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鉴证报告 | 1-2 | |
二、 | 使用情况报告 | 1-5 | |
鉴证报告 第1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46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3.77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9,821.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01号《验资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88.4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理财收入71.54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3.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0,157.83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 3803028138000001887 | 2019年5月17日 | 151,849,464.15 | 82,717,375.82 | 活期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02380201178803 | 2019年5月21日 | 45,000,000.00 | 4,220.12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 364899991010003123490 | 2019年5月21日 | 101,362,800.00 | 18,856,737.39 | 活期 |
合计 | 298,212,264.15 | 101,578,333.33 |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821.2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788.42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788.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017年: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018年: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19年: | 12,788.4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12,788.42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 资项目 | 募集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募集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1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5,184.95 | 15,184.95 | 15,184.95 | 2021年5月22日 | ||
2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10,136.28 | 10,136.28 | 10,136.28 | 8,288.42 | 1,847.86 | 2019年3月31日 |
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821.23 | 29,821.23 | 29,821.23 | 12,788.42 | 1,847.86 | |||
承诺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投向 | ||||||||
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承诺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投向小计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
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小计 | ||||||||
合 计 | 29,821.23 | 29,821.23 | 29,821.23 | 12,788.42 | 1,847.86 |
注: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累计投入8,288.42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104.35万元,前期投入自有资金6,184.07万元,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出现剩余是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尚未完成,工程款项尚未全部支付。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 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8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预计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1 | 一、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不适用 | 投产后项目利润总额为7,155.00万元/年 | 不适用 | ||||
2 | 二、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 | 11.91% | 投产后项目利润总额为 2,103.04万元/年 | -741.48 | -741.48 | 否 |
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化利用项目 | ||||||||
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计划投资15,184.95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16年,其中建设期1年、生产期15年。预计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前)为5.11年(含建设期1年),投产后项目利润总额为7,155.00万元/年。
(2)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投资10,136.28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17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15年。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前)5.71年,投产后项目利润总额为2,103.04万元/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预计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投产后至截止日累计亏损741.48万元,与预计的投产后项目利润总额为2,103.04万元/年有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投产后,生产装置运行处于磨合期,运行不稳定,产量较低;二是员工操作不熟练,为满足生产需要,增加员工数量;三是产量低,单位产品能耗、固定成本高;四是该项目至截止日运行期低于12个月,与预计投产后的效益周期口径有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核对未见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