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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克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张克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诚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内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将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召开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克华6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2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60020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再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前均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任职期间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召开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三、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五、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六、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八、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9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制订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积极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聘任程序和任职期限,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协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同公司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持续关注各报刊媒体、网络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最新信息。

五、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和落实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按照《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克华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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