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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94.3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5.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9年5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7,965.69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884.32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426.01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33,507.38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14,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507.38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1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帐号开户行名称募集资金用途截止日余额 (2020年6月30日)
133710010010024193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7,494,473.27
22000004054780002845392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设计平台建设项目10,815,828.10
37305012200021569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56,754,738.36
45195018800005603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776.72
合计195,073,816.45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账户73050122000215694的余额156,754,738.36元,包含定期存款。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122.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76号)。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22.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965.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23.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884.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643.902,643.900.000.00--2021年12月31日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16,698.7016,698.70260.282,200.5213.17%见注释393.15393.15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1,123.0921,123.091,463.376,183.8029.27%2021年12月31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500.007,500.000.007,5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7,965.6947,965.691,723.6515,884.32--393.15393.15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7,965.6947,965.691,723.6515,884.32--393.15393.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22.8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4,000.00万元。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公司拟将现有分公司改扩建为设计平台,并新建10家分公司作为设计平台。各设计平台建设周期为一年,在三年内分批进行建设,分批建设情况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一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第二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第三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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