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7100531,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持有的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2019年业绩没有影响。
公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