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申请额度为37,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购置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或置换股东及他行对应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同类型贷款,贷款期限为96个月。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本次项目贷款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项目融资贷款合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项目贷款合同签订后,建行揭阳分行向广东东粤发放上述项目贷款。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将前次审议通过的项目贷款额度由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向银行(具体银行待定)申请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同时,公司将为前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广东东粤与建行揭阳分行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借款金额由人民币37,000万元变更为43,000万元,新增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建行揭阳分行分别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广东东粤向建行揭阳分行累计申请的43,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东东粤的担保余额为4.2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广东东粤的担保余额为4.8亿元,对广东东粤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亿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1,000万元,担保总余额4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项目融资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