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下午4:3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宏宽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300万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具体银行待定)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