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拉卡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7月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动内容有: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③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需先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在履约时分别确认收入;④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⑤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