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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0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19-00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6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80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36,000股已于2019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9,589,150股增加至66,125,150股,注册资本由49,589,150元增加至66,125,150元,公司类型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80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36,000股已于2019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9,589,150股增至66,125,150股,注册资本由49,589,150元增至66,125,150元。

现拟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股份回购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及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19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附件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第二十五条对“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进行了界定,由于近两年来公司产销规模持续增长,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此条款以及生效条款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9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9年6月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5,803,212.47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5,803,212.47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4,002,496.13元,拟置换金额为4,002,496.13元;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39,805,708.6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2号武汉光谷皇家格雷斯大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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