司的生产设备、照明设施均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同时,公司坚持“技术降本”路线,开展节能技改工作,通过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能耗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和二氧化碳排放。曲靖地区和宜宾地区的子公司用电属于绿色水电,生产及生活设施均选用节能设备,能耗符合国家耗能级别要求。公司还提倡节约,开展资源重复利用,变废为宝,如余热回用、废油回收等。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把安全生产视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创建企业安全文化。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全管理体系,设置了EHS管理部,并在各子公司设置安环部,配备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方案。公司EHS管理部定期督导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子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消防演练,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持续向员工灌输和渗透安全理念。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组织了职业健康体检,员工覆盖范围100%,同时,公司EHS管理部在各子公司组织多场安全培训、环保培训、消防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和应急演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了生产厂区所在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于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公司及子公司均积极进行了整改。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无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以感恩之心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践行社会责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在努力实现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增加对地方经济的贡献,最终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同进步与发展。作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大力发展西南制造基地,立足西部,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产业带就业,以就业促振兴。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了在西部地区的生产规模,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了云南、四川等西部地区的大批劳动力。公司开展了“爱心助学”活动,向汨罗市罗江镇教育基金捐赠教育基金10万元,为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2022年9月,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突发
6.8级地震,公司向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定向捐赠200万元现金,用于地震紧急救援、过渡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2022年12月,云南省曲靖市部分地区出现突发情况,公司通过宣威市红十字会和富源县
红十字会分别捐赠现金人民币200万元,用于支援曲靖市宣威市和富源县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吉学文、孔令涌 | 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 | 一、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4.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在本人担任公司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6.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7.本承诺函规定的上述限售期长于公司现在或将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售期限的,以本承诺函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有关限售期限长于本承诺函规定的期限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 | 2019年04月15日 | 2022年04月14日 | 于2022年04月14日履行完毕。 |
章或规范性文件为准。8.如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二、本人对公司的出资,系自筹解决,均为本人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由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筹借出资的情形。三、本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上市中介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均没有关联关系。四、本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本人享有相关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代持、信托持股的行为。五、本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或其他股东约定有关业绩对赌、股份回购、优先权和资产保值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相违背的任何条款;或者该等条款已经相关各方终止,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六、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七、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WANG CHEN、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 | 股份限售承诺、股份减持承诺 | 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人王允实是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现就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一、关于持股锁定承诺1.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4.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 2019年11月08日 | 2022年04月14日 | 于2022年04月14日履行完毕。 |
下确认与承诺:1.王允实的上述承诺(第一/4条、第一/5条除外),由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和WANG CHEN按照实际取得股份的比例承继并继续履行;2.王允实的上述承诺中的第一/4条、第一/5条,由WANG CHEN承继并继续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吉学文、孔令涌、任诚、任望保、唐文华、王正航、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为确保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上市后保持公司股价稳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同),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特在此承诺如下:如果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及停止条件1.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某一年度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且履行必要的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及时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则公司应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2.停止条件:(1)在上述第1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在上述第1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二)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和实施程序: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熟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同)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1)公司应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出席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 | 2019年04月15日 | 2022年04月14日 | 于2022年04月14日履行完毕。 |
起,如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承诺需履行增持义务的条件再次触发,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再次履行增持义务。(6)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4.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允许的其它措施。(三)约束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采取的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其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暂停发放其当年薪酬(税后)的50%,且其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WANG CHEN、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作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承诺: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 2019年11月08日 | 2022年04月14日 | 于2022年04月14日履行完毕。 |
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本人应采取的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人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暂停发放本人当年薪酬(税后)的50%,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且经公司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WANG CHEN为公司新任董事。现WANG CHEN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WANG CHEN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承诺: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本人应采取的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人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暂停发放本人当年薪酬(税后)的50%,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且经公司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 2019年11月08日 | 2022年04月14日 | 于2022年04月14日履行完毕。 |
WANG CHEN为公司新任董事。现WANG CHEN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4.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 2019年04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 | 2019年04月15日 | 长期 | 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
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4.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WANG CHEN、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 | 其他承诺 | 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4.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现三人作出如下确 | 2019年1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认与承诺:王允实的上述承诺及相应的责任,由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和WANG CHEN按照实际取得股份的比例承继并继续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吉学文、孔令涌、李汉生、李意能、厉伟、任诚、任望保、石柱华、汤皎宁、唐文华、王允实、王正航、徐浙、岳志华、张东、张力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 2019年04月15日 | 长期 | 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WANG CHEN | 其他承诺 | 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2019年1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王远征)作为其儿子、WANG CHEN(王晨)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且经公司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WANG CHEN(王晨)为公司新任董事。现WANG CHEN(王晨)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吉学文、孔令涌、王允实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 | 2019年04月15日 | 长期 | 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
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WANG CHEN、WANG JOSEPH YUANZHENG、赵旭 | 其他承诺 | 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现三人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的上述承诺及相应的责任,由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和WANG CHEN按照实际取得股份的比例承 | 2019年1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继并继续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吉学文、孔令涌、李汉生、李意能、厉伟、任诚、任望保、石柱华、汤皎宁、唐文华、王允实、王正航、徐浙、岳志华、张东、张力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及津贴;(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 2019年04月15日 | 长期 | 本承诺主体之一王允实先生于2019年8月31日去世,其承诺终止。其余承诺主体作出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WANG CHEN | 其他承诺 | 王允实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了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2019年1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作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及津贴;(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特此承诺。”2019年8月31日,王允实去世,赵旭作为其配偶、WANG JOSEPH YUANZHENG作为其儿子、WANG CHEN作为其女儿,分别作为王允实的共同财产所有人及/或继承人,承继王允实原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且经公司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WANG CHEN为公司新任董事。现WANG CHEN作出如下确认与承诺:王允实上述承诺,由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 | 2019年04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J.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UBS AG;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主题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基金-江铜增利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邮储银行-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晶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刘金燕;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自有资金-RQFII;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自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2年06月20日 | 2022年12月19日 | 于2022年12月19日履行完毕。 |
司;深圳前海万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利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雪钦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 |
1 |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期新设 |
2 | 云南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本期新设 |
3 |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期新设 |
4 | 曲靖市德方纳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本期新设 |
5 |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期新设 |
6 |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期新设 |
2、本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移出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 |
1 | 玉溪锂晟科技有限公司 | 本期注销 |
3、本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移出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 |
1 |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本期出售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先发、杨三生、曾琼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张先发2年,杨三生1年,曾琼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未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公司作为原告) | 791.17 | 否 | 案件审理中或进入执行程序 |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公司均已胜诉,部分案件的被告处于破产程序中,一个案件已通知终止处理,其余案件执行中或申请执行中
未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公司作为被告) | 191.87 | 否 | 案件审理中 |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尚在审理中,不涉及执行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第一大股东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孔令涌先生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采购原辅材料及周转材料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5,698.98 | 0.76% | 20,000 | 否 |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 | 市场价格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0)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孔令涌先生控制的企业 | 委托关联人加工物料 | 委托加工物料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977.95 | 25.94% | 5,000 | 否 |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 | 市场价格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0)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孔令涌先生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出租房屋、代扣代缴水电费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371.72 | 47.37% | 650 | 否 | 银行转账 | 市场价格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0) |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孔令涌先生控制的企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出租房屋、代扣代缴水电费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413.06 | 52.63% | 570 | 否 | 银行转账 | 市场价格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
业 | 公告》(2022-040) |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唐文华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租赁设备 | 采购气体原材料及租赁气体相关设备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2,706.68 | 47.81% | 4,100 | 否 |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 | 市场价格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0)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唐文华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 | 采购设备 | 参考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4,553.31 | 4.76% | 60,000 | 否 |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 | 市场价格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0) |
合计 | -- | -- | 34,721.7 | -- | 90,32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华祥”)、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飞墨”)、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宝方”)、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田边装备”)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90,320.00万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与曲靖华祥、曲靖飞墨、曲靖宝方、云南田边装备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34,721.70万元,未超过获批的交易总额度。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德方私募、德方矿产、海南万磊创业投资 | 孔令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本 | 德方(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 | 60,000.00万元 | 12,001.14 | 11,973.5 | -26.5 |
有限公司、孔令涌、董艳丽 | 次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人之一 | (有限合伙) | 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无。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 2022年0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佛山德方 | 26,000 | 2019年03月29日 | 2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0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麟铁 | 2019年05月13日 | 13,150 | 2019年08月05日 | 13,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30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0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0年12月24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9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0年04月23日 | 6,000 | 2021年01月01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0年04月23日 | 9,600 | 2021年03月01日 | 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0年04月23日 | 8,000 | 2021年03月08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0年 | 7,000 | 2021年 | 7,000 | 连带责任 | 48个月 | 是 | 否 |
04月23日 | 03月10日 | 保证 | ||||||||
佛山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5,300 | 2021年05月19日 | 5,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5,000 | 2021年06月2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1年04月28日 | 2,800 | 2021年07月22日 | 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1年09月0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0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1年04月28日 | 6,000 | 2021年09月15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13,000 | 2021年11月18日 | 1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12,000 | 2021年11月17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7,000 | 2021年11月22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11月11日 | 10,000 | 2021年11月2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11月11日 | 10,000 | 2021年11月2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是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10,000 | 2021年12月2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11月11日 | 15,000 | 2021年12月22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1年11月11日 | 27,000 | 2022年01月07日 | 2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1月06日 | 85,000 | 2022年01月21日 | 8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0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1月06日 | 50,000 | 2022年02月15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1月06日 | 40,000 | 2022年02月15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2年01月06日 | 10,000 | 2022年03月1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1年04月28日 | 31,000 | 2022年03月17日 | 3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 | 5,000 | 2022年 | 5,000 | 连带责任 | 48个月 | 是 | 否 |
01月06日 | 03月30日 | 保证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48,000 | 2022年04月19日 | 4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2年04月19日 | 9,600 | 2022年04月19日 | 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12,000 | 2022年04月20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2年04月19日 | 8,000 | 2022年04月20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10,000 | 2022年05月1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20,000 | 2022年05月2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19日 | 12,000 | 2022年05月26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是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19日 | 10,000 | 2022年05月3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19日 | 15,000 | 2022年05月30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10,000 | 2022年06月0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2年04月19日 | 24,000 | 2022年06月09日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9,500 | 2022年06月16日 | 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12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1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19日 | 1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19日 | 24,000 | 2022年06月16日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19日 | 50,000 | 2022年06月29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72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创界 | 2022年04月19日 | 2,040 | 2022年06月30日 | 2,040 | 连带责任保证 | 72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2年04月20日 | 5,000 | 2022年07月01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 | 24,000 | 2022年 | 24,000 | 连带责任 | 48个月 | 否 | 否 |
04月20日 | 07月18日 | 保证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5,000 | 2022年07月1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14,300 | 2022年07月15日 | 14,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30,000 | 2022年08月08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30,000 | 2022年08月08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72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21,000 | 2022年09月21日 | 2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0个月 | 是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10,000 | 2022年09月2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20,000 | 2022年09月21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创界 | 2022年04月20日 | 10,200 | 2022年09月21日 | 10,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84个月 | 是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10,000 | 2022年10月2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创界 | 2022年04月20日 | 3,060 | 2022年10月25日 | 3,06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2年04月20日 | 10,000 | 2022年11月04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20日 | 40,000 | 2022年11月04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0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30,000 | 2022年11月04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20,000 | 2022年11月04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创界 | 2022年04月20日 | 4,590 | 2022年11月04日 | 4,59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佛山德方 | 2022年04月20日 | 7,000 | 2022年11月25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麟铁 | 2022年04月20日 | 10,000 | 2022年11月2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宜宾德方时代 | 2022年04月20日 | 55,000 | 2022年11月25日 | 5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32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 | 20,000 | 2022年 | 20,000 | 连带责任 | 30个月 | 否 | 否 |
04月20日 | 11月25日 | 保证 | ||||||||
佛山德方 | 2022年04月20日 | 8,000 | 2022年12月09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 | 2022年04月20日 | 10,000 | 2022年12月0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德枋亿纬 | 2022年04月20日 | 30,000 | 2022年12月0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宜宾德方时代 | 2022年04月20日 | 53,000 | 2022年12月12日 | 5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32个月 | 否 | 否 | ||
宜宾德方时代 | 2022年04月20日 | 10,000 | 2022年12月2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深圳德方创域 | 2022年04月20日 | 2,550 | 2022年12月26日 | 2,550 | 连带责任保证 | 48个月 | 否 | 否 | ||
曲靖德方创界 | 2022年04月20日 | 12,240 | 2022年12月26日 | 12,240 | 连带责任保证 | 84个月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7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147,08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869,0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199,93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曲靖麟铁 | 2020年04月23日 | 9,600 | 2021年03月01日 | 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9,6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9,6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71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47,08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878,65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209,53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7.2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0 |
的余额(D)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42,3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768,876.78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111,176.78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佛山德方于2019年3月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佛山德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佛山德方将其持有的编号为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48291号、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48292号不动产及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2、公司与宁德时代于2019年5月12日签署了《合资经营协议》,依据《合资经营协议》的约定,宁德时代向曲靖麟铁分三次预付总额不超过13,150万元的采购预付款,公司为该预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8月5日,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担保合同》。截至本报告期末,曲靖麟铁已收到宁德时代共计13,150万元的采购预付款。
3、曲靖德方于2020年12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2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佛山德方于2021年1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申请额度为6,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曲靖麟铁于2021年3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佛山德方为该笔授信提供总额度9,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6、曲靖麟铁于2021年3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7、佛山德方于2021年3月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民支行申请额度为7,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8、佛山德方于2021年5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借款提供总额度为5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9、曲靖德方于2021年6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10、曲靖麟铁于2021年7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8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11、曲靖德方于2021年9月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额度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2、曲靖麟铁于2021年9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6,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13、曲靖德方于2021年11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3,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14、曲靖德方于2021年11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30,000万元的授信(其中敞口额度12,000万元),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额度为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5、佛山德方于2021年11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额度为7,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16、曲靖德方于2021年11月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17、曲靖德方于2021年11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元的授信(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额度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8、佛山德方于2021年12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申请额度为15,000万元的授信(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公司、曲靖德方、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额度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19、曲靖德方于2021年12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曲靖德方于2022年1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27,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1、曲靖德方于2022年1月向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8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2、曲靖德方于2022年2月向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租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3、曲靖德方于2022年2月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4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4、曲靖麟铁于2022年3月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5、佛山德方于2022年3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额度为31,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佛山德方将其持有的编号为粤(2016)佛高不动产权第0002676号不动产抵押给银行。
26、曲靖德方于2022年3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下对应的贷款已结清。
27、曲靖德方于2022年4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48,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8、曲靖麟铁于2022年4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9,6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9、曲靖德方于2022年4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额度为12,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0、曲靖麟铁于2022年4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1、佛山德方于2022年5月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2、曲靖德方于2022年5月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3、德枋亿纬于2022年5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2,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已终止。
34、德枋亿纬于2022年5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5、德枋亿纬于2022年5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6、曲靖德方于2022年6月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7、曲靖麟铁于2022年6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4,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8、佛山德方于2022年6月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额度为9,5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9、曲靖德方于2022年6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申请额度为12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0、曲靖德方于2022年6月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吉学文、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1、德枋亿纬于2022年6月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4,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2、德枋亿纬于2022年6月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3、佛山德方创界于2022年6月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本金人民币4,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孔令涌按照49%的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4、佛山德方于2022年7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5、德枋亿纬于2022年7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4,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6、德枋亿纬于2022年7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7、德枋亿纬于2022年7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4,3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8、德枋亿纬于2022年8月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9、德枋亿纬于2022年8月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0、德枋亿纬于2022年9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1,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已终止。
51、德枋亿纬于2022年9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2、德枋亿纬于2022年9月向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西路支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3、曲靖德方创界于2022年9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孔令涌按照49%的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曲靖德方创界将其持有的编号为云(2022)沾益区不动产权第0001427号不动产抵押给银行。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担保额度已终止。
54、德枋亿纬于2022年10月向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西路支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5、曲靖德方创界于2022年10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6,000万元的授信,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孔令涌按照49%的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6、佛山德方于2022年11月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7、曲靖德方于2022年11月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额度为4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8、德枋亿纬于2022年11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3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9、德枋亿纬于2022年11月向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峰西路支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0、曲靖德方创界于2022年11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9,000万元的授信,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孔令涌按照49%的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1、佛山德方于2022年11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额度为7,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2、曲靖麟铁于2022年11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3、宜宾德方时代于2022年11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申请额度为5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4、德枋亿纬于2022年11月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5、佛山德方于2022年12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6、曲靖德方于2022年12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孔令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7、德枋亿纬于2022年12月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3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8、宜宾德方时代于2022年12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申请额度为53,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9、宜宾德方时代于2022年12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0、深圳德方创域于2022年12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孔令涌按照49%的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1、曲靖德方创界于2022年12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申请额度为24,000万元的授信,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孔令涌按照49%的比例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曲靖德方创界将其持有的编号为云(2022)沾益区不动产权第0001427号不动产抵押给银行。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77,000 | 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9,000 | 0 | 0 | 0 |
合计 | 236,000 | 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资经营 | 2019年05月11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19年05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 ||||
公司 | LiFePO4+C LICENSING AG | 专利使用权 | 2019年11月19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19年1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专利转授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 ||||
公司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资经营 | 2020年04月21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0年04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 ||||
公司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合资经营 | 2021年03月23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1年03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亿纬锂能签署合资经营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年产10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2021年09月03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1年09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10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 ||||
公司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 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 | 2021年09月03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1年09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 ||||
公司 | 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 | 2021年09月29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1年09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 | 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年产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2022年01月04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2年0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 ||||
公司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 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 | 2022年01月20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2年01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 ||||
公司 |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 锂源 | 2022年06月24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2年06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框架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基石投资 | 2022年06月28日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2年06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 ||||
公司 | 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 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2年10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4)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曲靖德方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黑金能源有限公司 | 焦化联产锂电材料配套项目 | 无 | 无 | 否 | 无 | 正常执行中 | 2022年10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签订焦化联产锂电材料配套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签订年产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事项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年产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该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二)关于签订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三)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吉学文先生、孔令涌先生、赵旭女士、WANG JOSEPH YUANZHENG先生、WANG CHEN女士于2019年11月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在2022年4月14日到期终止,一致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由原五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共计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12,549,019股股份,新增股份于2022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五)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6,000万美元(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与天齐锂业、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及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基石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六)关于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年产5000吨补锂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4)。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七)关于签订焦化联产锂电材料配套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焦化联产锂电材料配套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黑金能源有限公司拟签订《焦化联产锂电材料配套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焦化联产锂电材料配套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721,105 | 38.91% | 12,549,019 | 8,628,733 | -36,484,209 | -15,306,457 | 19,414,648 | 11.1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568,625 | -1,568,625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783,330 | 36.74% | 8,011,770 | 8,047,401 | -30,735,850 | -14,676,679 | 18,106,651 | 10.4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176,469 | -1,176,469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2,783,330 | 36.74% | 1,552,951 | 8,047,401 | -24,277,031 | -14,676,679 | 18,106,651 | 10.42%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5,282,350 | -5,282,350 | 0 | ||||||
4、外资持股 | 1,937,775 | 2.17% | 2,968,624 | 581,332 | -4,179,734 | -629,778 | 1,307,997 | 0.7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968,624 | -1,660,627 | 1,307,997 | 1,307,997 | 0.7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937,775 | 2.17% | 581,332 | -2,519,107 | -1,937,77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505,577 | 61.09% | 63,017,011 | 36,814,707 | 99,831,718 | 154,337,295 | 88.8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4,505,577 | 61.09% | 63,017,011 | 36,814,707 | 99,831,718 | 154,337,295 | 88.8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三、股份总数 | 89,226,682 | 100.00% | 12,549,019 | 71,645,744 | 330,498 | 84,525,261 | 173,751,94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2022年4月14日,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部分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限已届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842,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3%。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4,120,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3、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72股。本议案已于2022年4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5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577,052股变更为89,557,1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4、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31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787万股。该限售性股票归属日为2022年4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5、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9,966股,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249,966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6、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89,557,1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公司总股本由89,557,180股增加至161,202,924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7、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12,549,019股股份。新增股份于2022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2年12月2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149)。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股东吉学文先生、孔令涌先生、赵旭女士、WANG JOSEPH YUANZHENG先生、WANG CHEN女士所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于2022年4月15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842,894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4,120,362股。
2、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72股。本议案已于2022年4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5日办理完毕。
3、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787万股。 公司将第二期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131名激励对
象分为两个批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的130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35.037万股,上述限售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2年4月27日。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9,966股。
5、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89,557,1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公司总股本由89,557,180股增加至161,202,924股。
6、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12,549,019股股份。新增股份于2022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7、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16名特定对象所持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于2022年12月19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549,019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549,019股。
8、本节中,报告期末的公司股份总数与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公司股本不一致,是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时间为2022年内,但股份登记办理工作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共计归属13,5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并完成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公司的总股本由期初的89,226,682股增加至173,751,943股,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相应摊薄;由于公司增发股份融资带来的净资产增加,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增加。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吉学文 | 15,606,324 | 15,606,324 | 无 | 已于2022年4月15日解除限售 | ||
孔令涌 | 12,423,240 | 7,586,986 | 3,105,810 | 16,904,416 | 高管锁定股 | 首发限售股于2022年4月15日解除限售,高管所持股份每年按照其持股数的25%解锁 |
赵旭 | 3,875,555 | 3,875,555 | 无 | 已于2022年4月15日解除限售 | ||
WANG JOSEPH YUANZHENG | 968,888 | 968,888 | 无 | 已于2022年4月15日解除限售 | ||
WANG CHEN | 968,887 | 581,332 | 242,222 | 1,307,997 | 高管锁定股 | 首发限售股于2022年4月15日解除限售,高管所持股份每年按照其持股数的25%解锁 |
王正航 | 127,609 | 74,439 | 34,560 | 167,488 | 离任高管锁定股 | 按离任高管持股规定解锁,股权激励限售已回购注销 |
唐文华 | 102,750 | 114,600 | 217,350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所持股份每年按照其持股数的25%解锁,股权激励限售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条件分期、按比例解锁 | |
何艳艳 | 100,455 | 82,443 | 7,020 | 175,878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所持股份每年按照其持股数的25%解锁,股权激励限售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条件分期、按比例解锁 |
任望保 | 70,108 | 56,086 | 126,194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所持股份每年按照其持股数的25%解锁,股权激励限售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条件分期、按比例解锁 | |
任诚 | 54,130 | 51,405 | 105,535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所持股份每年按照其持股数的25%解锁,股权激励限售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条件分期、按比例解锁 | |
李小飞 | 24,855 | 28,794 | 53,649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所持股份每年按照其持股数的25%解锁,股权激励限售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条件分期、按比例解锁 |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 12,549,019 | 12,549,019 | 无 | 2022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 |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激励对象 | 398,304 | 158,285 | 200,448 | 356,141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股权激励限售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条件分期、按比例解锁 |
合计 | 34,721,105 | 21,283,389 | 36,589,846 | 19,414,64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限制性股票 | 2021年02月05日 | 68.47 | 350,370 | 2022年04月27日 | 350,370 |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2022年04月25日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05月30日 | 255.00 | 12,549,019 | 2022年06月20日 | 12,549,019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 2022年06月16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1)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2年4月27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68.47元/股,共计向130人授予350,370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份共计350,370股于2022年4月27日上市流通。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12,549,019股股份,发行价格255.00元/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2年6月20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对符合归属资格的第一批次130名激励对象办理350,379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本次归属的350,379股股份于2022年4月27日上市流通。因本次归属,公司总股本由89,226,682股增加至89,577,052股。
2、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72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公司总股本由89,577,052股变更为89,557,180股。
3、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以公司总股本89,557,1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557,180股增加至161,202,924股。
4、2022年6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登记申请工作,本次公司共计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2,549,019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202,924股增加至173,751,943股。
上述事项完成后,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吉学文先生、孔令涌先生、赵旭女士、WANG JOSEPH YUANZHENG先生、WANG CHEN女士于2019年11月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在2022年4月14日到期终止,一致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由原五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897,402.84万元,负债总额为495,21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18%;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909,424.43万元,负债总额为1,843,490.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36%。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9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35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吉学文 | 境内自然人 | 14.11% | 24,524,544 | 8,918,220.00 | 24,524,544 | 质押 | 5,450,000 | ||
孔令涌 | 境内自然人 | 12.97% | 22,539,222 | 10,115,982.00 | 16,904,416 | 5,634,806.00 | 质押 | 1,28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12% | 7,150,801 | 6,444,852.00 | 7,150,801 | ||||
深圳前海万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利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34% | 4,064,268 | 4,064,268.00 | 4,064,268 | ||||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其他 | 2.24% | 3,899,900 | 624,746.00 | 3,899,900 | ||||
赵旭 | 境内自然人 | 1.99% | 3,450,160 | -425,395.00 | 3,450,160 | ||||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6% | 2,879,477 | 443,720.00 | 2,879,477 | 质押 | 1,782,000 | ||
刘金燕 | 境内自然人 | 1.42% | 2,460,795 | 2,460,795.00 | 2,460,79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6% | 2,192,227 | 2,016,960.00 | 2,192,227 |
WANG JOSEPH YUANZHENG | 境外自然人 | 1.00% | 1,743,998 | 775,110.00 | 1,743,998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深圳前海万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利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参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而成为前10名股东,持股开始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内,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了五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五人此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终止,除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因存在亲属关系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外,原《一致行动协议》其他任何两方或多方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股东关于其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吉学文 | 24,524,5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24,54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150,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7,150,801 | |||||
深圳前海万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利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064,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64,268 | |||||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3,89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9,900 | |||||
赵旭 | 3,450,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0,160 | |||||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79,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9,477 | |||||
刘金燕 | 2,460,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0,79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92,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2,227 | |||||
WANG JOSEPH YUANZHENG | 1,743,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3,998 | |||||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686,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6,42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 股东赵旭为股东WANG JOSEPH YUANZHENG的母亲,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了五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五人此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由原五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无控股股东 |
变更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了五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五人此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由原五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是 ?否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情况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达5%
报告期内,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了五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五人此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年4月14日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由原五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 吉学文、孔令涌、赵旭、WANG JOSEPH YUANZHENG、WANG CHEN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无实际控制人 |
变更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3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3]518Z018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先发、杨三生、曾琼 |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方纳米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方纳米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2年度德方纳米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2,255,707.81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355.30%。
由于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德方纳米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收入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入账,确认金额是否准确可能存在潜在错报,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内部控制测试:了解和测试了有关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产品运输单、客户对账单、记账凭证、回款单据等;
(3)关联关系检查:我们选取主要客户,通过查询其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注册地址等信息,分析其采购公司产品的合理用途;并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以确认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退换货检查:我们获取了公司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5)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6)截止性测试: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期后回款检查:获取公司期后回款明细,以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的真实性。
?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方纳米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为760,840.69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6.15%,是德方纳米公司最主要的资产之一。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包括确定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估计相应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及其残值、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等。由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金额重大,且上述相关判断的合理性对合并财务报表而言是重大的,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内部控制测试:了解和测试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检查采购发票、采购合同、到货验收单等资料,复核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
(3)获取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支持性文件,如立项申请、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采购申请、付款单据等,检查入账价值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抽样检查本期新增大额长期资产的合同,检查合同约定的设备或工程、付款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期等重要条款与实际履行情况是否一致,并检查了款项支付情况,审核交易金额、交易方信息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同时,对关键供应商发函确认合同执行情况;
(5)抽样检查工程项目相关的验收报告或项目进度报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凭证等资料,判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是否合理;
(6)选取样本,对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尤其关注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和设备,并现场查看了在建工程进度;
(7)比较和评价管理层用于评估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判断是否合理;
(8)检查与评估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9)检查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德方纳米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德方纳米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德方纳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德方纳米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德方纳米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德方纳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德方纳米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德方纳米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已重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13,218,178.72 | 1,866,464,240.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745,205.4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366,709,990.97 | 1,321,638,493.77 |
应收款项融资 | 4,448,251,491.55 | 309,693,079.02 |
预付款项 | 269,507,616.06 | 298,705,421.8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222,781.26 | 17,698,653.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133,045,965.29 | 1,562,438,369.4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548,314,432.21 | 61,582,636.81 |
流动资产合计 | 18,307,270,456.06 | 5,488,966,100.6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6,355,946.95 | 4,68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97,572,245.29 | 20,531,755.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15,776,500.6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3,506,637.64 | 81,837,909.87 |
固定资产 | 4,027,145,000.74 | 2,122,696,255.79 |
在建工程 | 3,581,261,869.27 | 296,955,943.2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06,139,309.32 | 115,770,149.28 |
无形资产 | 384,750,519.92 | 198,347,113.7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2,817,804.56 | 93,357,386.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5,103,078.05 | 125,665,652.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6,544,940.74 | 425,220,086.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786,973,853.13 | 3,485,062,253.53 |
资产总计 | 29,094,244,309.19 | 8,974,028,354.1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691,016,114.52 | 996,192,513.8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82,515,576.77 | 1,671,709,599.11 |
应付账款 | 4,496,353,540.36 | 996,310,635.4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92,029,869.77 | 477,820,546.2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176,714.69 | 66,219,096.15 |
应交税费 | 272,305,644.16 | 125,643,100.51 |
其他应付款 | 81,512,994.73 | 53,502,797.43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3,063,332.66 | 95,206,563.29 |
其他流动负债 | 76,963,883.07 | 62,076,197.78 |
流动负债合计 | 14,242,937,670.73 | 4,544,681,049.7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477,881,942.60 | 160,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95,911,653.62 | 103,500,261.53 |
长期应付款 | 792,665,135.91 | 55,813,432.2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5,508,832.84 | 87,663,251.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91,967,564.97 | 407,476,945.42 |
负债合计 | 18,434,905,235.70 | 4,952,157,995.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3,765,443.00 | 89,226,6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413,706,515.43 | 1,814,343,053.93 |
减:库存股 | 5,806,618.00 | 12,590,808.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55,689,718.1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733,080.87 | 21,453,917.4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438,355,690.91 | 1,174,992,182.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813,064,394.06 | 3,087,425,028.29 |
少数股东权益 | 1,846,274,679.43 | 934,445,330.6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659,339,073.49 | 4,021,870,358.9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094,244,309.19 | 8,974,028,354.19 |
法定代表人:孔令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旭云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75,097,447.78 | 247,053,609.3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69,600,427.55 | 744,973,216.44 |
应收款项融资 | 1,728,061,694.23 | 66,110,990.72 |
预付款项 | 166,935,831.52 | 1,101,142.68 |
其他应收款 | 272,555,664.97 | 655,245,336.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0,000,000.00 | |
存货 | 219,561,159.03 | 94,194,275.5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316,270.84 | 2,482,020.51 |
流动资产合计 | 4,064,128,495.92 | 1,811,160,591.7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36,516,382.09 | 1,504,470,864.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15,776,500.6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432,045.25 | 14,786,192.92 |
在建工程 | 4,605,154.77 | 4,600,090.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94,946.57 | 1,445,301.22 |
无形资产 | 15,779,482.81 | 18,994,617.6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18,658.75 | 2,815,378.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3,023,290.50 | 61,079,080.8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866,086.87 | 4,522,285.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45,312,548.26 | 1,612,713,812.25 |
资产总计 | 9,509,441,044.18 | 3,423,874,403.9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86,243,007.77 | 435,057,868.0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80,600,000.00 | 756,053,045.46 |
应付账款 | 896,135,326.49 | 148,875,219.45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26,613.21 | 2,009.47 |
应付职工薪酬 | 23,345,495.82 | 17,925,294.92 |
应交税费 | 12,045,743.53 | 14,292,596.03 |
其他应付款 | 7,938,611.36 | 14,185,779.9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0,557,975.25 | 910,703.95 |
其他流动负债 | 3,459.72 | 261.23 |
流动负债合计 | 3,166,896,233.15 | 1,387,302,778.4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55,333,333.34 | 2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213,280.12 | 639,064.97 |
长期应付款 | 125,663,541.6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988,408.83 | 2,003,855.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8,198,563.96 | 22,642,920.88 |
负债合计 | 3,855,094,797.11 | 1,409,945,699.3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3,765,443.00 | 89,226,6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408,216,614.24 | 1,786,668,054.60 |
减:库存股 | 5,806,618.00 | 12,590,808.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55,689,718.1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733,080.87 | 21,453,917.48 |
未分配利润 | 285,127,445.11 | 129,170,858.5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54,346,247.07 | 2,013,928,704.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509,441,044.18 | 3,423,874,403.9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已重述) |
一、营业总收入 | 22,557,078,113.42 | 4,954,284,129.31 |
其中:营业收入 | 22,557,078,113.42 | 4,954,284,129.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396,549,518.59 | 3,965,387,110.12 |
其中:营业成本 | 18,034,940,983.66 | 3,529,020,797.2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3,447,094.86 | 23,222,130.20 |
销售费用 | 45,189,965.11 | 31,978,734.63 |
管理费用 | 590,950,359.16 | 177,294,366.84 |
研发费用 | 432,362,468.12 | 163,799,368.37 |
财务费用 | 219,658,647.68 | 40,071,712.82 |
其中:利息费用 | 256,989,298.41 | 41,957,035.04 |
利息收入 | 42,727,341.64 | 4,525,332.09 |
加:其他收益 | 55,996,075.79 | 34,390,315.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01,592.45 | -5,727,367.2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1,370.60 | -286,177.7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581,758.03 | 1,455,342.4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1,869,401.97 | -57,829,828.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4,348,216.3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09,932.12 | 5,398,911.4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31,677,285.77 | 966,584,392.49 |
加:营业外收入 | 5,074,887.49 | 2,110,693.91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62,931.67 | 18,714,033.2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25,789,241.59 | 949,981,053.11 |
减:所得税费用 | 418,384,514.32 | 120,803,655.2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7,404,727.27 | 829,177,397.8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7,404,727.27 | 829,177,397.8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80,198,555.42 | 825,419,114.53 |
2.少数股东损益 | 27,206,171.85 | 3,758,283.3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5,689,718.15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5,689,718.1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5,689,718.15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5,689,718.1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51,715,009.12 | 829,177,397.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24,508,837.27 | 825,419,114.5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206,171.85 | 3,758,283.3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4.25 | 5.1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3.80 | 5.0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孔令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旭云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924,191,860.95 | 1,265,526,746.70 |
减:营业成本 | 7,150,343,655.70 | 1,010,653,275.71 |
税金及附加 | 17,771,685.38 | 2,518,485.45 |
销售费用 | 36,258,753.25 | 29,472,281.85 |
管理费用 | 306,865,484.12 | 84,709,493.63 |
研发费用 | 219,500,250.18 | 54,448,431.53 |
财务费用 | 54,738,562.06 | 9,298,347.08 |
其中:利息费用 | 61,921,954.47 | 9,020,277.74 |
利息收入 | 8,425,696.99 | 873,790.92 |
加:其他收益 | 17,355,454.93 | 5,092,493.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2,131,876.27 | 3,226,299.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7,372.28 | -286,177.7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2,168.1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523,056.62 | -35,839,470.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020.00 | 8,672,02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5,684,892.94 | 55,577,774.43 |
加:营业外收入 | 361,473.10 | 76,253.79 |
减:营业外支出 | 6,281,732.27 | 593,746.0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9,764,633.77 | 55,060,282.18 |
减:所得税费用 | 46,972,999.85 | 1,782,604.1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2,791,633.92 | 53,277,678.0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2,791,633.92 | 53,277,678.0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5,689,718.1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5,689,718.15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5,689,718.1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101,915.77 | 53,277,678.0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已重述)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582,909,979.96 | 1,804,715,072.8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3,954,447.58 | 70,426,755.8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084,082.68 | 55,898,712.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28,948,510.22 | 1,931,040,541.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416,377,894.90 | 1,967,564,191.4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8,533,902.86 | 355,654,685.8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13,730,810.89 | 122,095,021.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253,613.34 | 101,590,292.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64,896,221.99 | 2,546,904,190.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5,947,711.77 | -615,863,649.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36,050,000.00 | 650,01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740,745.36 | 3,588,150.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21,776.68 | 12,583,327.2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997,129.3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74,909,651.40 | 666,181,477.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56,110,705.65 | 826,832,045.9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306,006,406.91 | 702,01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073,880.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62,117,112.56 | 1,584,915,926.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7,207,461.16 | -918,734,448.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93,095,793.90 | 843,5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868,600,000.00 | 843,5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357,042,840.43 | 1,195,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7,500,000.00 | 10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67,638,634.33 | 2,139,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8,051,000.00 | 312,908,630.3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1,185,402.89 | 35,797,981.2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7,332,268.69 | 42,856,521.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6,568,671.58 | 391,563,133.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1,069,962.75 | 1,747,436,866.9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0,648.45 | 56,079.6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8,065,438.27 | 212,894,848.5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2,983,926.59 | 1,050,089,078.0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1,049,364.86 | 1,262,983,926.5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84,022,427.15 | 119,485,894.2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5,562,475.97 | 969,881,095.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69,584,903.12 | 1,089,366,990.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87,908,808.50 | 180,075,996.4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120,913.63 | 48,341,729.0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6,301,279.39 | 22,431,398.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0,924,907.89 | 625,017,796.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00,255,909.41 | 875,866,92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671,006.29 | 213,500,068.9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6,047,129.36 | 1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25,443.92 | 5,377,757.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6,250.92 | 9,388,999.7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258,824.20 | 14,776,756.9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142,167.72 | 9,107,258.4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91,640,248.22 | 678,51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30,782,415.94 | 687,617,258.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3,523,591.74 | -672,840,501.5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24,495,793.9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40,300,000.00 | 434,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7,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92,295,793.90 | 434,5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7,500,000.00 | 18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0,394,508.73 | 8,995,223.6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044,281.76 | 14,475,066.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4,938,790.49 | 208,470,289.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7,357,003.41 | 226,029,710.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0,648.45 | 56,079.6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3,313,053.83 | -233,254,642.8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479,352.89 | 318,733,995.7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8,792,406.72 | 85,479,352.8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9,226,682.00 | 1,814,343,053.93 | 12,590,808.00 | 21,453,917.48 | 1,150,165,950.26 | 3,062,598,795.67 | 934,445,330.69 | 3,997,044,126.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4,826,232.62 | 24,826,232.62 | 24,826,232.62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226,682.00 | 1,814,343,053.93 | 12,590,808.00 | 21,453,917.48 | 1,174,992,182.88 | 3,087,425,028.29 | 934,445,330.69 | 4,021,870,358.98 | |||||||
三、本期增减 | 84,538,761.00 | 3,599,363,461.50 | -6,784,190.0 | -255,689,71 | 27,279,163.39 | 2,263,363,508.03 | 5,725,639,365.77 | 911,829,348.74 | 6,637,468,714.51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 | 8.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5,689,718.15 | 2,380,198,555.42 | 2,124,508,837.27 | 27,206,171.85 | 2,151,715,009.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893,017.00 | 3,671,042,086.71 | -6,784,190.00 | 3,690,719,293.71 | 884,623,176.89 | 4,575,342,470.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893,017.00 | 3,172,378,092.57 | -6,784,190.00 | 3,192,055,299.57 | 868,600,000.00 | 4,060,655,299.5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8,663,994.14 | 498,663,994.14 | 16,022,927.09 | 514,686,921.23 | |||||||||||
4.其他 | 249.80 | 249.80 | |||||||||||||
(三)利润分配 | 27,279,163.39 | -116,835,047.39 | -89,555,884.00 | -89,555,88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279,163.39 | -27,279,163.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9,555,884.00 | -89,555,884.00 | -89,555,88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1,645,744.00 | -71,645,74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1,645,744.00 | -71,645,74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1.本期提取 | 0.00 | ||||||||||||||
2.本期使用 | 0.00 | ||||||||||||||
(六)其他 | -32,881.21 | -32,881.21 | -32,881.2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3,765,443.00 | 5,413,706,515.43 | 5,806,618.00 | -255,689,718.15 | 48,733,080.87 | 3,438,355,690.91 | 8,813,064,394.06 | 1,846,274,679.43 | 10,659,339,073.4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9,624,698.00 | 1,670,463,722.81 | 22,231,640.00 | 16,126,149.68 | 354,900,836.15 | 2,108,883,766.64 | 82,100,746.99 | 2,190,984,513.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624,698.00 | 1,670,463,722.81 | 22,231,640.00 | 16,126,149.68 | 354,900,836.15 | 2,108,883,766.64 | 82,100,746.99 | 2,190,984,513.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398,016.00 | 143,879,331.12 | -9,640,832.00 | 5,327,767.80 | 820,091,346.73 | 978,541,261.65 | 852,344,583.70 | 1,830,885,845.35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已重述) | 825,419,114.53 | 825,419,114.53 | 3,758,283.30 | 829,177,397.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8,016.00 | 143,811,397.44 | -9,640,832.00 | 153,054,213.44 | 848,586,300.40 | 1,001,640,513.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98,016.00 | -9,242,816.00 | -9,640,832.00 | 843,500,000.00 | 843,5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3,054,213.44 | 153,054,213.44 | 5,086,300.40 | 158,140,513.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327,767.80 | -5,327,767.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27,767.80 | -5,327,767.8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7,933.68 | 67,933.68 | 67,933.6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已重述) | 89,226,682.00 | 1,814,343,053.93 | 12,590,808.00 | 21,453,917.48 | 1,174,992,182.88 | 3,087,425,028.29 | 934,445,330.69 | 4,021,870,358.9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9,226,682.00 | 1,786,668,054.60 | 12,590,808.00 | 21,453,917.48 | 129,170,858.58 | 2,013,928,704.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226,682.00 | 1,786,668,054.60 | 12,590,808.00 | 21,453,917.48 | 129,170,858.58 | 2,013,928,704.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538,761.00 | 3,621,548,559.64 | -6,784,190.00 | -255,689,718.15 | 27,279,163.39 | 155,956,586.53 | 3,640,417,542.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5,689,718.15 | 272,791,633.92 | 17,101,915.7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893,017.00 | 3,693,227,184.85 | -6,784,190.00 | 3,712,904,391.8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893,017.00 | 3,172,378,092.57 | -6,784,190.00 | 3,192,055,299.5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20,849,092.28 | 520,849,092.28 | ||||||||||
4.其他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27,279,163.39 | -116,835,047.39 | -89,555,88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279,163.39 | -27,279,163.3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9,555,884.00 | -89,555,884.00 | ||||||||||
3.其他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1,645,744.00 | -71,645,74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1,645,744.00 | -71,645,74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6.其他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1.本期提取 | 0.00 | |||||||||||
2.本期使用 | 0.00 | |||||||||||
(六)其他 | -32,881.21 | -32,881.2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3,765,443.00 | 5,408,216,614.24 | 5,806,618.00 | -255,689,718.15 | 48,733,080.87 | 285,127,445.11 | 5,654,346,247.0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9,624,698.00 | 1,669,919,719.89 | 22,231,640.00 | 16,126,149.68 | 81,220,948.38 | 1,834,659,875.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624,698.00 | 1,669,919,719.89 | 22,231,640.00 | 16,126,149.68 | 81,220,948.38 | 1,834,659,875.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8,016.00 | 116,748,334.71 | -9,640,832.00 | 5,327,767.80 | 47,949,910.20 | 179,268,828.7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277,678.00 | 53,277,678.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8,016.00 | 116,680,401.03 | -9,640,832.00 | 125,923,217.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98,016.00 | -9,242,816.00 | -9,640,832.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5,923,217.03 | 125,923,217.0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327,767.80 | -5,327,767.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27,767.80 | -5,327,767.8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 |
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7,933.68 | 67,933.6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9,226,682.00 | 1,786,668,054.60 | 12,590,808.00 | 21,453,917.48 | 129,170,858.58 | 2,013,928,704.6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7999551E。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55,652.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2,055,652.00元,法定代表人:孔令涌。现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
2019年3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9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计人民币42,745,652.00元。
2020年3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0年,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09,900股。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数由原来的42,745,652股增至43,255,552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备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计人民币43,255,552.00元。
2020年5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4,604,441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数由原来的43,255,552股增至77,859,993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备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计人民币77,859,993.00元。
2020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并发行11,764,705股。经本次定向增发后,公司总股本数由原来的77,859,993股增至89,624,698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备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计人民币89,624,698.00元。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8,016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89,226,682.00元。
2022年4月25日,公司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50,370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9,226,682.00元增加至89,577,052.00元。
2022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共计回购注销19,87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9,577,052.00元减少至89,557,180.00元。
2022年5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71,645,744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数由原来的89,557,180股增至161,202,924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备案。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557,180.00元增加至161,202,924.00元。
2022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49,01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61,202,924.00元增加至173,751,943.00元。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出资款。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500股。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3,751,943.00元增加至人民币173,765,443.00元。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纳米磷酸铁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1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德方 | 100.00 |
2 |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麟铁 | 60.00 |
3 |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德方 | 100.00 | |
4 | 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 德枋亿纬 | 60.00 |
5 | 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宜宾德方时代 | 60.00 |
6 | 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创域 | 51.00 |
7 | 曲靖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创域 | 51.00 |
8 | 佛山市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创界 | 51.00 | |
9 |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德方创界 | 51.00 |
10 |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德方创境 | 51.00 |
11 | 曲靖市沾益区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沾益德方 | 100.00 |
12 |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德方矿产 | 100.00 |
13 | 云南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德方纳米 | 100.00 | |
14 |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德方私募 | 100.00 |
15 | 曲靖市德方纳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德方物业 | 10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德方创界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2 |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德方创境 | 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3 |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德方矿产 | 2022年5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4 | 云南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德方纳米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5 |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德方私募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6 | 曲靖市德方纳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德方物业 | 2022年3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德方 | 2022年1月-2022年6月 | 本期处置 |
2 | 玉溪锂晟科技有限公司 | 玉溪锂晟 | 2022年1月-2022年7月 | 本期注销 |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 “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
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
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 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3 关联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工程款、应收租赁款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
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 “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公允价值计量” 。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
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4、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5、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
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
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5、持有待售资产”。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3、长期资产减值”。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3、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30 - 50 | 5.00 | 3.17-1.90 |
土地使用权 | 50 | 0.00 | 2.00 |
18、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年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投资情况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3、固定资产”、“14、在建工程”。
19、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投资情况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3、固定资产”、“14、在建工程”。20、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3、租赁”。
22、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B.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C.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
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A.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②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3、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3、合同资产”。
26、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3、租赁”。
28、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9、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0、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包含转让纳米磷酸铁锂等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且转移产品控制权时确定收入。
3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3、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②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③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5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A.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
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预计负债 ”。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参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8 、固定资产”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B.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④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A.经营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B.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⑤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B.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⑥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A.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B.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34、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2021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 不适用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执行解释15号的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因执行解释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对合并比较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合并)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合并)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固定资产 | 2,094,644,074.62 | 2,122,696,255.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891,600.92 | 125,665,652.37 | ||
未分配利润 | 1,150,165,950.26 | 1,174,992,182.88 | ||
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收入 | 4,841,878,273.53 | 4,954,284,129.31 | ||
营业成本 | 3,444,826,368.86 | 3,529,020,797.26 | ||
管理费用 | 177,135,120.63 | 177,294,366.84 | ||
所得税费用 | 117,577,706.73 | 120,803,655.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0,592,881.91 | 825,419,114.53 |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合并报表:
于2022年1月1日,因执行解释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产品对外销售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调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8,052,181.17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3,225,948.5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账面价值24,826,232.62元,调增2021年度营业收入金额112,405,855.78元,调增2021年度营业成本金额84,194,428.40元,调增管理费用金额159,246.21元,调增所得税费用金额3,225,948.55元,调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24,826,232.62元。
母公司报表:
于2022年1月1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出售无形资产收入按6%、不动产租赁 | 6%、9%、13% |
收入按9%、销售商品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及当期免抵增值税额的7%计缴。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及当期免抵增值税额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及当期免抵增值税额的2%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15%、25%计缴。 | 2.5%、15%、25%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的1.2%计缴;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人民币1.5 元~13 元/平方米计缴。 | 1.5 元~13 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佛山德方 | 15% |
曲靖麟铁 | 15% |
曲靖德方 | 15% |
德枋亿纬 | 15% |
宜宾德方时代 | 25% |
深圳德方创域 | 25% |
佛山德方创界 | 25% |
曲靖德方创域 | 25% |
沾益德方 | 20% |
德方物业 | 20% |
德方矿产 | 20% |
云南德方纳米 | 20% |
曲靖德方创界 | 25% |
德方(天津)私募 | 25% |
成都德方创境 | 25% |
2、税收优惠
本公司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1128),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连续三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于2020年至2022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佛山德方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共同确认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144001362,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佛山德方于2021年至2023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曲靖麟铁、曲靖德方及德枋亿纬2022年度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4,668.73 | 79,010.71 |
银行存款 | 2,280,984,696.13 | 1,262,904,915.88 |
其他货币资金 | 1,232,168,813.86 | 603,480,314.01 |
合计 | 3,513,218,178.72 | 1,866,464,240.60 |
其他说明:
(1)于2022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1,232,168,813.86元系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于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88.23%,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规模增长及收到融资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745,205.48 | |
其中: | ||
成本 | 50,000,0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 | 745,205.48 | |
其中: | ||
合计 | 50,745,205.48 |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784,744.52 | 0.15% | 6,784,744.52 | 100.00% | 8,410,820.00 | 0.60% | 8,410,82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784,744.52 | 0.15% | 6,784,744.52 | 100.00% | 8,410,820.00 | 0.60% | 8,410,82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596,536,832.60 | 99.85% | 229,826,841.63 | 5.00% | 4,366,709,990.97 | 1,391,198,414.49 | 99.40% | 69,559,920.72 | 5.00% | 1,321,638,493.7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596,536,832.60 | 99.85% | 229,826,841.63 | 5.00% | 4,366,709,990.97 | 1,391,198,414.49 | 99.40% | 69,559,920.72 | 5.00% | 1,321,638,493.77 |
合计 | 4,603,321,577.12 | 100.00% | 236,611,586.15 | 5.14% | 4,366,709,990.97 | 1,399,609,234.49 | 100.00% | 77,970,740.72 | 5.57% | 1,321,638,493.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784,744.52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嘉寓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5,840.00 | 105,8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8,144.52 | 128,144.5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8,000.00 | 8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86,760.00 | 4,786,7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东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05,000.00 | 1,30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371,000.00 | 37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784,744.52 | 6,784,744.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9,826,841.6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96,536,832.60 | 229,826,841.63 | 5.00% |
合计 | 4,596,536,832.60 | 229,826,841.6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596,536,832.60 |
2至3年 | 1,505,000.00 |
3年以上 | 5,279,744.52 |
3至4年 | 171,000.00 |
4至5年 | 93,116.54 |
5年以上 | 5,015,627.98 |
合计 | 4,603,321,577.12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提坏账准备 | 8,410,820.00 | 343,575.48 | 1,282,500.00 | 6,784,744.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559,920.72 | 160,266,920.91 | 229,826,841.63 | |||
合计 | 77,970,740.72 | 160,266,920.91 | 343,575.48 | 1,282,500.00 | 236,611,586.15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82,500.00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409,721,859.06 | 30.62% | 70,486,092.95 |
第二名 | 1,386,656,224.67 | 30.12% | 69,332,811.23 |
第三名 | 792,982,656.09 | 17.23% | 39,649,132.80 |
第四名 | 615,050,515.98 | 13.36% | 30,752,525.80 |
第五名 | 123,303,190.00 | 2.68% | 6,165,159.50 |
合计 | 4,327,714,445.80 | 94.01%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448,251,491.55 | 309,693,079.02 |
合计 | 4,448,251,491.55 | 309,693,079.0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9,400,663.92 | 99.96% | 298,700,476.59 | 100.00% |
1至2年 | 106,952.14 | 0.04% | 2,426.41 | 0.00% |
3年以上 | 2,518.80 | 0.00% | ||
合计 | 269,507,616.06 | 298,705,421.8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99,000,000.04 | 36.73 |
第二名 | 41,689,916.53 | 15.47 |
第三名 | 36,168,341.06 | 13.42 |
第四名 | 27,372,610.60 | 10.16 |
第五名 | 22,618,999.98 | 8.39 |
合计 | 226,849,868.21 | 84.17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8,222,781.26 | 17,698,653.76 |
合计 | 28,222,781.26 | 17,698,653.76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4,325,452.69 | 16,008,013.14 |
代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 4,752,840.67 | 2,468,806.66 |
其他 | 1,015,126.88 | 538,571.50 |
合计 | 30,093,420.24 | 19,015,391.3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931,508.11 | 385,229.43 | 1,316,737.5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58,901.44 | 558,901.44 | ||
本期核销 | 5,000.00 | 5,0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485,409.55 | 385,229.43 | 1,870,638.9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201,475.29 |
1至2年 | 4,280,729.96 |
2至3年 | 141,477.00 |
3年以上 | 4,469,737.99 |
3至4年 | 2,330,334.49 |
4至5年 | 50,000.00 |
5年以上 | 2,089,403.50 |
合计 | 30,093,420.24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5,229.43 | 385,229.4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1,508.11 | 558,901.44 | 5,000.00 | 1,485,409.55 | ||
合计 | 1,316,737.54 | 558,901.44 | 5,000.00 | 1,870,638.98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000.0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10,275,865.07 | 1年以内 | 34.15% | 513,793.25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0 | 1-2年 | 13.29% | 200,00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3,311,273.92 | 1年以内 | 11.00% | 165,563.7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1,770,000.00 | 3-4年 | 5.88% | 88,500.0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813,380.00 | 1-3年 | 2.70% | 40,669.00 |
合计 | 20,170,518.99 | 67.02% | 1,008,525.95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94,684,674.74 | 145,666,081.96 | 1,849,018,592.78 | 888,573,847.03 | 888,573,847.03 | |
在产品 | 329,164,663.02 | 11,248,295.68 | 317,916,367.34 | 49,080,113.72 | 49,080,113.72 | |
库存商品 | 2,304,459,014.03 | 50,276,670.54 | 2,254,182,343.49 | 339,358,533.65 | 339,358,533.65 | |
合同履约成本 | 2,640,314.02 | 2,640,314.02 | 2,113,250.87 | 2,113,250.87 | ||
发出商品 | 336,140,100.76 | 336,140,100.76 | 164,320,891.45 | 164,320,891.45 | ||
委托加工物资 | 84,530,346.71 | 7,801,022.73 | 76,729,323.98 | 36,494,169.04 | 36,494,169.04 | |
半成品 | 305,775,068.35 | 9,356,145.43 | 296,418,922.92 | 82,497,563.66 | 82,497,563.66 | |
合计 | 5,357,394,181.63 | 224,348,216.34 | 5,133,045,965.29 | 1,562,438,369.42 | 1,562,438,369.42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5,666,081.96 | 145,666,081.96 | ||||
在产品 | 11,248,295.68 | 11,248,295.68 | ||||
库存商品 | 50,276,670.54 | 50,276,670.54 | ||||
委托加工物资 | 7,801,022.73 | 7,801,022.73 | ||||
半成品 | 9,356,145.43 | 9,356,145.43 | ||||
合计 | 224,348,216.34 | 224,348,216.34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认证及待抵扣进项税 | 548,144,107.51 | 52,351,941.1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70,324.70 | 7,579,752.23 |
预付再融资中介费 | 1,650,943.39 | |
合计 | 548,314,432.21 | 61,582,636.81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790.37%,主要系本期采购设备及原材料金额较大,期末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9、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保证金及其他 | 27,743,102.05 | 1,387,155.10 | 26,355,946.95 | 4,680,000.00 | 0.00 | 4,680,000.00 | 4.15% |
合计 | 27,743,102.05 | 1,387,155.10 | 26,355,946.95 | 4,680,000.00 | 0.00 | 4,680,000.00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387,155.10 | 1,387,155.1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387,155.10 | 1,387,155.1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18,540,408.83 | 1,890,718.25 | -32,881.21 | 20,398,245.87 |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991,347.07 | -1,733,345.97 | 258,001.10 |
会泽弘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900,000.00 | 721.72 | 2,900,721.72 | ||||||||
曲靖通逍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276.60 | 50,003,276.60 | ||||||||
德方(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12,000.00 | 24,012,000.00 | |||||||||
小计 | 20,531,755.90 | 76,912,000.00 | 161,370.60 | -32,881.21 | 97,572,245.29 | ||||||
合计 | 20,531,755.90 | 76,912,000.00 | 161,370.60 | -32,881.21 | 97,572,245.29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齐锂业H股基石投资 | 715,776,500.65 | |
合计 | 715,776,500.65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天齐锂业H股基石投资 | 255,689,718.15 | 因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直接指定 |
其他说明:
12、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585,305.67 | 8,498,202.38 | 84,083,508.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9,295.72 | 5,009,295.72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5,009,295.72 | 5,009,295.7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2,099.04 | 1,172,099.04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处置子公司转出 | 1,172,099.04 | 1,172,099.04 | ||
4.期末余额 | 79,422,502.35 | 8,498,202.38 | 87,920,704.7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13,353.29 | 332,244.89 | 2,245,598.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69,515.98 | 169,963.92 | 2,539,479.90 | |
(1)计提或摊销 | 2,369,515.98 | 169,963.92 | 2,539,479.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1,010.99 | 371,010.99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处置子公司转出 | 371,010.99 | 371,010.99 | ||
4.期末余额 | 3,911,858.28 | 502,208.81 | 4,414,067.0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510,644.07 | 7,995,993.57 | 83,506,637.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671,952.38 | 8,165,957.49 | 81,837,909.87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027,145,000.74 | 2,122,696,255.79 |
合计 | 4,027,145,000.74 | 2,122,696,255.7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6,041,747.36 | 1,702,565,273.85 | 13,104,310.07 | 95,541,956.00 | 2,447,253,287.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4,977,557.51 | 1,375,689,428.02 | 10,165,104.16 | 47,907,748.56 | 2,188,739,838.25 |
(1)购置 | 28,290,206.96 | 10,165,104.16 | 10,772,838.50 | 49,228,149.6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54,977,557.51 | 1,339,507,889.19 | 0.00 | 37,134,910.06 | 2,131,620,356.76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
(4)使用权资产转入 | 7,891,331.87 | 7,891,331.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12,792.66 | 34,352,950.85 | 1,427,309.39 | 1,790,906.64 | 46,483,959.54 |
(1)处置或报废 | 34,352,950.85 | 1,427,309.39 | 1,790,906.64 | 37,571,166.88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3,903,496.94 | 3,903,496.94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009,295.72 | 5,009,295.72 | |||
4.期末余额 | 1,382,106,512.21 | 3,043,901,751.02 | 21,842,104.84 | 141,658,797.92 | 4,589,509,165.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350,832.55 | 274,981,198.17 | 6,278,938.64 | 23,946,062.13 | 324,557,031.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325,096.31 | 224,600,726.21 | 2,348,764.48 | 17,595,205.01 | 269,869,792.01 |
(1)计提 | 25,325,096.31 | 221,354,819.55 | 2,348,764.48 | 17,595,205.01 | 266,623,885.35 |
(2)使用权资产转入 | 3,245,906.66 | 3,245,906.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6,280.78 | 28,208,456.52 | 1,304,689.21 | 1,513,231.74 | 32,062,658.25 |
(1)处置或报废 | 28,208,456.52 | 1,304,689.21 | 1,513,231.74 | 31,026,377.47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1,036,280.78 | 1,036,280.78 | |||
4.期末余额 | 43,639,648.08 | 471,373,467.86 | 7,323,013.91 | 40,028,035.40 | 562,364,165.25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38,466,864.13 | 2,572,528,283.16 | 14,519,090.93 | 101,630,762.52 | 4,027,145,000.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6,690,914.81 | 1,427,584,075.68 | 6,825,371.43 | 71,595,893.87 | 2,122,696,255.7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866,965,026.64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581,261,869.27 | 296,955,943.24 |
合计 | 3,581,261,869.27 | 296,955,943.24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安装 | 159,045,343.65 | 159,045,343.65 | 159,096,457.23 | 159,096,457.23 |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土建工程 | 49,025.10 | 49,025.10 | 0.00 | 0.00 | ||
10223土建工程 | 17,720,826.26 | 17,720,826.26 | 739,264.61 | 739,264.61 | ||
佛山锂动力研究院 | 8,712,050.66 | 8,712,050.66 | 56,662,808.74 | 56,662,808.74 |
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土建工程 | 0.00 | 0.00 | 7,563,477.72 | 7,563,477.72 | ||
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59,682,794.32 | 59,682,794.32 | 21,061,957.24 | 21,061,957.24 |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1,630,813,729.24 | 1,630,813,729.24 | 108,231.95 | 108,231.95 | ||
年产10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32,721,635.42 | 32,721,635.42 | 39,094,745.15 | 39,094,745.15 | ||
年产8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1,123,820,192.04 | 1,123,820,192.04 | 3,149,337.95 | 3,149,337.95 | ||
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一期项目 | 537,251,740.19 | 537,251,740.19 | 0.00 | 0.00 | ||
其他工程 | 11,444,532.39 | 11,444,532.39 | 9,479,662.65 | 9,479,662.65 | ||
合计 | 3,581,261,869.27 | 3,581,261,869.27 | 296,955,943.24 | 296,955,943.2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设备安装 | 733,223,693.25 | 159,096,457.23 | 93,335,488.45 | 87,040,860.55 | 6,345,741.48 | 159,045,343.65 | 89.51% | 1-99% | 其他 |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土建工程 | 94,307,950.20 | 29,401,452.00 | 28,925,235.53 | 427,191.37 | 49,025.10 | 120.26% | 100% | 其他 | ||||
10223土建工程 | 36,675,313.97 | 739,264.61 | 17,217,410.70 | 235,849.05 | 17,720,826.26 | 108.56% | 98.91% | 其他 | ||||
佛山锂动力研究院 | 172,281,156.00 | 56,662,808.74 | 91,341,110.07 | 132,946,845.16 | 6,345,022.99 | 8,712,050.66 | 98.65% | 97.96% | 其他 | |||
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土建工程 | 170,000,000.00 | 7,563,477.72 | 1,937,027.22 | 7,788,586.32 | 1,711,918.62 | 133.55% | 100.00% | 其他 | ||||
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1,255,753,505.31 | 21,061,957.24 | 77,659,376.22 | 34,119,603.98 | 4,918,935.16 | 59,682,794.32 | 97.42% | 98.62% | 募股资金 | |||
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生产基地项目 | 2,290,438,100.00 | 108,231.95 | 2,193,844,573.03 | 563,139,075.74 | 1,630,813,729.24 | 95.79% | 95.79% | 募股资金 |
年产10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2,000,000,000.00 | 39,094,745.15 | 1,249,146,444.99 | 1,255,519,554.72 | 32,721,635.42 | 99.67% | 99.67% | 其他 | ||||
年产8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1,800,000,000.00 | 3,149,337.95 | 1,120,670,854.09 | 1,123,820,192.04 | 62.43% | 62.43% | 234,774.97 | 234,774.97 | 2.85% | 其他 | ||
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一期项目 | 746,684,544.24 | 537,251,740.19 | 537,251,740.19 | 71.95% | 71.95% | 1,138,864.03 | 1,138,864.03 | 3.95% | 其他 | |||
其他工程 | 44,212,681.28 | 9,479,662.65 | 34,888,114.05 | 21,904,745.71 | 11,018,498.60 | 11,444,532.39 | 100.35% | 1-99% | 其他 | |||
合计 | 9,343,576,944.25 | 296,955,943.24 | 5,446,693,591.01 | 2,131,620,356.76 | 30,767,308.22 | 3,581,261,869.27 | 1,373,639.00 | 1,373,639.00 |
1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629,006.14 | 59,541,896.58 | 132,170,902.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8,018,593.62 | 92,478,037.92 | 1,130,496,631.54 |
(1)新增租赁 | 1,038,018,593.62 | 92,478,037.92 | 1,130,496,631.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7,891,331.87 | 7,891,331.87 |
(1)转入固定资产 | 7,891,331.87 | 7,891,331.87 | |
4.期末余额 | 1,110,647,599.76 | 144,128,602.63 | 1,254,776,202.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76,147.48 | 6,924,605.96 | 16,400,753.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29,823.20 | 9,752,223.09 | 35,482,046.29 |
(1)计提 | 25,729,823.20 | 9,752,223.09 | 35,482,046.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3,245,906.66 | 3,245,906.66 |
(1)处置 | 0.00 | ||
(2)转入固定资产 | 3,245,906.66 | 3,245,906.66 | |
4.期末余额 | 35,205,970.68 | 13,430,922.39 | 48,636,893.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5,441,629.08 | 130,697,680.24 | 1,206,139,309.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152,858.66 | 52,617,290.62 | 115,770,149.28 |
1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0,440,048.09 | 28,617,246.96 | 6,587,881.27 | 225,645,176.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464,204.81 | 0.00 | 5,086,068.89 | 203,550,273.70 | |
(1)购置 | 198,464,204.81 | 5,086,068.89 | 203,550,273.70 | ||
(2)内部研发 | 0.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37,778.57 | 2,837,778.57 | |||
(1)处置 | 0.00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2,837,778.57 | 2,837,778.57 | |||
4.期末余额 | 386,066,474.33 | 28,617,246.96 | 11,673,950.16 | 426,357,671.45 | |
二、累计摊销 | 0.00 | ||||
1.期初余额 | 11,572,328.08 | 12,959,405.95 | 2,766,328.50 | 27,298,062.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39,453.95 | 5,219,280.36 | 2,051,017.70 | 14,909,752.01 | |
(1)计提 | 7,639,453.95 | 5,219,280.36 | 2,051,017.70 | 14,909,752.01 |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0,663.01 | 600,663.01 | |||
(1)处置 | 0.00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600,663.01 | 600,663.01 | |||
4.期末余额 | 18,611,119.02 | 18,178,686.31 | 4,817,346.20 | 41,607,151.53 | |
三、减值准备 | 0.00 | ||||
1.期初余额 | 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
(1)计提 | 0.00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
(1)处置 | 0.00 | ||||
0.00 | |||||
4.期末余额 | 0.00 | ||||
四、账面价值 | 0.00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7,455,355.31 | 10,438,560.65 | 6,856,603.96 | 384,750,519.9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8,867,720.01 | 15,657,841.01 | 3,821,552.77 | 198,347,113.7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曲靖德方三期土地 | 125,704,600.04 | 正在办理中 |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5,612,503.40 | 40,075,081.80 | 10,596,794.54 | 45,090,790.66 | |
石墨匣钵及设备零配件 | 54,854,795.97 | 90,367,203.90 | 31,003,714.34 | 114,218,285.53 | |
消防、燃气、围墙及绿化等工程 | 9,677,819.20 | 16,017,788.40 | 6,883,817.02 | 18,811,790.58 | |
设备维护保养费 | 12,278,016.53 | 32,880,637.90 | 9,843,466.10 | 35,315,188.33 | |
其他 | 934,251.27 | 11,340,010.51 | 2,892,512.32 | 9,381,749.46 | |
合计 | 93,357,386.37 | 190,680,722.51 | 61,220,304.32 | 222,817,804.56 |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4,348,216.34 | 33,871,485.32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1,323,819.08 | 7,705,208.63 | 52,217,500.34 | 7,832,625.05 |
可抵扣亏损 | 86,079,944.36 | 16,742,485.24 | 13,359,101.21 | 2,003,865.18 |
信用减值损失形成 | 239,869,380.23 | 35,983,651.80 | 79,287,478.26 | 11,893,121.74 |
递延收益形成 | 125,508,832.84 | 18,889,324.93 | 87,663,251.60 | 13,149,487.74 |
股权激励形成 | 271,931,683.78 | 41,350,369.22 | 88,265,877.80 | 13,239,881.67 |
使用权资产摊销形成 | 20,187,765.82 | 3,036,370.89 | 2,812,421.10 | 421,863.17 |
预计税前扣除金额大于累计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形成 | 270,874,153.66 | 41,739,812.18 | 514,910,590.91 | 77,236,588.64 |
国产环保设备直接抵税投资额形成 | 4,417,699.12 | 662,654.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 300,811,433.12 | 45,121,714.97 | ||
合计 | 1,595,352,928.35 | 245,103,078.05 | 838,516,221.22 | 125,777,433.1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 745,205.48 | 111,780.82 | ||
合计 | 0.00 | 0.00 | 745,205.48 | 111,780.8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5,103,078.05 | 111,780.82 | 125,665,652.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1,780.82 |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184,717,401.64 | 184,717,401.64 | 425,220,086.92 | 425,220,086.92 | ||
预付土地款 | 11,827,539.10 | 11,827,539.10 | ||||
合计 | 196,544,940.74 | 196,544,940.74 | 425,220,086.92 | 425,220,086.92 |
2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 | 17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28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4,356,090,005.39 | 825,500,000.00 |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4,926,109.13 | 692,513.88 |
合计 | 4,691,016,114.52 | 996,192,513.88 |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82,515,576.77 | 1,671,709,599.11 |
合计 | 2,682,515,576.77 | 1,671,709,599.1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388,488,938.12 | 411,748,187.01 |
设备及工程款 | 1,988,373,213.26 | 517,391,583.09 |
能源、运输费及其他 | 79,191,061.86 | 67,170,865.30 |
租赁款 | 40,300,327.12 | 0.00 |
合计 | 4,496,353,540.36 | 996,310,635.40 |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货款 | 592,029,869.77 | 477,820,546.24 |
合计 | 592,029,869.77 | 477,820,546.24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4、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6,077,026.85 | 772,164,846.17 | 701,111,015.89 | 137,130,857.1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2,069.30 | 50,760,052.06 | 50,902,121.36 | |
三、辞退福利 | 1,308,468.89 | 1,262,611.33 | 45,857.56 | |
合计 | 66,219,096.15 | 824,233,367.12 | 753,275,748.58 | 137,176,714.6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6,075,664.85 | 656,185,924.40 | 585,191,497.12 | 137,070,092.13 |
2、职工福利费 | 73,890,369.09 | 73,890,369.09 | ||
3、社会保险费 | 1,362.00 | 27,950,874.37 | 27,952,236.37 | |
其中:工伤保险费 | 1,362.00 | 759,922.81 | 761,284.81 | |
医疗、生育保险费 | 27,190,951.56 | 27,190,951.56 | ||
4、住房公积金 | 10,592,482.97 | 10,531,717.97 | 60,765.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545,195.34 | 3,545,195.34 | ||
合计 | 66,077,026.85 | 772,164,846.17 | 701,111,015.89 | 137,130,857.1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6,926.40 | 49,802,057.42 | 49,938,983.82 | |
2、失业保险费 | 5,142.90 | 957,994.64 | 963,137.54 | |
合计 | 142,069.30 | 50,760,052.06 | 50,902,121.36 |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4,506,478.70 | 4,522,242.20 |
个人所得税 | 1,347,108.61 | 6,605,262.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12,449.92 | 317,289.10 |
教育费附加 | 651,749.94 | 226,506.81 |
企业所得税 | 175,252,458.88 | 111,417,381.14 |
土地使用税 | 73,800.28 | |
房产税 | 32,265.86 | 53,595.02 |
印花税 | 8,221,707.57 | 641,515.63 |
其他 | 1,381,424.68 | 1,785,507.44 |
合计 | 272,305,644.16 | 125,643,100.51 |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81,512,994.73 | 53,502,797.43 |
合计 | 81,512,994.73 | 53,502,797.43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质保金 | 67,713,442.82 | 38,444,704.0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5,805,322.00 | 12,590,808.00 |
其他 | 7,994,229.91 | 2,467,285.39 |
合计 | 81,512,994.73 | 53,502,797.43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0,433,342.06 | 50,751,861.1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49,123,781.76 | 31,974,736.7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3,506,208.84 | 12,479,965.41 |
合计 | 1,213,063,332.66 | 95,206,563.29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76,963,883.07 | 62,076,197.78 |
合计 | 76,963,883.07 | 62,076,197.78 |
29、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213,949,337.72 | 20,029,027.78 |
保证、抵押借款 | 794,365,946.94 | 191,222,833.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0,433,342.06 | -50,751,861.11 |
合计 | 2,477,881,942.60 | 160,5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借款类型 | 期末利率期间 |
保证借款 | 2.85%-4.75% |
保证、抵押借款 | 3.55%、4.20% |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135,413,347.54 | 142,415,475.6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5,995,485.08 | -26,435,248.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3,506,208.84 | -12,479,965.41 |
合计 | 795,911,653.62 | 103,500,261.53 |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92,665,135.91 | 55,813,432.29 |
合计 | 792,665,135.91 | 55,813,432.29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341,788,917.67 | 87,788,169.0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49,123,781.76 | -31,974,736.77 |
合计 | 792,665,135.91 | 55,813,432.29 |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7,663,251.60 | 56,721,100.00 | 18,875,518.76 | 125,508,832.84 | 收到政府款项 |
合计 | 87,663,251.60 | 56,721,100.00 | 18,875,518.76 | 125,508,832.84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锰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200万) | 2,369.39 | 2,369.39 | 与收益相关 | |||||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360万) | 532,525.00 | 183,774.01 | 348,750.99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催化转化的锂硫电池关键材料及高性能器件 | 156,000.00 | 142,500.00 | 1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深圳市第二批技术攻关项目“动力电池用碳基复合导电浆关键技术研发”(400万) | 65,656.76 | 52,358.04 | 13,298.72 | 与收益相关 | ||||
动力电池用高性能纳米硅碳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 924,500.20 | 1,000,000.00 | 278,189.99 | 1,646,310.21 | 与资产相关 | |||
动力电池用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千吨规模制备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100万) | 420.81 | 420.81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特支计划资金”(80万) | 20,063.17 | 18,716.52 | 1,346.65 | 与资产相关 | ||||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锰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200万) | 266,463.09 | 116,019.41 | 150,443.68 | 与资产相关 | ||||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360万) | 35,857.49 | 35,857.4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产业化 | 1,144,935.03 | 888,500.67 | 256,434.36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二期 | 3,799,999.79 | 800,000.04 | 2,999,999.75 | 与资产相关 | ||||
磷酸铁锂增资扩产第三期技术改造项目 | 139,336.12 | 25,926.66 | 113,409.46 | 与资产相关 |
纳米磷酸铁锂用关键铁源原材料合成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工艺研究 | 61,656.57 | 35,174.11 | 26,482.46 | 与资产相关 | ||||
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的设计开发 | 186,120.50 | 70,000.08 | 116,120.42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奖金 | 247,000.00 | 45,600.00 | 201,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电池的研发及产业化 | 711,000.00 | 71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的全固态锂离子电池界面调控与优化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扶持资金 | 18,581,332.29 | 2,485,819.32 | 16,095,512.97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4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扶持资金 | 48,037,598.71 | 2,286,578.04 | 45,751,020.67 | 与资产相关 | ||||
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关键技术研发及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 | 4,000,000.00 | 1,000,000.00 | 4,774,629.14 | 225,370.86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储能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3,700,416.71 | 414,999.96 | 3,285,416.75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 4,499,999.97 | 500,000.04 | 3,999,999.93 | 与资产相关 |
2022年技术攻关重点项目(“重2022N101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补锂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264,000.00 | 26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催化转化的锂硫电池关键材料及高性能器件(52万) | 104,000.00 | 11,610.81 | 92,389.19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技术攻关重点项目(“重2022N101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补锂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456,000.00 | 45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关键技术研发及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 | 3,000,000.00 | 260,869.60 | 2,739,130.40 | 与资产相关 | ||||
新一代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关键技术研发 | 4,400,000.00 | 4,068,948.36 | 331,051.64 | 与收益相关 | ||||
高安全高比能锂电池材料制备及其储能机制研究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307,692.36 | 2,692,307.64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187,499.97 | 2,812,500.03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电池集群(三期SCR)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能源正极材料产业低温尾气脱硝治理项目(二期SCR) | 7,407,100.00 | 7,407,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 60,000.00 | 500.00 | 59,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专项资金 | 10,000,000.00 | 83,333.33 | 9,91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技术攻关重点项目(“重2022N101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补锂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630,000.00 | 6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园区年产2万吨补锂剂项目35KV外线施工工程及核准费用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9,226,682.00 | 12,912,889.00 | 71,645,744.00 | -19,872.00 | 84,538,761.00 | 173,765,443.00 |
其他说明: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50,370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增加350,370.00元。
(2)2022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共计回购注销19,87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减少19,872.00元。
(3)2022年5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71,645,744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数由原来的89,557,180股增至161,202,924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备案。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增加71,645,744.00元。
(4)2022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49,01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增加12,549,019.00元。
(5)2022年11月,公司收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出资款。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500股(注1)。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增加13,500.00元。
注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500股,实际缴款日为2022年11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42,573,797.41 | 3,203,670,245.00 | 72,107,216.00 | 4,774,136,826.41 |
其他资本公积 | 171,769,256.52 | 507,348,551.80 | 39,548,119.30 | 639,569,689.02 |
合计 | 1,814,343,053.93 | 3,711,018,796.80 | 111,655,335.30 | 5,413,706,515.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3,203,670,245.00元,主要系:
① 本期激励对象对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进行解锁及行权,公司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4,495,948.90元,扣除股本后增加资本公积24,132,078.90元;
② 本期激励对象对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进行解锁及行权,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增加股本溢价30,830,680.43元;
③ 2022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发行 12,549,019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845.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8,743,340.3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1,256,504.67元。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本公积增加3,148,707,485.67元。
(2)股本溢价本期减少 72,107,216.00元,主要系:
①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872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公司资本公积减少461,472.00元;
② 2022年5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71,645,744.00股。因资本公积转股,公司资本公积减少71,645,744.00元;
(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507,348,551.80元,主要系:
① 因公司实施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以及第二期和第三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导致资本公积增加507,348,551.80元。详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4)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 39,548,119.30元,主要系:
①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股票的最新市场价格,估计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累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超出部分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冲回原确认的资本公积,减少金额为8,156,955.13元,其中减少资本公积金额为8,684,557.66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527,602.53元;
② 联营企业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减少其他权益变动164,406.05元,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其他资本公积减少32,881.21元;
③ 本期激励对象对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进行解锁及行权,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减少其他资本公积30,830,680.43元。
35、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2,590,808.00 | 6,784,190.00 | 5,806,618.00 | |
合计 | 12,590,808.00 | 6,784,190.00 | 5,806,618.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72股进行回购注销。因本次回购,公司就回购义务减少库存股481,344.00元。
(2)库存股本期减少 249,966.00元,为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
(3)库存股本期减少6,052,880.00元,为激励对象解锁而冲回回购义务。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0,811,433.12 | -45,121,714.97 | -255,689,718.15 | -255,689,718.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0,811,433.12 | -45,121,714.97 | -255,689,718.15 | -255,689,718.1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00,811,433.12 | -45,121,714.97 | -255,689,718.15 | -255,689,718.15 |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453,917.48 | 27,279,163.39 | 48,733,080.87 | |
合计 | 21,453,917.48 | 27,279,163.39 | 48,733,080.8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50,165,950.26 | 354,900,836.1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4,826,232.6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74,992,182.88 | 354,900,836.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80,198,555.42 | 800,592,881.9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279,163.39 | 5,327,767.8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9,555,884.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38,355,690.91 | 1,150,165,950.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4,826,232.62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543,929,050.85 | 18,024,153,765.80 | 4,945,513,833.70 | 3,521,398,964.44 |
其他业务 | 13,149,062.57 | 10,787,217.86 | 8,770,295.61 | 7,621,832.82 |
合计 | 22,557,078,113.42 | 18,034,940,983.66 | 4,954,284,129.31 | 3,529,020,797.2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包括:预收客户含税货款合计6.69亿元,按照约定后续发货。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92,029,869.77元,其中,592,029,869.77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主营业务中,德枋亿纬试生产期间的销售收入是413,819,152.34元,对应的销售成本是398,130,500.65元。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235,237.17 | 4,089,550.96 |
教育费附加 | 8,024,898.92 | 2,920,338.29 |
房产税 | 7,365,303.32 | 2,203,482.75 |
土地使用税 | 3,972,483.98 | 2,969,140.23 |
车船使用税 | 11,638.80 | 6,235.02 |
印花税 | 25,771,162.97 | 3,802,811.02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6,879,939.59 | 7,110,007.06 |
环境保护税 | 186,430.11 | 120,564.87 |
合计 | 73,447,094.86 | 23,222,130.20 |
4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利使用费 | 9,780,367.08 | |
折旧及摊销费 | 5,232,871.32 | 5,960,862.83 |
薪酬 | 7,710,354.41 | 7,590,524.72 |
办公、差旅及招待费 | 1,903,198.23 | 2,772,081.79 |
仓库租赁费 | 2,790,198.31 | 1,009,521.81 |
样品费 | 6,025,381.95 | 1,470,424.90 |
股份支付 | 21,253,024.39 | 3,122,525.07 |
其他 | 274,936.50 | 272,426.43 |
合计 | 45,189,965.11 | 31,978,734.63 |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 | 208,858,409.90 | 90,951,026.85 |
办公、差旅及招待费 | 45,009,489.14 | 18,456,980.22 |
折旧及摊销费 | 26,244,559.00 | 13,042,867.99 |
股份支付 | 285,836,083.00 | 45,394,542.73 |
搬迁费 | 776,284.89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3,188,468.19 | 6,332,469.57 |
信托基金管理及托管服务费 | 6,244,747.16 | |
租赁及装修费 | 372,575.49 | 353,616.26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800,572.74 | 602,733.53 |
其他 | 3,395,454.54 | 1,383,844.80 |
合计 | 590,950,359.16 | 177,294,366.84 |
43、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 | 93,933,342.90 | 61,594,981.07 |
材料费 | 103,057,104.86 | 57,586,957.27 |
水电、租赁及装修费 | 15,456,781.21 | 4,506,494.79 |
折旧及摊销费 | 14,840,673.79 | 8,228,582.12 |
股份支付 | 191,798,584.18 | 24,902,878.33 |
其他 | 13,275,981.18 | 6,979,474.79 |
合计 | 432,362,468.12 | 163,799,368.37 |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1,629,518.89 | 35,797,981.22 |
减:利息收入 | 42,727,341.64 | 4,525,332.09 |
汇兑损益 | -290,918.37 | -60,438.97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融资租赁费 | 65,359,779.52 | 6,159,053.82 |
担保费 | 573,899.38 | 224,020.74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5,113,709.90 | 2,476,428.10 |
合计 | 219,658,647.68 | 40,071,712.82 |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55,789,849.88 | 34,292,721.81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9,253,309.21 | 14,171,465.06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9,622,209.55 | 14,172,164.21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36,914,331.12 | 5,949,092.54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其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206,225.91 | 97,593.89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2,775.91 | 97,593.89 |
4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1,370.60 | -286,177.7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481,099.7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158,987.33 | 3,588,150.49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003,050.10 | -9,029,339.98 |
合计 | -4,201,592.45 | -5,727,367.27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81,758.03 | 1,455,342.46 |
合计 | 7,581,758.03 | 1,455,342.46 |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58,901.44 | -574,903.62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87,155.1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9,923,345.43 | -57,254,925.37 |
合计 | -161,869,401.97 | -57,829,828.99 |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24,348,216.34 | |
合计 | -224,348,216.34 |
5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2,009,932.12 | 5,398,911.40 |
其中:固定资产 | -2,009,932.12 | 1,938,911.40 |
无形资产 | 0.00 | 3,460,000.00 |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409,565.18 | 409,565.18 | |
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865,343.32 | ||
违约金及罚款利得 | 2,117,915.20 | 204,211.04 | 2,117,915.20 |
其他 | 2,547,407.11 | 41,139.55 | 2,547,407.11 |
合计 | 5,074,887.49 | 2,110,693.91 | 5,074,887.49 |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741,846.41 | 450,000.00 | 6,741,846.4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22,645.79 | 2,801,963.83 | 822,645.79 |
罚款支出 | 336,646.48 | 464,100.35 | 336,646.48 |
停工损失 | 3,979,988.65 | ||
其他 | 3,061,792.99 | 11,017,980.46 | 3,061,792.99 |
合计 | 10,962,931.67 | 18,714,033.29 | 10,962,931.67 |
53、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8,197,001.49 | 140,212,982.8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9,812,487.17 | -19,409,327.53 |
合计 | 418,384,514.32 | 120,803,655.2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25,789,241.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3,868,386.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42,739.6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862,639.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4,945.7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85,436.7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其他 | -2,964,262.43 |
所得税费用 | 418,384,514.32 |
5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6、其他综合收益”。
55、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3,841,657.03 | 49,262,686.43 |
利息收入 | 42,727,341.64 | 4,525,332.09 |
违约金及赔偿收入 | 5,074,887.49 | |
往来款及其他 | 70,440,196.52 | 2,110,693.91 |
合计 | 212,084,082.68 | 55,898,712.43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98,503,860.85 | 51,283,769.15 |
银行手续费 | 5,113,709.90 | 2,476,428.10 |
营业外支出 | 10,140,285.88 | 11,644,558.53 |
往来款及其他 | 62,495,756.71 | 36,185,536.39 |
合计 | 176,253,613.34 | 101,590,292.17 |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0.00 | 56,073,880.12 |
合计 | 56,073,880.12 |
(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回租融资款 | 1,19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汇票保证金 | 27,500,000.00 | |
合计 | 1,217,500,000.00 | 100,000,000.00 |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借款担保费 | 573,899.38 | 224,020.74 |
租赁负债/售后回租支付的现金 | 337,533,684.98 | 26,178,423.28 |
售后回租保证金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股份回购支付的现金 | 481,344.00 | 9,803,134.08 |
再融资服务中介费 | 38,743,340.33 | 1,650,943.39 |
合计 | 397,332,268.69 | 42,856,521.49 |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07,404,727.27 | 829,177,397.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24,348,216.34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1,869,401.97 | 57,829,828.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6,623,885.35 | 155,034,907.19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2,539,479.90 | 1,089,602.9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5,482,046.29 | 13,080,885.17 |
无形资产摊销 | 14,909,752.01 | 10,898,953.8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1,220,304.32 | 30,808,392.9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09,932.12 | -5,398,911.4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3,080.61 | 2,801,963.8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581,758.03 | -1,455,342.4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7,563,197.79 | 42,181,055.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801,457.65 | -3,301,972.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812,487.17 | -19,409,327.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94,955,812.21 | -1,312,282,892.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62,687,312.96 | -2,496,249,902.1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02,663,215.92 | 1,998,427,785.06 |
其他 | 522,843,876.36 | 80,903,92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5,947,711.77 | -615,863,649.6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81,049,364.86 | 1,262,983,926.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62,983,926.59 | 1,050,089,078.0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8,065,438.27 | 212,894,848.56 |
(2)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4,510,000.00 |
其中: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512,870.64 |
其中: |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997,129.36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81,049,364.86 | 1,262,983,926.59 |
其中:库存现金 | 64,668.73 | 79,010.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80,984,696.13 | 1,262,904,915.8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1,049,364.86 | 1,262,983,926.59 |
5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32,168,813.86 | 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788,266,273.10 | 融资抵押、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142,216,724.25 | 融资抵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0.00 | 融资质押 |
长期待摊费用 | 38,880,886.03 | 售后回租 |
合计 | 3,251,532,697.24 |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19,514.15 | 6.9646 | 3,618,208.25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8,362.96 | 6.9646 | 336,828.68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59、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产业化 | 15,335,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88,500.67 |
年产三千吨高性能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二期 | 8,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00,000.04 |
磷酸铁锂增资扩产第三期技术改造项目 | 665,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5,926.66 |
纳米磷酸铁锂用关键铁源原材料合成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工艺研究 | 203,189.6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5,174.11 |
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的设计开发 | 3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0,000.08 |
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奖金 | 456,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5,600.00 |
动力电池用纳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千吨规模制备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100万)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20.81 |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特支计划资金”(80万) | 5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8,716.52 |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锰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200万)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16,019.41 |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360万)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5,857.49 |
基于催化转化的锂硫电池关键材料及高性能器件(52万,其中10万与资产相关) | 1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1,610.81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4,1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14,999.96 |
年产4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扶持资金 | 48,7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286,578.04 |
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00,000.04 |
动力电池用高性能纳米硅碳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78,189.99 |
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关键技术研发及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800万其中300万与资产相关500万与收益相关)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60,869.60 |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扶持资金 | 20,86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485,819.32 |
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07,692.36 |
2021年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87,499.97 |
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 6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00.00 |
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专项资金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3,333.33 |
高性能储能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4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00,000.00 |
2022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34,900.00 | 其他收益 | 34,900.00 |
专利配套奖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中国专利奖奖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 420,063.00 | 其他收益 | 420,063.00 |
前期工作经费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毕业生就业补贴 | 230,000.00 | 其他收益 | 230,000.00 |
“基于催化转化的锂硫电池关键材料及高性能器件”补助款 | 65,000.00 | 其他收益 | 65,000.00 |
2020年大工业企业变压器容量基本电费补贴 | 968,880.00 | 其他收益 | 968,880.00 |
2020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补贴 | 1,403,600.00 | 其他收益 | 1,403,600.00 |
2021年高管地方经济贡献扶持企业扶持资金 | 121,584.00 | 其他收益 | 121,584.00 |
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市30%) | 210,500.00 | 其他收益 | 210,500.00 |
2021年工业稳增长资助项目 | 560,200.00 | 其他收益 | 560,200.00 |
2021年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 | 1,230,414.00 | 其他收益 | 1,230,414.00 |
2021年项目主导优势产业电力补贴企业扶持资金 | 10,230,000.00 | 其他收益 | 10,230,000.00 |
2021年物流补贴企业扶持资金 | 3,50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0 |
2021年质量管理成果大赛质量班组类(三等奖)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第二十五批清洁生产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第六批节水型企业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博士后工作站补贴第四批建站补贴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成长达规 | 65,452.00 | 其他收益 | 65,452.00 |
工业企业防疫消杀补贴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级)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升规纳规奖励 | 190,000.00 | 其他收益 | 190,000.00 |
南山区2022年上半年工业助企纾困项目 | 231,900.00 | 其他收益 | 231,900.00 |
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 | 9,460,000.00 | 其他收益 | 9,460,000.00 |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投入奖补 | 15,500.00 | 其他收益 | 15,500.0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新兴产业扶持计划 | 710,000.00 | 其他收益 | 710,000.00 |
外贸处-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 | 187,000.00 | 其他收益 | 187,000.00 |
扩岗补助 | 541,500.00 | 其他收益 | 541,500.00 |
新员工补贴 | 6,500.00 | 其他收益 | 6,500.00 |
留工补助 | 504,395.00 | 其他收益 | 504,395.00 |
稳岗补贴款 | 606,943.12 | 其他收益 | 606,943.12 |
2016年深圳市第二批技术攻关项目“动力电池用碳基复合导电浆关键技术研发”(400万)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2,358.04 |
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NCA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360万) | 1,6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83,774.01 |
基于催化转化的锂硫电池关键材料及高性能器件(52万其中10万与资产相关42万与收益相关) | 42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2,500.00 |
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关键技术研发及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800万其中300万与资产相关500万与收益相关)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774,629.14 |
高安全高比能锂电池材料制备及其储能机制研究 | 4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00,000.00 |
新一代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关键技术研发 | 4,4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068,948.3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山东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4,51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2年06月30日 | 根据出让协议判断 | 13,481,349.52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六家子公司,注销一家子公司,具体明细如下:
(1)新设立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1 | 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德方创界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2 | 成都德方创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德方创境 | 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3 | 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德方矿产 | 2022年5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4 | 云南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德方纳米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5 | 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德方私募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6 | 曲靖市德方纳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德方物业 | 2022年3月-2022年12月 | 本期新设 |
(2)注销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1 | 玉溪锂晟科技有限公司 | 玉溪锂晟 | 2022年1月-2022年7月 | 本期注销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佛山德方 | 广东佛山 | 广东佛山 |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曲靖麟铁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 | 60.00% | 设立 | |
曲靖德方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德枋亿纬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0.00% | 设立 |
宜宾德方时代 | 四川宜宾 | 四川宜宾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0.00% | 设立 | |
深圳创域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51.00% | 设立 | |
曲靖创域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设立 | |
佛山创界 | 广东佛山 | 广东佛山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设立 | |
曲靖德方创界 | 广东佛山 | 广东佛山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设立 | |
成都德方创境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设立 | |
沾益德方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德方矿产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云南德方纳米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德方私募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德方物业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曲靖麟铁 | 40.00% | 28,882,184.42 | 484,978,470.50 | |
德枋亿纬 | 40.00% | 15,602,543.72 | 1,150,065,472.05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曲靖麟铁 | 1,438,728,311.45 | 1,914,128,064.27 | 3,352,856,375.72 | 2,006,559,882.58 | 133,850,316.89 | 2,140,410,199.47 | 1,271,074,252.32 | 603,796,997.16 | 1,874,871,249.48 | 737,133,022.84 | 8,200,416.68 | 745,333,439.52 |
德枋亿纬 | 5,690,682,430.19 | 2,428,930,022.46 | 8,119,612,452.65 | 4,947,931,599.12 | 1,586,968,912.70 | 6,534,900,511.82 | 136,893,694.15 | 419,097,136.28 | 555,990,830.43 | 86,758,989.87 | 0.00 | 86,758,989.8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曲靖麟铁 | 2,528,295,498.45 | 72,205,461.05 | 72,205,461.05 | 29,416,368.17 | 684,162,225.92 | 15,659,579.84 | 15,659,579.84 | 11,331,999.37 |
德枋亿纬 | 4,775,058,346.51 | 39,006,359.30 | 39,006,359.30 | -2,044,813,782.00 | 0.00 | -4,857,547.78 | -4,857,547.78 | -3,507,202.34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从事气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设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租赁;清洁服务。 | 20.00% | 权益法 |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等 | 40.00% | 权益法 |
会泽弘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选矿;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区管理服务 | 29.00% | 权益法 | |
曲靖通逍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合成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 | 40.00% | 权益法 | |
云南汉兴德方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 30.00% | 权益法 | |
德方(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 | 天津 |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20.01% | 权益法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3,588,746.81 | 245,019,740.65 | 26,660,675.38 | 4,993,954.53 |
非流动资产 | 131,650,016.98 | 25,387,620.24 | 133,064,790.08 | |
资产合计 | 145,238,763.79 | 270,407,360.89 | 159,725,465.46 | 4,993,954.53 |
流动负债 | 17,999,800.02 | 269,762,358.14 | 42,304,421.31 | 15,586.86 |
非流动负债 | 25,247,734.45 | 24,719,000.00 | ||
负债合计 | 43,247,534.47 | 269,762,358.14 | 67,023,421.31 | 15,586.8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1,991,229.32 | 645,002.75 | 92,702,044.15 | 4,978,367.6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0,398,245.87 | 258,001.10 | 18,540,408.83 | 1,991,347.0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398,245.87 | 258,001.10 | 18,540,408.83 | 1,991,347.0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3,804,218.20 | 176,991.15 | 16,067,915.87 | |
净利润 | 9,453,591.24 | -4,333,364.92 | -1,387,624.25 | -21,632.3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453,591.24 | -4,333,364.92 | -1,387,624.25 | -21,632.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
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4.01%(比较期:97.45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7.02 %(比较期:
72.90 %)。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691,016,114.52 | 4,691,016,114.52 | |||
应付票据 | 2,682,515,576.77 | 2,682,515,576.77 | |||
应付账款 | 4,496,353,540.36 | 4,496,353,540.36 | |||
其他应付款 | 81,512,994.73 | 81,512,994.7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3,063,332.66 | 1,213,063,332.66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长期借款 | 1,687,077,932.40 | 340,200,081.19 | 450,603,929.01 | 2,477,881,942.60 | |
租赁负债 | 33,736,529.09 | 33,982,779.77 | 728,192,344.76 | 795,911,653.62 | |
长期应付款 | 538,889,030.09 | 253,776,105.82 | 792,665,135.91 | ||
合计 | 13,164,461,559.04 | 2,259,703,491.58 | 627,958,966.78 | 1,178,796,273.77 | 17,230,920,291.17 |
(续上表)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996,192,513.88 | 996,192,513.88 | |||
应付票据 | 1,671,709,599.11 | 1,671,709,599.11 | |||
应付账款 | 996,310,635.40 | 996,310,635.40 | |||
其他应付款 | 53,502,797.43 | 53,502,797.4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206,563.29 | 95,206,563.29 | |||
长期借款 | 90,500,000.00 | 70,000,000.00 | 160,500,000.00 | ||
租赁负债 | 11,604,117.89 | 9,687,658.41 | 82,208,485.23 | 103,500,261.53 | |
长期应付款 | 33,972,974.72 | 21,840,457.57 | 55,813,432.29 | ||
合计 | 3,812,922,109.11 | 136,077,092.61 | 101,528,115.98 | 82,208,485.23 | 4,132,735,802.93 |
3.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借款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港币、美元、英镑、人民币或新加坡币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 519,514.15 | 3,618,208.25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48,362.96 | 336,828.68 |
(续上表)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 39,280.48 | 250,440.56 |
应收账款 | 13,488.93 | 86,001.37 |
应付账款 | 1,125,000.00 | 7,172,662.50 |
合同负债 | 315.18 | 2,009.49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 敏感性分析
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33.62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4,448,251,491.55 | 4,448,251,491.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4,448,251,491.55 | 4,448,251,491.55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15,776,500.65 | 715,776,500.6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15,776,500.65 | 4,448,251,491.55 | 5,164,027,992.2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其他说明:
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齐红伟 | 股东吉学文的配偶 |
杨海燕 | 股东孔令涌的配偶 |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孔令涌控制的企业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孔令涌控制的企业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原辅材料 | 156,989,757.20 | 200,000,000.00 | 否 | 30,480,357.51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加工费 | 9,779,500.66 | 50,000,000.00 | 否 | 0.00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气体 | 23,088,467.95 | 41,000,000.00 | 否 | 10,261,705.35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设备及配件 | 145,533,097.34 | 600,000,000.00 | 否 | 0.00 |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 3,717,186.39 | 357,873.91 |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 4,130,639.23 | 1,590,328.2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制氮装置 | 3,978,333.33 | 1,296,126.31 | 50,636,101.25 |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吉学文、孔令涌 | 270,000,000.00 | 2022年01月07日 | 2026年01月10日 | 否 |
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1月21日 | 2025年04月13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30,000,000.00 | 2021年11月03日 | 2027年11月03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200,000,000.00 | 2022年06月28日 | 2027年06月27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10,000,000.00 | 2022年09月20日 | 2027年09月19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000,000,000.00 | 2022年10月20日 | 2026年12月19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250,000,000.00 | 2022年07月05日 | 2026年12月26日 | 否 |
吉学文、齐红伟、孔令涌、杨海燕 | 20,000,000.00 | 2020年04月23日 | 2026年04月22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50,000,000.00 | 2022年08月12日 | 2026年08月12日 | 否 |
孔令涌 | 250,000,000.00 | 2022年12月21日 | 2026年12月26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500,000,000.00 | 2021年10月25日 | 2027年06月15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50,000,00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6年03月28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10,000,000.00 | 2022年01月07日 | 2026年01月11日 | 否 |
孔令涌 | 120,000,000.00 | 2022年01月12日 | 2026年04月18日 | 否 |
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2月28日 | 2026年02月27日 | 否 |
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2月28日 | 2026年02月20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80,000,000.00 | 2022年02月22日 | 2026年06月14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300,000,000.00 | 2022年02月22日 | 2028年02月25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12,000,000.00 | 2022年03月09日 | 2026年03月08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6月10日 | 2026年06月08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200,000,000.00 | 2022年06月20日 | 2026年12月18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6月21日 | 2026年06月20日 | 否 |
孔令涌 | 70,000,000.00 | 2022年12月08日 | 2026年12月05日 | 否 |
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11月14日 | 2026年05月22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95,000,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2026年01月05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310,000,000.00 | 2022年01月01日 | 2030年05月22日 | 否 |
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5月23日 | 2024年05月22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53,000,000.00 | 2021年05月18日 | 2026年05月23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60,000,000.00 | 2021年01月01日 | 2026年05月20日 | 否 |
孔令涌 | 50,000,000.00 | 2022年08月11日 | 2022年08月10日 | 否 |
孔令涌 | 80,000,000.00 | 2022年12月26日 | 2026年12月25日 | 否 |
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12月26日 | 2026年06月26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200,000,000.00 | 2021年03月01日 | 2026年12月23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480,000,000.00 | 2022年03月25日 | 2028年03月24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20,000,000.00 | 2022年11月15日 | 2026年05月22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200,000,000.00 | 2021年09月07日 | 2027年01月14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20,000,000.00 | 2021年11月17日 | 2027年05月31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200,000,000.00 | 2021年11月29日 | 2025年06月14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50,000,000.00 | 2021年12月21日 | 2025年03月01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850,000,000.00 | 2022年01月04日 | 2029年01月26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400,000,000.00 | 2022年02月18日 | 2026年03月14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500,000,000.00 | 2022年02月15日 | 2027年03月13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2026年06月28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200,000,000.00 | 2022年06月15日 | 2027年11月28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1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21日 | 是 |
孔令涌 | 24,500,000.00 | 2022年12月21日 | 2023年12月20日 | 否 |
孔令涌 | 19,600,000.00 | 2022年06月29日 | 2028年06月29日 | 否 |
孔令涌 | 117,600,000.00 | 2022年09月23日 | 2026年09月23日 | 否 |
孔令涌 | 29,400,000.00 | 2022年10月26日 | 2026年12月29日 | 否 |
孔令涌 | 44,100,000.00 | 2022年11月28日 | 2026年06月12日 | 否 |
吉学文、孔令涌 | 40,000,000.00 | 2020年12月22日 | 2025年02月08日 | 是 |
吉学文、孔令涌 | 200,000,000.00 | 2021年02月05日 | 2025年05月25日 | 是 |
吉学文、孔令涌 | 40,000,000.00 | 2021年03月11日 | 2024年03月10日 | 是 |
吉学文、孔令涌 | 200,000,000.00 | 2021年10月11日 | 2025年11月07日 | 是 |
吉学文、孔令涌 | 260,000,000.00 | 2019年03月29日 | 2024年03月27日 | 是 |
吉学文、孔令涌、杨海燕 | 50,000,000.00 | 2021年06月23日 | 2025年04月13日 | 是 |
吉学文、孔令涌 | 100,000,000.00 | 2021年11月29日 | 2025年12月12日 | 是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426,584.05 | 13,127,640.00 |
(5) 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方(天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德方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万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孔令涌、董艳丽共同出资设立德方(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方向为新能源领域。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190,327.31 | |||
预付款项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92,899.12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 235,937.82 | |
应付账款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11,319,300.82 | 7,035,270.85 |
应付账款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631,994.21 | 4,675,021.22 |
应付账款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应付票据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15,158,810.02 | |
合同负债 |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 448,745.83 | |
合同负债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357,873.91 | |
其他应付款 | 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 | 163,044.32 | 163,044.32 |
其他应付款 | 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 130,027.52 | 130,027.52 |
其他应付款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4,526,670.25 | |
租赁负债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46,692,306.94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95,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00,336.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9,1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1)2020年授予限制性股票509,900.00股,行权价格为 43.60 元/股,在满足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自授予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之后分别解锁行权 40%、30%、30%; |
(2)2021年2月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215,000.00股,授予价格为 68.47 元/股,在满足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自授予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之后分别解锁行权 30%、30%、40%; (3)2021年12月3日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00.00 股,授予价格为271.30 元/股,在满足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自授予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之后分别解锁行权 50%、30%、20%; (4)2022 年1月1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35,000.00 股,授予价格为68.47元/股,在满足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自授予日起 12个月、24个月之后分别解锁行权50%、50%; (5)2022年9月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360,000.00股,授予价格为150.17元/股,在满足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之后分别解锁行权 50%、30%、20%。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解锁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93,349,309.9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22,843,876.36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22年7月,本公司通过“华宝·境外市场投资2号系列45-18期QDII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天齐锂业在香港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持有天齐锂业H股数量14,360,200股,本公司对持有的天齐锂业H股无短期处置计划。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73,765,443.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73,765,443.00 |
利润分配方案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本173,765,44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3,765,443.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预计转增104,259,266股。如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765,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3,765,44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23年3月29日(董事会批准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于2022年与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其中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类别均为锂材料。因本期内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没有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对本期的非货币资产交换以账面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换入资产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名称 | 资产交换类别 | 换出资产数量(千克) |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 换入资产数量(千克) | 涉及补价 |
邦普科技 | 锂材料 | 455,200.00 | 179,151,460.14 | 455,200.00 | 5,781,714.50 |
单位名称 | 资产交换类别 | 换出资产数量(千克) |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 换入资产数量(千克) | 涉及补价 |
容百锂电 | 锂材料 | 148,050.00 | 52,168,141.59 | 131,000.00 | |
合计 | 603,250.00 | 231,319,601.73 | 586,200.00 | 5,781,714.50 |
2、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优化公司的盈利结构,持续深耕纳米磷酸铁锂市场。故本公司不存在需要单独披露的分部信息。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01,116.54 | 0.14% | 1,701,116.54 | 100.00% | 0.00 | 3,324,380.00 | 0.42% | 3,324,380.0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01,116.54 | 0.14% | 1,701,116.54 | 100.00% | 0.00 | 3,324,380.00 | 0.42% | 3,324,38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31,156,916.44 | 99.86% | 61,556,488.89 | 5.00% | 1,169,600,427.55 | 784,180,207.78 | 99.58% | 39,206,991.34 | 5.00% | 744,973,216.44 |
其中: |
其中:账龄组合 | 1,231,129,777.85 | 99.86% | 61,556,488.89 | 5.00% | 1,169,573,288.96 | 784,139,826.88 | 99.57% | 39,206,991.34 | 5.00% | 744,932,835.54 |
关联方组合 | 27,138.59 | 0.00% | 0.00 | 0.00% | 27,138.59 | 40,380.90 | 0.01% | 0.00 | 0.00% | 40,380.90 |
合计 | 1,232,858,032.98 | 100.00% | 63,257,605.43 | 5.00% | 1,169,600,427.55 | 787,504,587.78 | 100.00% | 42,531,371.34 | 5.40% | 744,973,216.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01,116.5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东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05,000.00 | 1,30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371,000.00 | 37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116.54 | 25,116.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01,116.54 | 1,701,116.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556,488.8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31,129,777.85 | 61,556,488.89 | 5.00% |
合计 | 1,231,129,777.85 | 61,556,488.8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31,156,916.44 |
2至3年 | 1,505,000.00 |
3年以上 | 196,116.54 |
3至4年 | 171,000.00 |
4至5年 | 25,116.54 |
合计 | 1,232,858,032.98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24,380.00 | 340,763.46 | 1,282,500.00 | 1,701,116.5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06,991.34 | 22,349,497.55 | 61,556,488.89 | |||
合计 | 42,531,371.34 | 22,349,497.55 | 340,763.46 | 1,282,500.00 | 63,257,605.43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82,500.00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13,106,034.09 | 33.51% | 20,655,301.70 |
第二名 | 366,044,290.02 | 29.69% | 18,302,214.50 |
第三名 | 328,289,475.06 | 26.63% | 16,414,473.75 |
第四名 | 123,303,190.00 | 10.00% | 6,165,159.50 |
第五名 | 1,305,000.00 | 0.11% | 1,305,000.00 |
合计 | 1,232,047,989.17 | 99.94%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8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92,555,664.97 | 655,245,336.57 |
合计 | 272,555,664.97 | 655,245,336.57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
合计 | 180,000,000.00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款 | 81,554,696.55 | 654,016,496.28 |
押金及保证金 | 11,173,198.57 | 915,898.94 |
代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 406,768.19 | 254,003.82 |
其他 | 123,613.34 | |
合计 | 93,134,663.31 | 655,310,012.38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4,675.81 | 64,675.81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14,322.53 | 514,322.53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78,998.34 | 578,998.3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9,570,830.45 |
1至2年 | 13,408,611.30 |
2至3年 | 19,327.00 |
3年以上 | 135,894.56 |
3至4年 | 76,491.06 |
4至5年 | 59,403.50 |
合计 | 93,134,663.31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4,675.81 | 514,322.53 | 578,998.34 | |||
合计 | 64,675.81 | 514,322.53 | 578,998.34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内部往来款 | 72,339,584.51 | 1年以内,1至2年 | 77.67% |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10,275,865.07 | 1年以内 | 11.03% | 513,793.25 |
第三名 | 内部往来款 | 5,505,000.00 | 1年以内 | 5.91% | |
第四名 | 内部往来款 | 3,000,000.00 | 1年以内、1至2 | 3.22% |
年 |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639,538.90 | 1年以内、1至2年 | 0.69% | 31,976.95 |
合计 | 91,759,988.48 | 98.52% | 545,770.2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515,860,135.12 | 4,515,860,135.12 | 1,483,939,108.93 | 1,483,939,108.9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656,246.97 | 20,656,246.97 | 20,531,755.90 | 20,531,755.90 | ||
合计 | 4,536,516,382.09 | 4,536,516,382.09 | 1,504,470,864.83 | 1,504,470,864.83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东德方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佛山德方 | 59,658,219.66 | 100,000,000.00 | 20,113,830.76 | 179,772,050.42 | |||
曲靖麟铁 | 676,618,268.97 | 12,833,250.84 | 689,451,519.81 | ||||
曲靖德方 | 600,118,090.10 | 2,300,000,000.00 | 57,414,465.95 | 2,957,532,556.05 | |||
德枋亿纬 | 61,044,530.20 | 343,048,260.70 | 14,471,917.43 | 418,564,708.33 | |||
深圳创域 | 76,500,000.00 | 155,706,122.45 | 9,333,178.06 | 241,539,300.51 | |||
德方(天津)私募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德方矿产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合计 | 1,483,939,108.93 | 2,927,754,383.15 | 10,000,000.00 | 114,166,643.04 | 4,515,860,135.1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曲靖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18,540,408.83 | 1,890,718.25 | -32,881.21 | 20,398,245.87 | |||||||
云南田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991,347.07 | -1,733,345.97 | 258,001.10 | ||||||||
小计 | 20,531,755.90 | 157,372.28 | -32,881.21 | 20,656,246.97 | |||||||
合计 | 20,531,755.90 | 157,372.28 | -32,881.21 | 20,656,246.97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910,364,646.13 | 7,136,804,205.62 | 1,265,512,595.76 | 1,010,653,275.71 |
其他业务 | 13,827,214.82 | 13,539,450.08 | 14,150.94 | |
合计 | 7,924,191,860.95 | 7,150,343,655.70 | 1,265,526,746.70 | 1,010,653,275.7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包括:预收客户含税货款合计3万元,按照约定后续发货。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6,613.21元,其中,26,613.2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0,000,000.00 | 5,328,237.2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7,372.28 | -286,177.7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887,269.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3,275.82 | 49,519.92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36,041.56 | -1,865,279.68 |
合计 | 192,131,876.27 | 3,226,299.71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058,086.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776,075.7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740,745.3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3,575.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74,963.5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769,788.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259,849.49 | |
合计 | 61,413,882.1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60% | 14.25 | 13.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58% | 13.88 | 13.4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