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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7.33元,募集资金总额546,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6,943,113.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56,886.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4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1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33710010010024193426,439,000.0027,494,473.27活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20000040547800028453922166,987,000.0010,815,828.10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3050122000215694237,179,000.006,754,738.36活期
73050122000243632110,000,000.00定期
7305012200026976540,000,000.00定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5195018800005603675,000,000.008,776.72活期
合计505,605,000.00195,073,816.45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122.86万元。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122.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

2.8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2、2019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回本金1,500.00万元。

3、2019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年9月2日,公司收回本金1,000.00万元。

4、2019年6月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50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年9月16日,公司收回本金14,500.00万元。

5、2019年9月3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回本金1,000.00万元。

6、2019年9月1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50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年3月17日,公司收回本金14,500.00万元。

7、2020年3月1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50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年5月28日,公司收回本金14,500.00万元。

8、2020年6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截止2020年6月30日尚未到期。

9、2020年6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截止2020年6月30日尚未到期。

10、2019年12月3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 年3月2日,公司收回本金2,500.00万元。

11、2020年3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 年5月29日,公司收回本金2,500.00万元。

12、2020年6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2020 年6月30日,公司收回本金2,5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主要是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不直接创造效益,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收益情况详见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11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965.6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884.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884.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其中: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160.67
2020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1,723.6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子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1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643.902,643.902021年12月
2设计平台建设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16,698.7016,698.702,200.522,200.522,200.522,200.52见注释
3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1,123.0921,123.096,183.806,183.806,183.806,183.802021年12月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500.007,500.007,500.007,500.007,500.007,500.00不适用
合计47,965.6947,965.6915,884.3215,884.3215,884.3215,884.32

注释:公司拟将现有分公司改扩建为设计平台,并新建10家分公司作为设计平台。各设计平台建设周期为一年,在三年内分批进行建设,分批建设情况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一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第二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第三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到达预期 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子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未经审计)
1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不适用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设计平台建设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不适用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32.56%不适用不适用393.15393.15
3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9.5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不直接创造效益。注2:创新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暂未产生效益。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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