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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莱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5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3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会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董事胡文春先生、独立董事李开忠先生、陈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干德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干德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王和平先生(主任委员)、易明莉女士、李开忠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开忠先生(主任委员)、干德义先生、王和平先生;

审计委员会:李开忠先生(主任委员)、王和平先生、胡文春先生;战略委员会:干德义先生(主任委员)、王兴平先生、王松涛先生、丁杰偲先生、陈强先生;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干德义先生为总经理,续聘王兴平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王松涛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丁杰偲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陈才玉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续聘汤焕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张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5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干德义,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职于深圳南宝电子有限公司;1999年3月至2002年4月担任深圳振宝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干德义直接持有公司20.86%的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77%的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晶辉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干德义共计持有公司24.67%的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是干德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干德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干德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兴平,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担任武汉龙安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16年9月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

截至目前,王兴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6%的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83%的股份。王兴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兴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王松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2年11月担任四川航天深圳公司业务员;1992年11月至2003年4月担任中国抽纱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11月至2005年3月担任北新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7月担任Testrite Group副经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6月担任龙易科技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13年4月担任巨龙科教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有限公司海外销售总监;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海外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王松涛先生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27%的股份。王松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松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丁杰偲,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16年9月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丁杰偲先生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67%的股份。丁杰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杰偲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易明莉,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7年1月至2000年7月担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出纳;2002年3月2016年9月在深圳市智莱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职员;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易明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12%的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67%的股份。易明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易明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胡文春,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7月至1992年5月担任国家审计署广办三处科员;1992年5月至2000年5月担任中国长城工业广州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2000年5月至2005年3月担任青海证券副总裁;2005年3月至2008年8月担任中科招商执行副总裁;2008年8月至2015年5月担任福建红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2015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前海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文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胡文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文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李开忠,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至1993年11月,在深圳市审计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审计师;1993年12月至1996年9月,任深圳市安迪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6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担保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2006年9月至今,任宏峰行化工(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开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股东;李开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开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王和平,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至今担任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2010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成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5至今,担任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和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

股东;王和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和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强,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8年8月至2005年9月担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教师;2005年9月至2009年11月担任青海大学校长;2009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6年9月至今担任智莱科技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陈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股东;陈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陈才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担任湖北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经理;2000年3月2008年3月担任康明斯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11月担任ITW天泰焊材(昆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2月至2016年9月担任马尼托瓦克起重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9月至今担任智莱科技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陈才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

股东;陈才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才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汤焕,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担任高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5月担任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担任深圳有志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9月至今担任智莱科技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汤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股东;汤焕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张威,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25日担任助理职位,2017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4月26日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张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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