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0-029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回复,先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9亿元,同比下降13.73%,其中支付业务实现收入43.46亿元,同比下降16.74%。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支付业务覆盖商户达2,200万户,较2018年覆盖商户1,963万户进一步增长;全年收单交易金额3.25万亿元,同比下降11.03%;扫码支付交易金额0.64万亿元,同比增长49.76% ;累计交易笔数83.84亿笔,同比增长46.8%;扫码交易笔数79.23亿笔,同比增长56.44%,除收单交易金额外,交易规模均有较大增长。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支付业务的收入主要受活跃商户规模、交易规模、手续费率等经营性指标影响,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一)交易规模、客户规模增长较多的情况下,你公司支付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现代互联网经济环境下,公司作为互联网企业,拓展商户规模与商户经营服务两条主线同时推进,呈现交替发展的特征。拓展商户规模需要创新营销模式,深耕商户经营需要通过产品和创新,提升对商户综合服务能力。从2016年开始,公司面临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公司业务需要迎接扫码支付及智能终端等方面的巨大市场需求及挑战,在产品、营销、服务方面需要有大的飞跃;另一方面,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升级,中小微商户对于金融、电商、信息等服务的需求急剧扩大,产生巨大的商业机会,但需要巨大的人才和资金等资源投入。届时,公司作出集中有限资源于支付主战场的战略选择。2016年底公司剥离增值金融业务,将获得的资金投入到支付主业;从2017年开始,在支付科技业务方面,创新营销模式,大规
模投入、推广智能终端,利用新产品快速占领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在此期间,扫码支付用户及业务规模大幅度增长。这一阶段的大规模投入持续到2018年下半年,这期间,终端投放费用、市场推广费用大规模上升,同时交易规模、收入规模、利润规模也大幅度上升,充分说明公司2016年剥离增值业务、回笼巨额资金专注投入到支付市场的这一战略的正确性。2018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顺应支付市场变化,开始于2017年度的大规模POS终端投放告一段落,降低营销投入速度,继续加大对扫码交易的市场推广力度,开始进入精耕细作经营商户阶段,重点开展商户服务的深度经营。2019年,公司在支付科技业务连续五年高速增长背景下,积极推进战略升级、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实施战略4.0计划,主动调整商户和交易结构、梳理存量商户,着力拓展高经营价值的中小微商户,夯实发展基础,积极推广收款码、云收单、SaaS解决方案等创新产品,通过技术创新、投资并购金融科技公司,增强公司支付、金融、电商、信息等科技服务能力,在商户经营、内部管理、经营利润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商户经营业务也取得快速发展。2019年度,公司经营成果表现为扫码商户、扫码业务规模、扫码笔数均持续高速增长,但商户规模、活跃商户规模、收单交易规模及收入在高位运营下增速放缓、有所下降,但由于营销推广费用大幅降低,同时,高毛率的商户经营收入快速增长,最终公司在2019年利润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经营规模也继续保持业内领先,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公司收入与交易规模、活跃商户规模、平均刷卡费率、平均收单净费率直接相关。2019年,公司平均刷卡费率、平均收单净费率与往年基本持平,而交易规模、活跃商户规模均同比下降,造成2019年收入同比下降。具体而言,2019年收单交易金额同比下降11.03%,活跃商户数同比下降15.71%,造成全年支付业务收入相应同比下降16.74%。以上是公司近五年来战略发展及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果的发展轨迹。2020年,公司继续实施发展战略,并适度调整经营策略,加大产品创新投入和市场推广力度,推动公司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提升,同时,之前布局的高毛率商户经营收入也将逐步进入释放期。
(二)请参照招股说明书之“盈利能力分析”的统计口径,补充你公司2019年收单业务的活跃商户规模、平均刷卡费率、平均收单净费率等有关数据,你公司活跃商户规模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形。公司回复:
按照以上问题一(一)的回复,报告期内,公司顺应支付市场变化,积极推进战略升级、
主动调整经营策略,优化商户和交易结构、梳理存量商户,控制新增市场投入节奏,新拓展商户规模低于存量客户流失数量,活跃商户数同比下降15.71%,为1083万。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活跃商户(万家) | 1,083 | 1,285 | 830 |
收单交易规模(亿元) | 32518 | 36548 | 19651 |
平均收单费率 | 0.45% | 0.45% | 0.44% |
平均收单净费率 | 0.13% | 0.14% | 0.12% |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主动调整商户与收入结构,商户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商户经营收入主要由金融科技业务、电商科技业务、信息科技业务构成,2019年该类收入4.4亿元,同比增长119.59%,你公司金融科技业务主要为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为小微商户提供金融增值服务,报告期内金融科技业务实现收入0.94亿元,同比增长67.08%,其中贷款引流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10%。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一)你公司贷款引流服务的具体收入金额及主要业务合作方,是否存在为小额贷款、P2P平台提供引流的情形,以及除贷款引流外的其他金融增值服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是否存在合规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商户中普遍有贷款需求,为了更好地服务商户,公司会将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信息推荐给商户,合作的持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小贷公司。公司对合作方设立了严格的准入门槛、日常监督机制,确保业务合规。
2019年度,公司金融科技服务收入合计9,353万元,其中贷款引流服务6,392万元。
①贷款引流服务的主要合作方为广州拉卡拉小贷、重庆蚂蚁小贷等依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
2019年公司为以下两个涉及P2P业务的美股上市公司合作方引流:
2019年4月前为深圳市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即“小赢理财”)提供引流服务;
2019年2月前为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即“嘉银金科”)提供引流服务;
以上两家合作方业务收入共计53.87万元,占贷款引流服务收入总额的0.84%。
该等贷款引流服务具体内容、业务模式为:公司利用其自有网页、App等业务平台展示等宣传页面方式为合作方小额贷款业务提供导流推广服务,并按推广效果收取服务费。
②理财交易服务主要系公司为商业银行用户购买理财产品提供的现场刷卡交易服务,业务模式为:用户通过布放在银行网点的拉卡拉理财POS终端,将他行账户资金实时划转至本行,实现本行理财产品购买,公司按照完成的理财交易量向银行收取相应的交易手续费。
③发卡推广服务主要系公司为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提供发卡推广服务,推广媒介和推广形式与贷款引流服务接近,公司按照开卡量向信用卡中心收取相应的推广服务费。
④系统和解决方案输出服务主要系公司向中小银行提供云收单系统,使其具备受理银行卡收单、扫码支付以及风险监控等能力,公司收取服务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金融科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信贷/发卡业务引流推广、理财交易和系统服务等,合作方均为持牌经营、合规情况较好的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上市公司等,公司为合作方经营赋能。公司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并未代替合作方从事需要经营资质的核心业务环节,业务模式不存在合规风险。【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贷款引流业务的合作方主要为广州拉卡拉小贷、重庆蚂蚁小贷等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除贷款引流业务外,公司金融科技业务还包括理财交易服务、发卡推广服务和系统和解决方案输出服务等,经营模式合规,不存在合规风险。
(二)你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上市,招股说明书显示,自2016年10月将金融增值业务剥离后不再经营金融增值业务。而2019年年报所述金融科技业务的同比增长数据显示,你公司2018年仍在从事金融增值服务业务。请说明招股说明述有关内容与年报披露内容逻辑上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6年公司剥离的是金融增值业务,目前公司经营的是金融科技业务,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是同一种业务。2016年10月剥离增值金融业务之前,公司增值金融业务所指的是小额贷款业务,公司获取利息收入。2019年年报中的金融科技业务(即金融增值服务业务)包含小额贷款业务引流推广、理财交易服务、信用卡发卡推广、系统和解决方案输出等服务,为金融科技服务收入。通过支付服务获取商户,并向商户提供包括金融服务类在内的各类产品和服务,是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普遍的商业模式和业务逻辑。公司此前因该等收入的规模和占比较小,在
招股说明书等上市申请文件中,该等业务收入在个人支付、商户收单等收入分类核算。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公司经营战略升级,公司定位于服务中小微商户、帮助小微商户做生意。公司以支付为入口,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向中小微商户提供支付、金融、电商、信息等科技服务,积极拓展综合性商户服务业务,为中小微商户全面赋能,商户综合服务收入快速提升。因此,公司根据战略升级、精细化经营管理、增强业务协同发展的需要,相应调整了业务分类,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包括小额贷款业务引流、理财交易、发卡推广、系统和解决方案输出等与金融科技服务相关性较强的业务单独列示为“金融科技服务”,作为综合性商户服务的一部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由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需披露最近两年比较式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附注时将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按照相同口径(“金融科技服务”)进行了归集,因此,不存在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与年报披露内容逻辑不一致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信息科技业务实现收入2.56亿元,同比增长208.27%,信息科技业务主要包括会员订阅服务、广告业务及银联业务推广。请结合其收入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报告期内会员数量变动情况、近两年广告业务主要客户情况等,说明信息科技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回复:
公司透过支付服务获得海量的、高粘性的商户,然后基于对商户支付交易数据的分析,为商户提供贷款信息服务、理财交易服务,以及会员订阅、银联和银行业务推广等增值服务,通过全方位为商户服务,大幅度提升从每个用户获得的收益,并加强用户粘性。报告期内,公司信息科技业务实现高速增长,主要受益于会员订阅和卡组织业务推广服务的快速发展。
1、会员订阅业务是公司2019年针对APP用户新推出的服务,用户缴纳会员费后,即可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刷卡费率优惠、提前结算、VIP客服等一系列增值服务。该业务在2019年4月份正式推出后,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截至2019年末,会员数量已达近140万。
2、卡组织业务推广服务的增长主要源于公司在外卡组织业务推广合作方面获得的推广服务收入大幅增长。公司与卡组织(中国银联、美国运通、VISA等)商业银行等机构合作,向其持卡人、账户用户等用户提供卡券核销、优惠促销等服务,提升持卡人活跃度,获得营销服务费用。该项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得益于2019年国内对外卡的开放政策,但与公司遍布全部的分支机构及服务体系优势分不开。下一步公司会加强与外卡全方位合作,达到共赢。
3、广告业务:维持稳定。
单位:万元 | 2019年 | 占比 | 2018年 | 占比 | 增长率 |
信息科技服务收入合计 | 25,562.01 | 100.00% | 8,292.15 | 100.00% | 208% |
其中:银行服务 | 2,164.24 | 8.47% | 1,616.88 | 19.50% | 34% |
其中:广告服务 | 4,380.06 | 17.14% | 4,274.14 | 51.54% | 2% |
其中:会员服务 | 12,953.61 | 50.68% | - | 0.00% | - |
其中:卡组织业务推广服务 | 5,467.29 | 21.39% | 1,186.30 | 14.31% | 361% |
其中:其他 | 596.81 | 2.33% | 1,214.84 | 14.65% | -51% |
? 广告服务收入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 |||
2019年广告服务收入前五大客户 | 金额 | 2018年广告服务收入前五大客户 | 金额 |
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 1886.80 | 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72.62 |
趣玩(海南)网络游戏有限公司 | 428.66 | 济南耀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66.04 |
上海畅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303.53 | 杭州面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26.78 |
杭州优思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11.70 | 上海倾闻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203.77 |
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70.72 | 趣玩(海南)网络游戏有限公司 | 189.79 |
注:与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
(四)报告期内你公司电商科技业务实现收入0.93亿元,同比增长48.70%,其中积分运营业务保持高增长。招股说明书显示,该业务模式主要为通过支付预付款的形式与商户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折扣,并通过你公司积分消费交易中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差获取收益。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积分购业务近两年主要预付对象、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情况,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预付款报告期末余额情况,以及与收入的匹配性。公司回复:
积分运营业务,是公司基于移动互联技术、商户规模、支付平台等自身优势推出的创新业务。通过积分运营方式连接头部企业(如移动运营商、银行、大型电商,航空公司等)、大中型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景,以及消费者(高积分人群),通过获取头部客户的营销积分源形成用户规模,并不断拓展下游商户,丰富积分消费场景和产品。2018-2019年,积分运营业务前五大应收款对象均为大型头部客户,合计应收款占整体应收款比例分别为89.74%和97.81%,均为一年以内的应收款。2018-2019年积分运营业务前五大预付款对象合计预付款占整体预付款比例分别为92.80%和89.76%,主要是采购京东产品、苏宁产品、话费等产品。由于合作供应商实力强,因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坏账风险很低。
报告期内,公司积分运营业务交易额达32.3亿元,同比增长103.7%;收入为0.93亿元,
同比增长48.70%,应收账款余额17,816.36万元,相比年初仅增长了7.19%,基本持平;预付账款余额为3,951.47万元,同比增长333.04%,主要是大力开展供应商合作、采购产品所致。因此,应收账款与预付款的变动情况与收入增长匹配合理。
以下为近两年主要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汇积天下应收账款余额17,816.36万元
单位名称 | 积分运行业务交易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期末余额占比 |
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29,601.25 | 15,471.04 | 一年以内 | 86.84% |
上海荣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26.50 | 709.13 | 一年以内 | 3.9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65.77 | 603.15 | 一年以内 | 3.39% |
联通支付有限公司 | 3,565.63 | 460.55 | 一年以内 | 2.58% |
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59.92 | 181.99 | 一年以内 | 1.02% |
合计 | 40,019.07 | 17,425.87 | 97.81% |
? 2018年12月31日汇积天下应收账款余额16,621.77万元。
单位名称 | 积分运行业务交易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应收账龄 | 期末余额占比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27,345.12 | 6,914.98 | 1年以内 | 41.6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872.17 | 5,231.35 | 1年以内 | 31.47% |
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2,885.86 | 2,400.25 | 1年以内 | 14.44% |
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592.03 | 244.11 | 1年以内 | 1.47% |
联通支付有限公司 | 639.64 | 125.71 | 1年以内 | 0.76% |
合计 | 37,334.83 | 14,916.39 | 89.74% |
? 2019年12月31日汇积天下预付账款余额为3,951.47万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占比 |
上海和丰永讯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809.85 | 45.80% |
武汉鱼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000.00 | 25.31% |
南京乐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26.92 | 8.27% |
中信电讯(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10.00 | 7.85% |
浙江鼎付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00.00 | 2.53% |
合计 | 3,546.77 | 89.76% |
? 2018年12月31日汇积天下预付账款余额为912.50万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占比 |
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688.16 | 75.41% |
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7.50 | 8.49% |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8.20 | 5.28% |
上海创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0.00 | 2.1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2.97 | 1.42% |
合计 | 846.83 | 92.80% |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16亿元,同比增长41.7%。年报显示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户经营业务大幅增长所致,请结合金融科技业务、电商科技业务、信息科技业务的经营与结算模式,具体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并向我部报备应收款前十名欠款方的具体名称及金额。公司回复:
业务分类 | 2019年应收余额(未剔除坏账准备) | 2018年应收余额(未剔除坏账准备) | 增长金额 | 增长率 | 经营与结算模式 |
支付科技业 | 38,161,830.28 | 35,707,094.28 | 2,454,736.00 | 6.87% |
务 | |||||
电商科技业务 | 178,163,612.57 | 166,217,739.99 | 11,945,872.58 | 7.19% | 公司从事的积分运营业务通过对接积分发行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运营商、银行、航空公司等)的业务平台,以App、公众号、H5的形式为用户提供积分管理、兑换服务,引导用户到商户以扫码的方式消费积分,采用按交易额百分比收费的模式,向积分发行方收取积分受理服务费,向商户收取交易导流服务费。当用户使用积分发行方发行的积分换取公司提供的电子券后,公司按照不同类型电子券的一定折扣与积分发行方进行结算,确认对积分发行方的应收账款。由于公司的积分运营业务是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确认的应收账款并非对应公司取得的收入,而是对应公司与上游积分发行方的待结算款项。2019年,公司积分运营业务交易金额32.3亿元,同比增长103.3%,实现收入0.93亿元,同比增长48.7%,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78亿,同比增长7.19%,应收账款的账期均在一年以内,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是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增长合理。 |
金融科技业务 | 29,102,216.82 | - | 29,102,216.82 | 不适用 | 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公司为了完善业务和战略布局,收购了北京大树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并于2019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大树保险经纪目前主要开展车险、财产保险及人寿保险等业务,重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已有20家。大树保险经纪的经营业务模式,主要是代理销售保司保险产品,保司收取保费后按约定给大树保险经纪支付佣金,账期依据保险产品及服务内容的不同,一般为1个月至6个月。此项业务是常规经纪业务,受保监会严格监管并定期审计,保司需严格按照约定支付佣金。 |
2019年大树保险经纪业务快速发展,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大树保险收入5613万元(由于大树保险于2019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因此2019年末资产负债表科目并入上市公司报表,但收入等损益类科目并未并入上市公司报表),同比增长5533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910万元,同比增长2899万元,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是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增长合理。 | |||||
信息科技业务 | 33,485,760.00 | - | 33,485,760.00 | 不适用 | 2019年公司信息科技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公司为240万商户提供了美国运通卡的签约开通及贴标服务,计提了对American Express International Inc, HongKong Branch的应收账款3349万,同时确认了对应的卡组织业务推广收入,因此带动公司卡组织业务推广业务大幅增长,2019年卡组织业务推广收入5467万,同比增长4281万。该笔应收账款已于2020年3月全部回款。 |
其他 | 40,441,197.31 | 23,987,550.24 | 16,453,647.07 | 68.59% | 2019年下半年公司为了扶持体系内优质的头部渠道拓展机构,给予部分资质和信誉较好的代理商延长账期的信用政策,因此对应的应收款增加。 |
合计 | 319,354,616.98 | 225,912,384.51 | 93,442,232.47 | 41.36% |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48.99亿,应收账款余额3.16亿,占当期收入的6.45%,占比非常低,且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人保、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联通等大型企业,回款的信用风险较小。? 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10大如下: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账龄 | 归属主体 | 业务类型 | 收入分类 |
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154,710,416.28 | 48.44% | 一年以内 | 汇积天下 | 积分运营 | 电商科技服务 |
业务 | ||||||
AmericanExpressInternational Inc,HongKongBranch | 33,485,760.00 | 10.49% | 一年以内 | 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信息科技服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公司 | 23,814,584.61 | 7.46% | 一年以内 | 大树保险 | 保险业务 | 金融科技服务 |
天津考拉宝科技有限公司 | 10,906,400.00 | 3.42% | 一年以内 | 云商网络 | 销售款 | 其他 |
上海荣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091,345.91 | 2.22% | 一年以内 | 汇积天下 | 积分运营业务 | 电商科技服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31,485.00 | 1.89% | 一年以内 | 汇积天下 | 积分运营业务 | 电商科技服务 |
上海喔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4,713,202.67 | 1.48% | 一年以内 | 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其他 |
联通支付有限公司 | 4,605,514.84 | 1.44% | 一年以内 | 汇积天下 | 积分运营业务 | 电商科技服务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3,806,041.01 | 1.19% | 一年以内 | 大树保险 | 保险业务 | 金融科技服务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3,769,089.63 | 1.18% | 一年以内 | 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手续费 | 商户支付服务 |
合计 | 252,933,839.95 | 79.20% |
(六)你公司报告期内商户经营业务毛利率高达70.5%,请结合金融科技、电商科技、信息科技三类业务毛利率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商户经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金融科技业务
商户经营毛利率高,这是用户经营类新经济的典型特征,即通过一个刚性需求的、高粘性的业务获得用户,然后全面发掘用户需求,自身或者与合作伙伴一起满足用户需求,获取用户经营收益,例如微信、美国的SQUARE公司等都是此类商业模式,这是可持续成长的商业模式。因此,公司在通过支付业务获取商户的基础上,经营商户所产生的各类服务收入,无需支付额外的获客成本,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金融科技业务2019年收入0.94亿元,毛利率97.2%,金融科技业务毛利率较高,
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为支付业务的用户提供金融科技服务,共享了支付业务的用户基础,因此公司开展金融科技业务无需额外支付获客成本。? 金融科技业务可比公司: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毛利率(%) |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300033.SZ | 同花顺 | 89.62 | 89.47 | 90.00 |
300803.SZ | 指南针 | 85.53 | 85.45 | 88.35 |
600588.SH | 用友网络 | 65.42 | 69.95 | 71.43 |
2、电商科技业务
公司电商科技业务2019年收入0.93亿元,毛利率96.1%,主要是由于公司电商科技业务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积分运营业务,该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毛利率较高。
3、信息科技业务
公司信息科技业务2019年收入2.56亿元,毛利率51.4%,与公司整体毛利率基本持平。? 广告营销类业务可比公司: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毛利率 |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300785.SZ | 值得买 | 71.57 | 73.68 | 84.01 |
WB.O | 微博 | 81.39 | 83.84 | 79.89 |
ATHM.N | 汽车之家 | 88.60 | 88.66 | 78.12 |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7.14亿元,较2018年减少4.41亿元,主要由于“广告宣传及营销推广费”减少约4.7亿元所致。招股说明书显示,你公司免费赠送POS终端、向渠道拓展机构支付分润和推广费等均计入“广告宣传及营销推广费”。请结合POS终端销售渠道、销售数量等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对你公司支付主业的影响。
公司回复: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先通过投放支付终端拓展支付用户规模,再精耕细作经营用户,为其提供金融、电商、信息等增值服务,提升ARPU值。因此,每一年的营销费用与上一年的终端投放数量强相关。向市场投放的支付终端,平均会在六个月之后进入最终用户手里,并开始产生交易,为公司创造收入,公司根据终端的有效开通量与交易金额向渠道支付营销费用。公司2018年营销费用随着2017年投放的终端所产生的交易量的上涨而上升,由于单台终端营销推广费用的计提存在封顶额并且2018年投放终端量较2017年有所下降,因此201
9年的营销费用大幅下降。综上,年度营销推广费用的差异是由前一年公司商户规模拓展的营销活动力度大小决定的。2019年度营销活动费用大幅度低于2018年度的原因是,2017-2018年公司的经营侧重点是大规模投放pos终端扩大商户规模,2019年度公司的经营侧重点是精工细作,深入经营存量商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7年12月发布的《2017 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中关于运营取点销售模式的会计处理,公司投放的终端设备相关成本可作为一项资产核算,并按照一定期限摊销结转营业成本,因此,2018年开始,公司根据该项规定调整了营销活动中终端的投放模式,从向代理商销售改为通过代理商投放,并据此调整了会计处理,终端投放时其采购成本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科目,分期摊销或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科目,不计入营销费用科目,随之而来的是在相同利润情况下,报表体现的同比毛利率会略有下降。公司2016-2019年终端投放方式、投放数量及会计科目、会计核算方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亿元
终端投放方式 | 投放数量及会计科目 | 会计核算方式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销售 | 直接销售 | 数量 | 销售收入和成本计入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7.06 | 8.96 | 8.48 | 7.77 |
销售收入 | 0.2 | 0.29 | 0.3 | 0.44 | |||
向代理商销售 | 数量 | 销售收入和成本计入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5.65 | 34.77 | 41.99 | 67.54 | |
销售收入 | 0.39 | 0.99 | 0.53 | 1.07 | |||
赠送 | 数量 | 终端采购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 0.13 | 16.75 | - | - | |
销售费用 | 0.001 | 0.11 | - | - | |||
自投 | 数量 | 终端采购成本计入固定资产,分期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 13.54 | 16.76 | 43.55 | 25.84 | |
新增固定资产 | 0.52 | 1.02 | 3.09 | 1.75 | |||
营销活动 | 通过代理商投放 | 数量 | 终端采购成本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分期摊销或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 260.66 | 126.82 | - | - |
新增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 1.63 | 0.75 | - | - | |||
通过代理商销售 | 数量 | 销售额与采购成本分别计入应收账款和冲减存货,差额确认收入;后续按照终端的有效开通量与交易金额向商户拓展服务机构支付一定的营销推广费用时,营销推广费计入销售费用 | 72.82 | 394.19 | 776.82 | - | |
销售额 | 0.46 | 3.9 | 7.3 | - | |||
采购成本 | 0.46 | 3.16 | 6.92 | - | |||
毛利(确认收入) | 0.003 | 0.74 | 0.38 | - |
营销推广费用 | 1.9 | 6.34 | 1.83 | - |
收单业务收入 | 42.8 | 50.71 | 23.72 | 12.69 |
由上表可见,2017年二季度起至2018年三季度,公司开展了一轮营销力度较大的终端投放计划,为了提高投放终端的开通率和商户的活跃度,公司对商户拓展服务机构的终端投放推出营销活动,对于营销活动中推广的POS终端,会按照终端的有效开通量与交易金额向商户拓展服务机构支付一定的营销推广费用。至2018年度公司累计投放终端近1300万台,当年对应的交易额1.4万亿,发生营销推广费6.34亿元。随着2017年终端投放数量的大幅增加,2018年度商户数量大幅增加,收单业务收入持续增大,2018年末公司商户数量已达1,963万户,较2017年末增加75%,2018年收单业务收入50.7亿元,较2017年增长114%。2019年以来,公司经营战略重点是推进战略4.0,深化商户经营服务(金融科技服务、电商科技服务、信息科技服务)。由于2019年战略重心的侧重不同,终端投放营销活动的力度没有2017年和2018年大,以及单台终端营销推广费用的计提存在封顶额,2019年度对应的交易额为0.4万亿,发生营销推广费1.9亿元,导致营销推广费用大幅下降。同时,商户规模的增速也有所放缓,2019年末商户数量2,207万户,较2018年末增加12%,活跃商户的规模、交易规模及收单业务收入均较2018年略有所下降,但商户经营服务产品较以前大为丰富,商户经营服务收入大幅增长。
综上,2019年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系公司当年经营战略重心侧重点不同所致,是公司主业持续发展过程中随着经营策略的调整而反映出的正常结果。2020年,公司继续对升级产品实施大规模拓展战略,加大对云收单、收款码以及基于新零售的SaaS产品和解决方案等投入,这将带动公司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提升,营销力度将有所加大。因此,公司销售费用的变化是支付主业经营战略侧重和战略执行节奏的正常反映。
四、2018年你公司利润总额7.38亿元,支付所得税1.32亿元;本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润总额8.92亿元,支付所得税7,501.39万元。请说明你公司近两年支付所得税金额与利润总额不匹配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缴纳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 2018年所得税费用1.32亿,占利润总额的17.8%,2019年所得税费用0.75亿,占利润总额的8.4%,两年之间的比率变化主要是由于纳税调增、调减事项所致,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纳税调整事项一:市场活动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
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2018年度,营销推广活动所产生的市场推广费约为6.34亿元,截止审计报告日(2019年1月31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年度汇算清缴日能够取得销售发票金额约3亿元,故2018年纳税调增3.34亿元,增加18年所得税5010万元。2018年纳税调增营销推广活动发票在2019年回票纳税调减2.73亿元,减少19年所得税4100万元。纳税调整事项二: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根据财税〔2018〕54号文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2018年纳税调减1.32亿元,减少18年所得税1982万元;2019年纳税调减0.046亿元,减少2019年所得税70万元。
纳税调整事项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财税〔2018〕99号文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2018年纳税调减1.15亿元,减少18年所得税1728万元;2019年纳税调减1.47亿元,减少19年所得税2214万元。
综上,由于上述三个调整事项导致的2018年、2019年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率变化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
五、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1.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1.6%,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达73.05%。年报显示,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国银联要求,清算规则发生改变,导致资金沉淀增加,备付金账户余额增加。”请说明中国银联清算规则改变的具体时间、主要变动内容及对你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变动的影响。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清算方式改变仅影响客户备付金的存量,增加公司在央行的客户备付金存款余额,并相应增加货币资金余额,而对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2019年6月底,按照人民银行要求中国银联和各支付机构对代付结算业务实行统一系统平台管理的要求,公司逐步停
止与中国银联分公司开展的商户代付结算服务,截至到8月上旬,公司所有的商户代付结算全部通过中国银联总部客户资金结算平台完成。通过银联分公司开展的商户代付结算服务,采取当日结算当日清算并扣除客户备付金的清算方式;通过银联总部客户资金结算平台,采取当日结算但次日清算并扣除客户备付金的方式,造成沉淀在央行的客户备付金增加。因此,该清算方式的改变,仅影响客户备付金的存量,而对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1.72亿元,同比增长212%,其中:客户备付金余额53.51亿元,同比增长271%。
六、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51.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23%,其内容均为“清算业务往来”,请补充披露清算业务往来与你公司货币资金及其他资产科目的勾稽关系,银联新规对该科目的影响情况,该科目余额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有息负债,财务报表反映的流动负债主要由以下两部分构成:一是清算业务往来51.17亿元,二是其他应付及预收类款项10.31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15%,剔除清算业务往来后资产负债率为17.34%,资产负债率较低,且负债均为无息负债,主要为应付终端货款、应付渠道拓展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费及应付职工薪酬等。
1、清算业务往来与货币资金及其他资产科目的勾稽关系
公司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客户备付金账户,通过客户备付金账户存储及收支的资金范围包括:银行卡收单业务、第三方支付便民服务业务、信用卡还款业务及公司其他部分业务收入资金。
公司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按照结算规则,当公司已收到银联结算款但尚未向商户结算时,资产方增加货币资金明细项下其他货币资金中的客户备付金,负债方增加其他流动负债明细项下清算业务往来。因此,清算业务往来主要与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的客户备付金密切相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客户备付金期末余额53.51亿元,清算业务往来期末余额51.17亿元,客户备付金高于清算业务往来2.34亿元,主要系期末少量已确认为公司收益的备付金尚未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所致。
2、银联新规对该科目的影响情况与该科目余额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增加额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客户备付金 | 53.51 | 14.42 | 39.09 |
其他流动负债-清算业务往来 | 51.17 | 11.73 | 39.44 |
2019年6月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中国银联和各支付机构对代付结算业务实行统一系统平台管理的要求,公司逐步停止与中国银联分公司开展的商户代付结算服务,截至到8月上旬,公司所有的商户代付结算全部通过中国银联总部客户资金结算平台完成。通过银联分公司开展的商户代付结算服务,采取当日结算当日清算并扣除客户备付金的清算方式;通过银联总部客户资金结算平台,采取当日结算但次日清算并扣除客户备付金的方式,两种不同的清算规则,导致沉淀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2019年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09亿元,同时,清算业务往来2019年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44亿元,均为合理增长。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由于清算业务往来与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的客户备付金相关,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客户备付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收单业务系统执行一般控制测试和应用控制测试;
3、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核对;
4、对客户备付金与清算业务往来进行分析;
5、将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取的开户行信息与账面记录的开户行信息核对;
6、选取样本,将账面记录的交易流水与银行对账单交易流水核对;
7、除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ACS)外,所有银行账户包括清算账户独立发函,回函金额与发函金额一致;
8、客户备付金与清算业务往来期后交易检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客户备付金与清算业务往来期末余额真实存在,增长原因合理。
七、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3.45亿元,主要为向四川省润泽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泽”)和广州物产美通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以下简称
“广州美通”)支付房屋买卖合同款项。其中,与广州美通的房屋买卖合同总价3亿元,报告期内已支付2.1亿元;与四川润泽的房屋买卖合同总价1.5亿元,报告期内已支付1.35亿元。天眼查显示,广州美通在2018年9月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请说明向广州美通及四川润泽购买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购买目的、房屋所在地址、周边地区价格情况、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并说明截至目前的交易进展情况,广州美通的经营异常是否会影响合同执行。公司回复:
考虑到公司商户规模庞大且分布于全国各地,不同地区的商户具有不同的特征,为了更好地推进战略4.0的整体规划,更加有针对性地经营不同区域的商户,公司将逐步强化区域总部的概念。在北京及上海总部的基础上,公司拟将广州(粤港澳大湾区总部)、成都(西南总部)、海南(自由港总部)定为未来计划新增的三大区域总部。关于广州美通购买房屋的信息,具体如下:
1、购买目的: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推动公司整体战略顺利实施,公司购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48号保利鱼珠港S6独栋办公楼,将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环境,实现规范化统一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加强员工间的交流和各版块间的业务交流,有利于公司品牌形象建设,方便商务洽谈及对外宣传。
2、房屋所在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848号保利鱼珠港项目S6栋。该项目位于黄埔临港经济区核心区位,是黄埔区重点打造的高端商务区,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以下简称“第二CBD”)的规划原点,粤港澳大湾区物理中心,“大广州1号公路”起点区。未来黄埔临港经济区围绕“港航服务、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文化旅游、高端商贸”等重点招商全力打造国际航运及总部经济综合服务区。
3、周边地区价格情况、及交易作价的公允性:作为区域内高端写字楼产品,保利鱼珠港主要对标中心区物业,其中广州市区同时期出现多次大宗成交,成交单价均在3.3-4.2万元不等(本项目单价约3.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成交时间 | 成交面积 | 总金额 | 成交均价 |
金融大都汇 | 2018年10月 | 约0.3万平米 | 约1.26亿 | 4.2万元每平米 |
汇金东翼 | 2018年10月 | 约0.9万平米 | 约3.4亿 | 3.8万元每平米 |
中铁诺德中心 | 2018年3月 | 7289平米 | 约2.4亿 | 3.3万元每平米 |
4、目前交易进展情况:我司已按合同约定,于2020年3月支付尾款;按合同约定,广州美通将于2020年6月交付所购房屋。
5、广州美通的经营异常是否影响合同执行:问询函提及的“天眼查显示,广州美通在2018年9月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说明如下:
(2)经从广州美通获悉,由于广州美通当时的经营场所(鱼珠木材市场)原地址拆除改造,导致原地址无法联系造成该情况,广州美通于2018年10月31日正式办理工商变更,新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九层”。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无履约异常的风险。
(3)通过公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查询,广州美通2018年9月17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已于2018年11月9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与移出的决定机关均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埔分局。关于四川润泽房屋的信息,具体如下:
1、购买目的:项目房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周边环境金融创新氛围浓厚,优惠政策较多,有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提升企业形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对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亦有积极作用。
序号 | 地区 | 房产名称 | 具体地址 | 产权人 | 用途 | 产权面积 | 预估价格(万元) |
(㎡) | |||||||
1 | 成都 | 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 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22楼、31楼及车位 | 四川省润泽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用 | 4160.71 | 9,360 |
2 | 成都恒大珺临阁 | 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29幢1单元16层公寓1627 | 四川省润泽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寓 | 47.12 | 100 | |
3 | 英郡一期8幢4层3号 | 成都市高新区天华路299号 | 四川省润泽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宅 | 121.72 | 300 | |
4 | 眉山 | 领地·凯旋国际公馆二期(领地·海纳时代)现楼盘名称为花屿 | 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领地·凯旋国际公馆二期(领地·海纳时代)5幢103号、104号、207号、208号 | 眉山市润泽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业 | 1079.55 | 2,212 |
5 | 眉山东坡里 | 眉山市东坡区子瞻大道13号东坡里商业水街10幢2层1号 | 四川省润泽亿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商业 | 1514.92 | 3,028 | |
合计 | 6924.02 | 15,000 |
2、房屋所在地址:
领地环球金融中心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核心商务区,天府二街151号。成都高新区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集聚了众多世界500强企业、高科技产业巨头的区域总部和各类金融机构,产业生态布局先进,金融服务拓展空间较大,已经成为中国西部最具活力和创新氛围的金融中心区。
领地凯旋国际公馆和眉山东坡里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区是省会成都的卫星城,北距成都58公里、双流国际机场50公里,南到乐山、峨眉山50公里,铁路、公路网发达,已跻身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
3、周边地区价格情况、及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四川润泽项目 | 周边项目 | |||||
序 号 | 地区 | 资产名称 | 具体地址 | 项目单价(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价(元/㎡) |
1 | 成都 | 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 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22层、31层及车位 | 22,500.00 | 成都节能大厦 | 22,000.00 |
成都棕榈泉国际中心 1号楼写字楼 | 24,000.00 | |||||
希顿国际广场 | 20,000.00 | |||||
2 | 成都恒大珺临阁 | 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29幢1单元16层公寓1627 | 21,000.00 | 世豪瑞丽 | 25,000.00 | |
莱普顿海洋中心 | 23,800.00 | |||||
3 | 英郡一期8幢4层3号 | 成都市高新区天华路299号 | 25,000.00 | 英郡二期 | 25,000.00 | |
英郡三期 | 24,400.00 |
4 | 眉山 | 领地·凯旋国际公馆二期(领地·海纳时代)现楼盘名称为花屿 | 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领地·凯旋国际公馆二期(领地·海纳时代)5幢103号、104号、207号、208号 | 20,000.00 | 眉山领地·凯旋国际公馆沿街商业 | 22,000.00 |
5 | 眉山东坡里 | 眉山市东坡区子瞻大道13号东坡里商业水街10幢2层1号 | 20,000.00 | 眉山天盛长岛 | 19,000.00 |
4、目前交易进展情况:我司已按合同约定,于2019年12月支付1.35亿,尾款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在四川润泽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将如约交付房产。
八、你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6亿元,同比下降19.57%,实现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5.17%。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一)2020年一季度支付业务、金融科技业务、电商科技业务、信息科技业务四大类收入的金额,并结合其同比变动情况、占总收入比重变化情况等,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变化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2020年公司继续实施发展战略,深耕用户经营,在2019年的基础上并适度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创新产品投入,带动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步稳步提升,相应的营销投入将有所增加;同时,之前布局的高毛率商户经营收入也将逐步进入释放期。
2020年一季度经营成果为2019年战略升级的影响与2020年调整经营策略后影响的叠加,加之突发新冠疫情的影响,体现为交易规模、收入下降,但下降的趋势已经减弱,已经处于上升的转折点。虽然收入降低,但降速放缓加上高毛率的商户经营收入快速增长,最终公司2020年一季度利润继续保持增长。预计从第二季度开始,公司交易规模、收入和利润同比将保持持续增长
公司一季度支付科技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上年同期的93.9%下降到85.1%,公司商户经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上年同期的4.08%上升至11.97%。表明公司战略4.0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公司已经正在从一家支付公司转变为向中小微商户全面提供支付科技、金融科技、电商科技以及信息科技全方位服务的公司。因此,虽然支付业务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仍然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并未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一季度支付业务、金融科技业务、电商科技业务、信息科技业务四大类收入及变动情况,具体见下表:
单位:亿元 | 2019年1-3月 | 占比 | 2020年1-3月 | 占比 | 增长率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13.13 | 10.56 | -19.57% | ||
一、支付科技业务 | 12.33 | 93.93% | 8.99 | 85.09% | -27.14% |
其中:商户支付服务 | 12.31 | 93.75% | 8.97 | 84.96% | -27.11% |
其中:跨境及海外支付服务 | 0.02 | 0.18% | 0.01 | 0.12% | -44.24% |
二、商户经营业务 | 0.54 | 4.08% | 1.26 | 11.97% | 136.01% |
其中:金融科技服务 | 0.11 | 0.85% | 0.73 | 6.95% | 557.17% |
其中:电商科技服务 | 0.22 | 1.66% | 0.16 | 1.48% | -28.32% |
其中:信息科技服务 | 0.21 | 1.56% | 0.37 | 3.54% | 81.94% |
三、其他 | 0.26 | 1.99% | 0.31 | 2.94% | 18.84% |
(二)结合收入结构及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说明你公司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下降,但净利润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0年一季度公司收入有所下降是年初突发的新冠疫情所致,净利润没有下降还略有增加主要是疫情期间公司基本停止了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活动、减少了市场推广费用,在不影响服务品质情况下尽最大限度压缩了成本所致,这也是公司的未雨绸缪,公司管理层坚信,决定一家公司未来的是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公司的商业模式,公司管理层将坚定有力地实施公司战略。
公司2019年、2020年一季度各项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9年1-3月 | 2020年1-3月 | |
整体毛利率 | 44.2% | 43.1% |
分业务毛利率 | ||
一、支付科技业务 | 41.9% | 40.6% |
其中:商户支付服务 | 41.8% | 40.6% |
其中:跨境及海外支付服务 | 71.1% | 71.0% |
二、商户经营业务 | 94.8% | 50.2% |
其中:金融科技服务 | 97.7% | 38.7% |
其中:电商科技服务 | 100.0% | 100.0% |
其中:信息科技服务 | 87.6% | 51.8% |
注:1、公司整体毛利率从44.2%下降为43.1%,略有下降,主要因为支付科技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毛利率从41.9%下降至40.6%;2、商户经营业务毛利率从94.8%下降至50.2%,主要因为金融科技业务和信息科技业务毛利率下降;但两者的毛利占整体毛利比例较小,对公司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科技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保险服务大幅增长所致,保险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从2019年一季度的0%提升至2020年一季度的4.41%,占金融科技收入的比例从2019年一季度0%提升至2020年一季度的63.42%,同时保险服务业务毛利率仅为5.8%,造成金融科技业务毛利率下降。
(2)信息科技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会员服务大幅增长所致,会员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从2019年一季度的0%提升至2020年一季度的2.02%,占信息科技收入的比例从2019年一季度的0%提升至57.12%,同时会员服务业务毛利率为47.8%,造成信息科技业务毛利率下降。2020年一季度公司总收入同比下降2.57亿,其中支付科技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35亿,商户经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0.73亿;一季度毛利同比下降1.25亿,其中支付科技业务毛利同比下降1.51亿,商户经营业务毛利同比增长0.13亿,支付科技业务收入及毛利下降主要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公司销售费用1.36亿,较2019年一季度的2.26亿同比下降0.90亿,主要系公司减少了商户拓展的相关投入,因此对应的广告宣传与市场推广费用同比减少所致;2020年一季度财务费用-0.2亿,较2019年一季度的0.23亿同比下降
0.43亿,主要受益于银联按照发改委、人民银行等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819号)等的政策,推动大规模降费,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自2019年4月大规模免除了结算手续费。综上,公司2020年一季度净利润1.68亿,较2019年的1.63亿增长0.05亿,净利润增长合理。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