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自编25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蔡伏青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杨德建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48,725,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36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7,680,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51,045,4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9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9,136,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8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155,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0,980,8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2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三)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725,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136,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725,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136,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0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136,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南
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书清律师、何玲波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