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4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国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召开,已向全体董事作出说明并经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385.2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规定执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执行,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会计政策执行,按照2019年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会计政策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