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22.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