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一、诉讼基本情况2018年7月13日,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2018)川01民初2422号专利侵权诉讼,诉称成都某小区快递柜系由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造、销售,成都合智合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侵害其编号为201420628696.8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承担共同侵权责任,销毁被控侵权产品,并共同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承担诉讼费。
上述诉讼已于2019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2018年9月7日,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利号201420628696.8的“一种用于快递储物设备的CMOS管控制锁”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10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发了《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19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经查询,2019年2月27日,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智递”)。
二、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2019年6月3日,公司收到了委托代理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送达的成都中院(2018)川01民初242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成都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原告中邮智递于2019年5月27日向成都中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公司的起诉。经成都中院裁定,准许中邮智递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成都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川01民初242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