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 2020-03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21日 下午 02:30
(2)网络投票: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栋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288,619,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15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22,730,5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6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165,889,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47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25,831,5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5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3,975,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9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51,855,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636%。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议案1.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2,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1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2、审议通过了议案2.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2,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14,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3、审议通过了议案3.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6,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1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4、审议通过了议案4.00 《关于审议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1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5、审议通过了议案5.00《关于审议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1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反对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6、审议通过了议案6.00《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持有股份219,354,579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参会股东,同意69,247,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4%;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持有股份57,620,979股,回避本议案表决;同意68,192,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7.1、审议通过了议案7.01《关于孙陶然薪酬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958,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0%;反对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27,6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96,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反对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7.2、审议通过了议案7.02 《关于舒世忠薪酬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86,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3%;反对3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97,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8.1、审议通过了议案8.01《关于审议陈杰薪酬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3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4%;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1,0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96,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8.2、审议通过了议案8.02 《关于审议寇莹薪酬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85,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3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96,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反对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8.3、审议通过了议案8.03《关于审议牛芹薪酬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85,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96,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9、审议通过了议案9.00 《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96,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07,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益文、李盖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