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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信永中和”),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杨宏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表决情况以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而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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